201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201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2010-06-30 18:25:14 阅读13 评论0 字号: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电子公文

 

云教基〔2010〕49号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0年暑假及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院(云师)、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2010年春季学期即将结束。为全面完成本学期后期各项任务,及早科学安排暑期和秋季学期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校历规定和节假日安排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重庆市中小学校历和《云阳县2010年中小学节假日时间安排表》的规定和安排。按照校历要求,全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7月3日起放暑假,云师、幼儿园、特教学校参照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各学校教师于8月29日返校,准备2010年秋季的开学工作, 9月1日正式开学行课。各校要严格遵守暑假起止时间,无特殊情况,未经县教委批准,不得随意提前或延后。高寒山区学校需要在秋季提前开学的,须先书面请示教委并征得同意后执行。

鉴于近年来学校因教师或学校集体活动等原因请示调课放假的情况不断增多,我委特别重申以下几点:

{dy}, 各学校应从遵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放假安排。无重大或特殊情况,不得调整上课和放假时间,我委将不予审核学校上报的要求调课放假的请示。

第二,凡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教委组织的涉及全县大范围学校的重大活动,如考试、运动会、竞赛等,不再报批“重大活动审批表”,但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安全预案,并报我委安监科备案。

第三,各学校因涉及教师到县上参加教育人事考试或教研活动等,无论人数多少,均不得调课放假,请学校做好合理安排。

第四,由当地政府组织的需要学生或教师参加的活动,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切实做好2010春季学期结束相关工作

1. 认真做好学生学年评价工作,建好学籍档案,做好学籍政策教育宣传。各校要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定量评价和描述性评价相结合,特长评价和全面评价相结合,坚持以鼓励为主,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在校的综合表现、学习能力和素质发展状况,充分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认真填写和使用好学生《素质报告册》,使其成为家校联系的有效载体。此项情况将成为以后教委检查开学工作的固定检查内容之一。

学籍管理是学生管理和学校管理的核心因素之一,是我县教育改革和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放暑假前,各校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学籍管理规定的学习教育,向家长发放加强学籍管理的宣传材料,让学生和家长清楚政策要求,明白学籍管理的重要性,掌握转学流程,以便在产生异动时备齐相关材料,减少其不必要的麻烦,尽可能杜绝“想走就走,想来就来”的就读现象。

2. 认真做好学期总结工作。各校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客观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制订出新学年工作计划(各校总结与下期计划分别于7月10日前和9月10日前报县教委教育科)。

3. 踏实做好新生招生和“控辍保学”工作。各校要将经教委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村社公布,要适时登记服务范围内新生信息,做好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对不符合就读条件的,不能招收,但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各中心小学要组织所辖村校科学合理地招生与编班,既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就读意愿,也要尊重教育规律和要求,确保当地教育事业得到发展。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两基”成果。要加强对毕业年级学生的升学指导,保证小学毕业生均能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动员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完成初升高指标任务。

4. 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各校要落实好《云阳县公安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全县中小学组织开展暑期安全教育的通知》(云公发〔2010〕197号)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传授师生预防违法犯罪和自救自护技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避险技能。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人到当地的山塘、水库、溪河巡查,在重点隐患部位张贴、悬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添加安全设施。要继续加强夏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督促家长加大对子女假期安全的管理与监督力度,确保学生过一个安全的暑假。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前,围绕消防、锅炉、周边治安、危房、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改。

5. 指导学生过好暑假。暑假期间,除高中毕业年级外,严禁中小学其余年级以任何形式和名义组织学生补课。高中毕业年级补课时间不得超过暑假的三分之一。严禁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书面作业量,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和其他公益性活动。提倡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暑假作业,绝不能加大作业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指导家长科学有序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减轻过重的学习负担,引导家长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班辅导。要引导学生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xx,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书刊,不进“三厅一社” (录象厅、电子游戏厅、舞厅、台球社)和社会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反对xx活动、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学校组织的学生暑假集体活动,必须先报县教委审批同意。对于社会机构所举办的各类暑期夏令营,参加与否,皆由学生自主选择、家长自主决定,任何学校和教师都不得向学生宣传推荐,不许介入组织学生参加。凡是有上述违规行为,将严加查处。县教委将加大管理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 认真开展暑期教师教育。所有中小学在职教师均不得参与举办或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各校应安排好教职工暑期政治业务学习,结合评选感动重庆xx教师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具体要求以教委人事科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各校要收集学习过程的所有资料,整理成档案专卷,以备秋季开学时检查。各高中学校要加大高中新课程实验相关培训的工作力度,确保秋季高中一年级新课程方案的顺利实施。

7. 认真做好学校财产清理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各校要在学期结束前对学校财产进行全面地清理和登记,对炊事设备、远教设备、电教仪器、安保设备、风扇空调等物品要定期进行维护维修,落实好养护与保管措施。

8. 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各校在放假前要落实假期值班工作安排,明确值班任务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每天下载教委电子公文,迅速处理应急手机短信。完小以上的学校必须安排值班,其他学校也要确定护校人员。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按有关预案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委报告(教委值班电话:55138373(白天)、55138382(白天),55138311(夜间),55138393(传真)。各学校要将假期值班情况提前报教委安监科、办公室备案,教委将利用各种方式对各学校的假期值班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积极筹备秋季开学工作

1. 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校开学一周前,应对校内水源、电源、气源和炊事设备作彻底的大检查,对校舍、设备、设施、和必备的办公用品以及教材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提前组织好教材、作业本和办公及生活物资,要求教职工提前备好一周的课,以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快通用技术教室和学生活动场所等建设,配备和添置必需的图书资料、实验设备,力争秋季开学前都能基本达到新课程实施要求。各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开学氛围,打造舒适、美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2. 做好相关人员子女政策性入学工作。国家已出台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的若干基本政策,各校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和返乡农民工随返子女入学问题,要以不让一名学生辍学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其入学工作,切实保障其受教育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城区学校要无条件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随班就读,并在开学3天内完成其编班和学籍注册等工作,不得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或障碍,阻挠其政策性入学。

在各乡镇集镇务工和居住的农民工子女申请入学,参照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由当地中小学登记安排入学。

对返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辖区内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各学校要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和学习困难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他们下学期按时入学。

3. 充分挖掘办学潜力,积极化解“大班额”。各学校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研究制定出本校的“大班额”化解方案,力争201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起始年级不再出现超“大班额”。对不按照划片区域招生或违规安排插班生等因素导致的人为“大班额”问题,县教委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4. 搞好新学期入学教育。开学时节,各校要安排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介绍新的学习环境、任务、方法和老师,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生活。普通高中和中职新生按要求搞好军训。其余年级学生也应深刻总结上一年学习体会,调整学习心态,校准学习方法,找准学习策略,为新学年开好头。

附件:重庆市2010—2011学年度校历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暑假△  通知

  抄送:市教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片区教育督导员。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10份)



 

说 明:一、本校历适用于城乡的公、民办全日制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度,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教师寒暑假中的学习培训由各区县(自治县)作出安排,可登陆重庆教师研修网(http://www.cqteacher.cn)获取相关信息。

四、正常情况下,停课{yt}以上由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批准,停课二天以上由区县(自治县)报市教委批准。

五、高寒地区中小学校历在保证规定的教学时间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的气候、地理条件,由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从实际出发制定,报市教委备案。

六、此表可在重庆基础教育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ecqjjw.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制发

二○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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