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女魔头”(女司机/磨合期/头一次),但是以我的“鼠胆”程度,上路多次也还是没什么长进。话说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在小帅的指导下,我好不容易上坡起步不怎么熄火了,昨天下班又碰到了堵车!
眼看着前面就是家门口了,可红绿灯那里一辆货车抛锚,旁边还停了另一辆货车在进行货物转运,本来就只有两条车道,被堵得只剩下一条道了。因为开始开在我前面的是一辆大型集装箱,把我的视线xx遮住了,所以我没看到正在走的这条道给堵住了,起初看到集装箱在变道时我还想这人怎么开车的,都马上到红绿灯了才变道……
没办法,我也只能变道。我那叫一个慌啊!从后视镜看着后面的车子一辆接一辆,而且越来越多,我xx不敢插队,好在小帅帮我看牢了,指挥我抓住时机见缝插针。我紧张得很,左脚压力很大,离合器一会上抬一会下踩,好在终于是有惊无险顺利闯关!我鸡冻的,这才发现热汗冷汗一起往外冒。
好吧,经历了一回小型堵车实况,希望我的驾驶技能可以稍微进步那么一丁点。不过要是小帅不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呢?
今天还碰到一件以前没有遇见过的事情。正本提单还在我手上呢,做的是后T/T,因为一直没有收到货款,所以也没做提单电放,到港很久还没有付款信息,一查才发现瑞典客人那边已经把货给提走了,追踪到那个集装箱,已经又从印度运了货在海上漂呢。
我网上学习了一下,这种情况倒也时有发生,主要原因要追究到指定货代了。福步上有高人指点:“如果是客人指定的货代,建议用我方的货代或者船公司出海运提单,要不就出货前收到货款了,不过一般客人不同意,做信用证好了,虽然麻烦点,安全系数大。”这样看来,不知道是不是涉及到H B/L 和M B/L的区别?
H B/L:HOUSE BILL OF LADING,由货代出具,货到目的港后也需由代理先到船公司换单后,收货人才能找代理清关提货,需交纳换单费及其他清关费用;M B/L:MASTER BILL OF LADING,由船公司直接出具,收货人可直接凭提单提货不需换单。一般的货代单B/L编号,不进入海关舱单管理系统,和进口报关单上的提单号不一样。
如果你想预付运费并快捷提货,就出M B/L,还可以省十几美金换单费。如果你想控制货权、运费到付等,你就要出H B/L,货代可以帮你做到这些,当然不是免费的。如果你的货物不是整柜的,而是零散的货物,就一定只能出H B/L,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这种情况只能出H B/L。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 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当然这个也是不正规的做法,所以一般要你出担保函。总之,船东单(M 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里面的许多条款你无法左右。
又和GLORIA讨论了一会儿,她觉得客户是否能够无正本提单提货和出具的是哪种类型的提单没有直接关系,主要是看客户与指定代理和船公司的关系好坏。想想也觉得有点道理。
已投稿到: |
|
---|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