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华:我非刁民不是刁难政府_李洪华专业律师_新浪博客

  6月24日上午9时,海南省海口市中院开庭审理李洪华诉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在之前的5个月时间里,身为律师的李洪华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其省会城市、其他18个较大城市发函,申请对中央4万亿及地方26万亿投资的信息进行公开,并向拒不公开信息的省或市提起诉讼。而江西省政府和南昌市政府对他申请的回复,李洪华感到满意。

  对于外界关于他“刁难政府,是为了炒作自己”的质疑,李洪华称,“如果说我有‘动机’的话,那就是我想实现作为一个律师的价值,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进步。”

 

  李洪华河北沧州人,1994年获得律师资格,1998年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在黑龙江省为执业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2000年赴上海经商,2005年恢复律师执业。主要从事建设工程、基础设施专业法律服务。

 

  公众有权知道4万亿投资用在哪

  记者:为什么想到申请对中央4万亿及地方26万亿投资的信息进行公开?申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李洪华:我的申请始于今年2月。我选择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其省会城市,还有18个较大城市要求其公开投资信息,原因很简单,中央明确2009年至2010年新增4万亿投资项目须全部公开,实行全过程监管,公众有权知道这些资金被用在了何方,用在了哪些项目,而执行力关键在省一级及主要城市。

  其间,上海严义明律师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递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虽然均被驳回,但我认为,推动国家的民主与法治的进程,需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义不容辞。

  记者:申请的内容是什么?

  李洪华:申请公开投资的项目、建设、实施项目法人、合同交易等具体情况;申请中央及地方公开投资、融资、地方负债及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以及招投标具体情况和如何解决假标、围标问题。

  此外,我还申请依法公开法律服务招投标的信息,进行法律服务招投标的具体情况,法律服务费用明细及其产生管控与维权效益情况。

  记者:回复情况怎么样?

  李洪华:大多数地方政府的回复不甚理想,有些省市干脆没回复。我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们公开。目前,对所有要求信息公开的城市都提起了诉讼。

  有7个起诉被法院受理

  记者:受理情况怎么样?

  李洪华:80家中级人民法院绝大多数置之不理,没有音讯,少数法院给出了回复,比如广州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其理由是不符合行政案件的起诉条件。杭州中院将材料退回给我,称申请的内容与我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但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有7个起诉被法院受理,其中呼和浩特中院分别受理了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政府案;济南中院分别受理了诉山东省政府、济南市政府案;乌鲁木齐中院分别受理了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乌鲁木齐政府案;海口市中院受理了诉海口市政府案。济南市中院受理两个案件后,专门组成了合议庭,山东省政府还提交了答辩状。

  记者:法院对你的起诉行为,是怎样评价的?

  李洪华:一些法官打来电话与我交流,有的赞许这是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事件,有的询问其他地方法院如何对待,有的表示有压力,也有的嘲讽我想要出名。

  记者:感受到压力了吗?

  李洪华:压力肯定是有的,有些法院还劝我撤诉。也有同事,提醒我要小心点,但我想,只要我做的事合法,就不怕,就问心无愧。

  记者:对目前的案件受理现状满意吗?

  李洪华:非常满意。我的申请书及起诉状都是邮寄的,能得到目前的答复和受理,已经很不错了。

  我想实现一个律师的价值

  记者:有人说你是为了炒作自己,以便为今后带来更多的案源。

  李洪华:我并非刁民,不想刁难政府。如果说有动机的话,那就是我想实现作为一个律师的价值,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进步。

  而且这一系列的案子与业务无关。我从1995年就开始执业了,业务不是问题。我可以不做这个事情,去办别的案子、讲课或者写书。但我会感到有愧。

  记者:你在网上征集各地律师帮助代理出庭,有人觉得你是在搞诉讼批发,沽名钓誉。

  李洪华:我征集代理是有多重用意的:首先我是原告,当然有权委托代理;其次我想了解律师和民众对于此事的态度;另外有一些律师愿意免费代理,并且给予各种形式的支持。

  这80个案子类似行政公益性诉讼,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不发达,我愿为信息公开行政公益诉讼努力。

  南昌市政府的回复我很满意

  记者:江西省政府和南昌市政府对你要求信息公开并提起的诉讼态度如何,目前是否立案了?

  李洪华:目前,南昌市中院尚未立案,但对于我的回复非常重视,相比其他地方有很大的进步。5月10日,我还接到了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发来的一则短信。

  记者:回复的内容是什么?

  李洪华:称因为我申请事项类别和项目繁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会议,对我提出的申请事项进行梳理,并将一些信息公开的情况做了说明,如某某信息在某某网站进行了公开,让我自行查阅。并建议我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一事一申请。

  应该说,这个回复给了我一个改进工作的启迪。

  司法有权审查行政权

  记者:24日开庭的情况如何?

  李洪华:这是我80个案件中的开庭{dy}案,很有意义。值得一提的是,海口市市长徐唐先及主管副市长非常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表示支持应诉。并且,还进一步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将本案变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契机。

  记者:海口市政府法律顾问张礼说:“这个案件对于提高政府的监督和信息公开都有很大的帮助,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你怎么看?

  李洪华:政府信息已有很多人进行了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大多以失利告终。但我是认真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及实体规定办理,经过重重审查方得立案,并正规开庭。

  这个案子证明:法律要大于政府,司法有权审查行政权。此案是公民有权申请,有权获得保护,有权要求判决的典型案例。

  □/文首席记者刘太金 图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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