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管材、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新县2010年{dy}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0]69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受招标人新县水利局的委托,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对新县2010年{dy}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施工及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县2010年{dy}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箭河乡、苏河镇、沙窝镇、浒湾乡4乡镇14个行政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建设集中供水工程2处,单村供水7处。
本次招标分1个施工标、1个设备采购标和4个管材采购标。
1、施工标[合同编号:XXYSAQ-2010/SG-01]:工程内容是建集中供水工程2处,单村供水7处。主要包括水源工程建设、水厂生产厂房建设、管网铺设和入户工程等内容。
2、设备采购标[合同编号:XXYSAQ-2010/SBCG-01]:主要包括xx设备、供水设备及安装等。
3、管材采购标Ⅰ标[合同编号:XXYSAQ-2010/CG-01]:φ20-φ200PVC-U管材采购;
管材采购标Ⅱ标[合同编号:XXYSAQ-2010/CG-02]:φ20-φ200PVC-U管材采购;
管材采购标Ⅲ标[合同编号:XXYSAQ-2010/CG-03]:φ20-φ125PVC-U管材采购;
管材采购标Ⅳ标[合同编号:XXYSAQ-2010/CG-04]:φ20-φ63PVC-U管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
1、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007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财务状况良好;(5)无不良行为记录。
2、设备采购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必须等于或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2)企业具有卫生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3)是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推荐的厂家;(4)企业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许可证;(5)企业已通过ISO9001的质量体系认证;(6)企业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使用业绩。
3、管材采购标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生产厂家须具有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4)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5)须有2009年6月以来生产以上同类产品经验;(6)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四、投标咨询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咨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7月4日。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以传真方式于2010年7月4日前向招标代理人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传真:0371-65571515,联系人:陈芳。传真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购买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
五、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0年7月5日~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标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叁仟元(¥3000元),采购标每套招标文件售价贰仟元(¥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内容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所投标段及编号;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一套人员只能投一个标段。
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注:委托
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文件。
3、投标人基本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施工标);
5、2007年6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及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情况(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限施工标);
6、项目经理的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取得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限施工标);
8、2007、2008、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2009年6月以来生产以上同类产品经验(限管材采购标);
10、企业相应设备的生产许可证、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09年6月以来的供货使用业绩(限设备采购标);
11、资格预审及投标阶段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以上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所附资料一致。
七、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10年7月4日下午17:00,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行解决。
联系人:张红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