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6 20:04:05 阅读3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册 说 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5.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6.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yj}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7.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9.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yj}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yj}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3.有{yj}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4.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5.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6.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17.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8.有{yj}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9.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0.有{yj}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1.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边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2.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3.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yj}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楼。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二、仿古建筑工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有台明的按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构架柱的,按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按其构架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
2.一般阶沿如果达到古建筑的台明(高度大于或等于500mm)者,按台明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果只是一般的无柱走廊和檐廊的,按走廊和檐廊的规定“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走廊和檐廊的规定如下:挑出墙外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为挑廊,挑廊下底层或架空通廊下底层有阶沿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者称为走廊,单层建筑屋檐下有阶沿作为主要通道的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的廊称为檐廊。
3.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4.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按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不是实心的砖塔、石塔、木塔及混凝土仿古塔的建筑面积按碉楼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两层或多层建筑物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到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8.坡地建筑物、临水建筑或跨越水平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及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碉(楼)台的无围护平台。
4.构筑物: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A.A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土壤及岩石的分类见表A.A-1。
表A.A-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石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xx湿度下 平均容量 (kg/m3) |
极度压碎 强度 (kg/m3) |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耗时 (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紧固系数 f |
一 、 二 类 土 壤 |
I |
砂 砂土壤 腐植土 泥炭 |
1500 1600 1200 600 |
|
|
用尖锹开挖 |
0.5~0.6 |
II |
轻壤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直径≤15mm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 含有直径≤30mm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杂质的砂壤土 |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
|
|
用锹开挖, 少数 用镐开挖 |
0.6~0.8 | |
三 类 土 壤 |
III |
肥黏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黏土和冰黏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黄土 含有直径>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
|
|
用尖锹 并同时用 镐开挖 (30%) |
0.8~1.0 |
四 类 土 壤 |
IV |
含碎石重黏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黏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等杂质的肥黏土和重壤土 冰渍黏土,含有重量≤50kg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
|
|
用尖锹并 同时用镐 和撬棍开挖(30%) |
1.0~1.5 |
土石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xx湿度下 平均容量 (kg/m3) |
极度压碎 强度 (kg/cm2) |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耗时(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紧固系数 f |
|
松 石 |
V |
含有重量≤50kg的巨砾(占体积>10%)的冰渍石、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石 各种坚实的片岩 石膏
|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
<200 |
<3.5 |
部分用手凿 工具,部分用 爆破开挖 |
1.5~2.0 |
|
次 坚 石 |
VI |
| ||||||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和介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
1100 1200 2700 2300 |
200~400 |
3.5 |
用风镐和 爆破开挖 |
2~4 |
| ||
VII |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
2200 2000 2800 2500 |
400~600 |
6.0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4~6 |
| |
VIII |
砾质花岗石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母片岩 硬石膏 |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
600~800 |
8.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6~8 |
| |
普 坚 石 |
IX |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石、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石 砂岩 砂质石灰片岩 菱镁矿 |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
800~1000 |
11.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8~10 |
|
X |
白云石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石 石灰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的砂质片岩 粗花岗岩 |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2800 |
1000~2000 |
15.0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0~12 |
| |
XI |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
1200~1400 |
18.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2~14 |
| |
特
坚
石 |
XII |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
1400~1600 |
22.0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4~16 |
|
XIII |
中粒花岗石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
1600~1800 |
27.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6~18 |
| |
XIV |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
1800~2000 |
32.5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18~20 |
|
土石 分类 |
普氏 分类 |
土壤及岩石名称 |
xx湿度下 平均容量 (kg/m3) |
极度压碎 强度 (kg/cm2) |
用轻钻孔机 钻进1m耗时 (min) |
开挖方法 及工具 |
紧固系数 f |
特 坚 石 |
XV |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
3100 2900 2800 |
2000~2500 |
46.0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20~25 |
XVI |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岩、辉绿岩、石英岩和玢岩 |
3300 3000 |
>2500 |
>60 |
用爆破方法 开挖 |
>25 |
(二)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xx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xx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A.A-2系数计算。
表A.A-2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三)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四)“土石方回填”项目中的“夯填”适用于沟槽回填、室内回填。
(五)土石方场外运输应按本章有关项目计算。
(六)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6工日计算。
(七)土石方均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
二、土方工程
(一)建筑物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应按A.A.1中平整场地项目计算。厚度>±30cm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A.1中挖土方项目计算,按竖向布置(超过30c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控制挖填至设计标高就叫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二)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满堂基础按挖土方项目计算。
(三)挖土方、沟、槽定额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四)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超过8m以外者,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6计算。
(五)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六)有关项目的说明
1.“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应注意:
(1)可能出现厚度≤±30cm的全部是挖方或全部是填方,需外运土方或借土回填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应描述弃土运距(或弃土地点)或取土运距(或取土地点),这部分的运输不包括在“平整场地”项目内。
(2)不论机械或人工平整场地,均按本项目计算。
2.“挖基础土方”项目适用于基础土方沟槽、坑开挖。应注意:
深基础的支护结构,如钢板桩、H钢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桩挡墙、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旋喷桩地下连续墙和基坑内的水平钢支撑、水平钢筋混凝土支撑、锚杆拉固、基坑外锚、排桩的圈梁、H钢桩之间的木挡土板以及施工降水等,应按有关措施项目计算。
3.挖土方(包括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挖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3。
三、石方工程
(一)“石方开挖”项目适用于人工凿石、人工打眼爆破、机械打眼爆破等,不包括场外的运输。应注意:
1.石方打眼爆破项目内,已包括基底摊座和xx的防水费。
2.石方爆破的超挖量,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二)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应按A.A.2中预裂爆破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二、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和有关规定以体积计算。机械挖土石方不再计算人工挖死角。
三、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和有关规定以体积计算。
四、挖土方、地槽、地坑需放坡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放坡。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1.5m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注:1.计算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量工程量不予扣除。
2.原槽做基础垫层时,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五、基础施工时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注:原槽做基础垫层时,基础的工作面应自垫层的上表面开始计算。
六、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七、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八、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九、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①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②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③基础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十、土石方场外运输:按实际体积和运距计算。机械挖土方外运时不套用“机械运土距离≤1km”项目,但外运距离也不扣除基本运距。
十一、人工挖孔桩按挖孔截面面积乘以挖孔深度以“m3”计算。
A.B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内 容 |
土 壤 级 别 | ||
一级土 |
二级土 | ||
砂夹层 |
砂层连续厚度 砂层中卵石含量 |
<1m - |
>1m <15% |
物理性能 |
压缩系数 孔隙比 |
>0.02 >0.7 |
<0.02 <0.7 |
力学性能 |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系数 |
<50 <12 |
>50 >12 |
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 |
<2min |
>2min | |
说明 |
桩经外力作用较易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砂层 |
桩经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土,土壤中夹有不超过3m的连续厚度砂层 |
= 0.51471×V800+0.48529×V900
式中 V800、A800 ——桩径为80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截面积;
V850、A850 ——桩径为85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截面积;
V900、A900 ——桩径为90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截面积。
常用桩径可按下表系数计算。
计算项 目桩径 (mm) |
依据项 目桩径 (mm) |
系数 |
|
计算项 目桩径 (mm) |
依据项 目桩径 (mm) |
系数 |
|
计算项 目桩径 (mm) |
依据项 目桩径 (mm) |
系数 |
350 |
300 |
0.53571 |
950 |
900 |
0.51316 |
1550 |
1500 |
0.50806 | ||
400 |
0.46429 |
1000 |
0.48684 |
1600 |
0.49194 | |||||
450 |
400 |
0.52778 |
1050 |
1000 |
0.51190 |
1650 |
1600 |
0.50758 | ||
500 |
0.47222 |
1100 |
0.48810 |
1700 |
0.49242 | |||||
550 |
500 |
0.52273 |
1150 |
1100 |
0.51087 |
1750 |
1700 |
0.50714 | ||
600 |
0.47727 |
1200 |
0.48913 |
1800 |
0.49286 | |||||
650 |
600 |
0.51923 |
1250 |
1200 |
0.51000 |
1850 |
1800 |
0.50676 | ||
700 |
0.48077 |
1300 |
0.49000 |
1900 |
0.49324 | |||||
750 |
700 |
0.51667 |
1350 |
1300 |
0.50926 |
1950 |
1900 |
0.50641 | ||
800 |
0.48333 |
1400 |
0.49074 |
2000 |
0.49359 | |||||
850 |
800 |
0.51471 |
1450 |
1400 |
0.50862 |
|
|
| ||
900 |
0.48529 |
1500 |
0.49138 |
|
| |||||
例:V350=0.53571×V300+0.46429×V400 |
(四)喷射混凝土的钢筋网按“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A.C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标准砖墙墙体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二)墙体材料除加气混凝土砌块、预制混凝土空心砌块的规格系综合考虑外,标准砖、砌块、石的规格如下所示:
1.标准砖:240mm×115mm×53mm
2.硅酸盐砌块:880mm×430mm×240mm
3.条石:1000mm×300mm×300mm或1000mm×250mm×250mm
4.方整石:400mm×220mm×220mm
5.五料石:1000mm×400mm×200mm
6.烧结多孔砖:KP1型:240mm×115mm×90mm
KM1型:190mm×190mm×90mm
7.烧结空心砖:240mm×180mm×115mm
(三)基础与墙、柱的划分:
砖基础与墙、柱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毛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条石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条石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台基、月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砖(石)墙身、基础如为弧形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砖用量乘以系数1.025。
(五)砖墙中已包括钢筋砖过梁、平碹和立好后的门框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线等一般出线用工。
(六)砖石云墙按每立方米砌体增加技工0.3工日。
二、砌砖、砌块
(一)各种砖砌内墙、外墙、砖砌框架间隔墙,不分墙体厚度,均按一般砖墙项目计算。
(二)框架结构间,预制柱间砌砖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三)砖砌体(不包括砖围墙和砌块墙)均未包括勾缝,设计规定勾缝时,按相应项目执行。
(四)填充墙以填炉渣轻质混凝土为准,如设计用材料与本分部项目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余不变。
(五)页岩空心砖砌体执行烧结空心砖项目,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墙身外防潮层需贴砖时,应按本分部贴砖项目计算。框架外表面需做1/2砖以上的镶贴砖时,按砖墙项目计算。
(七)中间做十字形砖柱,然后在四角浇钢筋混凝土的柱,以及砖砌空心柱,均应分别按砖柱和钢筋混凝土柱计算。
(八)砖砌空心柱适用于空心内浇钢筋混凝土柱的做法,不论空心为圆形或方形均以柱的外形套用相应项目。
(九)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高度超过3.6m者,人工乘以系数1.15。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十)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子目中未包括标准砖的消耗量,其镶嵌砖砌体按实砌体积计算,套用零星砌砖相应项目。
(十一)零星砌砖适用于厕所水槽腿、垃圾箱、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阳台栏板(杆)、楼梯栏板、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小便槽、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花台、花池、房上烟囱以及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砖平碹,以及孔洞面积>0.3m2填塞等实砌体。
(十二)砌体内钢筋加固,按“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构筑物
(一)一般说明:
1.本分部中未包括的项目(如挖土、垫层、抹灰、基础等),应按有关分部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井壁、池壁以及其他构筑物抹灰按B.B分部相应项目计算,但人工应乘以系数1.21。
(二)烟囱说明:
1.砖砌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B.B分部相应项目计算,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扣除。
2.烟囱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及防沉带,已包括在内衬项目内,不另计算。
3.烟囱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4.砖烟道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A.D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5.烟囱扫灰门和烟囱帽所需铁件,套用加工铁件项目。铁件安装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6.烟囱铁梯、爬梯、围栏及砖烟囱紧固圈的制作、安装、刷油按A.F分部、B.B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三)水塔说明:砖塔身定额中包括外表面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按B.B分部加浆勾缝项目计算,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扣除。
(四)化粪池说明:其他类似性质的池可按本分部化粪池项目计算。
(五)贮水(油)池说明
1.贮水(油)池项目适用于一般结构形式的贮水池、贮油(原油、重油)池及清水沉淀池、循环水池、冷却喷水池等池类工程。
2.砖贮水池的独立砖柱按A.C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四、砌石说明
(一)砌石项目中未包括勾缝,如勾缝者,按本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二)石板铺地沟底板执行石盖板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地沟石板盖板按150mm考虑,实际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本分部石活制作及安装以使用红砂石、青砂石为准,定额中石料消耗量已考虑加荒和操作损耗,不另行计算。使用汉白玉、花岗石制作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5。
(四)素面石活制作定额已考虑剁斧、打钻路、钉麻、扁光和石活企口、起线、起凸、打凹,若设计要求磨光时,另按石表面加工项目计算。
(五)圆柱、方柱、角柱定额项目适用于整石制作,圆、方柱安装用砂浆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不另计算。
(六)阶条石制作综合了凿柱顶卡口用工。
(七)门碹石在腰线石(或压板石)以下部分按角柱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石)基础
(一)砖石基础以设计图示尺寸按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砖石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石砌基础如为台阶式断面时,可按下式计算基础的平均宽度:
B=A/H
式中 B——基础断面平均宽度(m);
A——基础断面面积(m2);
H——基础深度(m)。
(二)嵌入砖石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子、基础防潮层、单个孔洞面积≤0.3m2以及砖石基础放大脚的T形接头重叠部分,均不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石基础洞口上的砖平碹亦不另计算。
二、砌砖、砌块
(一)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
(二)砖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外墙墙身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有屋架的斜屋面,且室内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再加200mm,其余情况算至屋架下弦再加300mm(如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隔层算至楼板顶面。
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再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隔层算至楼板顶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墙顶面(如有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三)实砌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过人洞、空圈、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槽、管槽、消火栓箱、壁龛的体积。但不扣除梁头、板头、梁垫、檩木、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匹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计算。
(四)砖砌地下室内外墙身按本分部砖墙项目计算。
(五)框架间墙以净空面积乘墙厚按“m3”计算。
(六)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形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以及孔洞面积>0.3m2所占体积。墙角、门窗洞口立边、内外墙节点、钢筋砖过梁、砖碹、楼板下和山尖处以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附墙垛(柱)实砌部分,应按砖柱项目另行计算。
(七)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八)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外形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所占的体积,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九)实心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十)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十一)GRC轻型空心墙板、泰柏板及三D板等隔墙均以内墙净空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面积>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烟道不并入墙板,另按延长米计算。
(十二)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采暖锅炉烟囱,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墙体内。当设计规定洞内需抹灰时,应按B.2分部中相应项目列项。附墙烟囱如带有缸瓦管、除灰门以及垃圾道带有垃圾道门、垃圾斗、通风百页窗、铁箅子、钢筋混凝土顶盖等,应另列项目计算。
(十三)墙面勾缝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墙裙墙面的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抹灰腰线、门窗套所占面积,但附墙垛和门窗洞口侧壁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十四)硅酸盐砌块、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孔洞面积>0.3 m2所占的体积以及嵌入砌体的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所占的体积。其需要镶嵌的标砖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三、构筑物
(一)烟囱。
1.烟囱基础。
(1)砖基础与砖筒身,以砖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砖基础以下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底板,按A.D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2) 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根据设计规定的钢筋用量,应按A.D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2.烟囱内衬。按不同种类烟囱内衬,以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
3.烟囱内表隔绝层。
(1) 烟囱内表隔绝层,按筒身内壁的面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面积。
(2) 填料体积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体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填料人工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填充材料另行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dy}道闸门为准,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二)水塔。
1.水塔基础。基础与塔身的分界线,砖水塔以砖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
2.水塔塔身。
(1)塔身与水箱的分界线,以水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口为界。圈梁底以上为箱底,圈梁底以下为塔身。
(2)砖塔身不分厚度、直径,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砖碹胎板的工料,不另计算。
3.塔顶。塔顶上如铺填保温材料,按A.H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三)化粪池、沼气池。砖砌及井(池)壁不分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面积≤0.3 m2的孔洞。所有管道或洞上的砖碹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四)砖(石)水池。砖水池不分厚度以体积计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部分按 A.D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五)地沟。
1.砖地沟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地沟盖板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四、砌石
(一)粗、细料石墙,方整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二)毛石阶沿、清条石阶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三)石梯带、石踏步、石梯膀以“m3”计算;隐蔽部分按相应的基础项目计算。
(四)本分部石活工程量按图示成品净尺寸计算;图示尺寸不详时,竣工结算按实调整。
(五)砚窝石、踏垛制作、安装均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带、礓石察石以其上表面的长度乘宽度(垂带侧面不得计算在内)按“m2”计算。
(六)阶条石以“m3”计算,不扣除柱顶石及望柱卡口所占体积。
(七)柱顶石、磉磴以其{zd0}的水平截面乘高度以“m3”计算。
(八)门窗碹石制作、安装以外弧长乘图示宽度和厚度以“m3”计算,碹脸雕刻以碹脸石雕刻面的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以“m2”计算。
(九)墙帽制安均以{zd0}矩形截面面积乘长度按“m3”计算。
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未包括在混凝土捣制项目内,在措施费中单独列项。
(二)现浇、预制、预应力混凝土项目中未包括钢筋和预埋铁件的用量,另套用相应项目。
(三)若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石品种等与定额项目不同时按附录配合比换算。
(四)定额项目中混凝土用量栏内注有“低”者为低流动性混凝土;无“低”字者为塑性混凝土。
(五)现浇或预制搁放佛像的凹凸壁龛及悬于空中的佛座按斗拱项目执行。
(六)门窗上现浇、预制的半圆形、折线形、波浪形及其他形状的过梁、佛像底座、雀替、梁垫、云头、插角、花饰、磉磴、莲花头、爪角尖上的卷草和夔龙及花饰、单件体积≤0.01m3的小构件均按古式零星构件计算。
二、现浇构件
(一)扒梁、斜梁、角梁按龙背项目执行。圆形梁、枋按异形梁项目执行。
(二)多棱形柱、圆形柱和矩形柱倒隅角者,按异形柱项目执行。
(三)“葫芦檩”和“檩带挂”项目的直径指上檩的直径或周长。
(四)现浇构件项目适用范围:
1.商品混凝土基础项目适用于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桩承台及箱形基础的底板。
2.现浇混凝土满堂基础适用于有梁式和无梁式满堂基础及箱形基础的底板。
3.商品混凝土柱适用于矩形柱和异形柱。
4.商品混凝土梁适用于基础梁、矩形梁、异形梁、圈梁、过梁、叠合梁、枋、檩。
5.商品混凝土板适用于有梁板、无梁板、平板、预制混凝土嵌板带。
6.现浇混凝土直形墙也适用于电梯井壁。
7.商品混凝土墙适用于直形墙、电梯井壁、弧形墙。
8.现浇混凝土及商品混凝土弧形楼梯适用于螺旋型和艺术型楼梯。
(五)现浇整体弧形楼梯的折算厚度为160mm,一般楼梯的折算厚度为200mm。
(六)现浇混凝土枋(或矩形檩),按现浇梁项目计算。
(七)现浇零星项目适用于小型池槽、压顶、垫块、扶手、挂板、砌体拉结带等。
(八)现浇混凝土杯形基础按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
(九)现浇混凝土叠合梁按现浇混凝土圈梁项目执行。
(十)构造柱马牙槎体积应计算,执行构造柱项目。
(十一)阳台栏板内的构造柱、女儿墙构造柱执行构造柱项目。
(十二)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0.4m,按异形柱定额项目执行;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0.8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或≤1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混凝土按柱定额项目执行。
(十三)坡屋面混凝土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混凝土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四)现浇混凝土实心栏板厚度≤12cm者,执行现浇零星构件项目;厚度>12cm者,执行现浇墙项目。
(十五)现浇混凝土阶梯形(锯齿形)楼板每一梯步宽度大于300mm时,按板的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45。
三、地面垫层
(一)垫层定额中灰土、三合土、水泥石灰炉(矿)渣、石灰炉(矿)渣、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项目不同时,可按附录换算,但毛石、碎砖、砾石、碎石垫层灌浆,已综合其砂浆标号及强度,不得换算。
(二)基础回填砂夹石、灰土时,执行垫层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0.95。
(三)混凝土垫层用于槽坑且厚度≤300mm者为基础垫层,否则算作基础。
(四)散水、防滑坡道的垫层,按垫层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五)干铺砾石、碎石等垫层,若设计要求不加砂时,定额项目允许换算,但人工不变。
四、构筑物
(一)一般说明:毛石混凝土的毛石用量不得换算。
(二)烟囱说明:
1.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板、梁、柱等)按本分部相应项目计算。轻质混凝土填充以及混凝土地面按本分部地面垫层及“B 装饰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钢筋混凝土烟道、架空烟道分别按本分部的地沟和梁、柱、板、墙等相应项目计算。
(三)水塔说明:
1.水箱底不分平底、拱底,水箱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项目计算。
2.“水箱顶板、底板”等项目亦适用于砖塔身的水箱。
(四)贮水(油)池说明:
1.贮水(油)池定额适用于一般结构形式的贮水池、贮油(原油、重油)池及清水沉淀池、循环水池、冷却喷水池等池类工程。
2.贮水(油)池壁高在地面以上超过4.5m者,则超过部分每10m3混凝土增加机械费11.29元,技工8.73工日;池盖超过4.5m者,则超过部分每10m3混凝土增加机械费7.46元,技工4.01工日;无梁盖的柱在地面以上超过4.5者,则超过部分每10m3混凝土增加机械费7.46元,技工6.1工日。
(五)贮仓说明:
1.圆形贮仓筒壁项目适用于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的库壁,如粮食库、水泥库、生料库、散装筒库等工程。
2.贮仓的基础、仓底板、漏斗顶、仓顶板以及支承仓底板(或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应分别按本分部相应的项目计算。
(六)窨井及化粪池说明:窨井及化粪池项目适用于上下水检查井、连接井,其他类似性质的井及池也可按本项目计算。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
(一)构件制作、安装及灌浆。
1.预制构件项目中已包括构件制作、安装、运输损耗。
2.先张法预应力制作中台座的摊销费是按{yj}性的预制加工厂(场)考虑的。
3.后张法预应力构件制作是按后张自锚工艺考虑的。
4.屋架下弦为圆钢或型钢时,按“A.F金属结构工程”钢拉杆项目计算。
5.预制构件安装未包括修路、铺垫道木、钢板、钢轨等的铺设及维修工料,发生时另计。
6.构件灌浆工料已综合在项目中,不另计算。
7.构件安装中未含吊装机械费。
(二)预制构件项目适用范围。
1.预制梁适用于基础梁、楼梯斜梁、挑梁等。
2.预制异形柱适用于工字形柱、双肢柱和圆柱。
3.预制槽形板适用于槽形楼板、槽形墙板、天沟板。
4.预制平板适用于不带肋的预制遮阳板、挑檐板、栏板。
5.预制花格适用于花格和阳台花饰栏杆(空花、刀片形)。
6.预制零星构件适用于烟囱、支撑、天窗侧板、上下档、垫头、压顶、扶手、窗台板、阳台隔板、壁龛、粪槽、池槽、雨水管、厨房壁柜、搁板、架空隔热板。
7.预应力屋架适用于屋架、托架。
8.预应力梁适用于连系梁。
(三)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并考虑了运输支架的摊销费用。
2.组合屋架运输只计算构件中混凝土部分的工程量。
3.构件运输按下列分类计算:
类别 |
构 件 名 称 |
Ⅰ |
各类屋架、各类柱、山墙防风桁架、吊车梁、长度>9m的梁、大型屋面板、槽形板、龙背、大刀木、戗翼板、椽望板、檩、枋 |
Ⅱ |
长度≤9m的梁、大型屋面板、槽形板、平板、楼梯段、龙背、大刀木、戗翼板、椽望板、檩、枋等 |
Ⅲ |
墙架、天窗架、天窗挡风架(包括柱侧挡风板、遮阳板、挡雨板支架)、墙板、侧板、端壁板、天沟板、上下档、各种支撑、预制门窗框、花格、预制水磨石窗台板、隔断板、池槽、楼梯踏步、断面周长≤550mm小枋、檩条、连机、椽、斗拱、挂落、花窗、栏板、桩尖等零星构件 |
六、钢筋工程
(一)定额中的钢筋是以机制、手绑,部分电焊、对焊、点焊、电渣压力焊、窄间隙焊等编制的。定额中已包括钢筋除锈工料,不另行计算。
(二)现浇、预制、预应力混凝土项目中未包括钢筋和预埋铁件的用量,另套用相应项目。
(三)预制构件的吊钩、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衬铁、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短钢筋接长所需的工料、机械,项目内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四)砌体钢筋加固执行现浇构件钢筋项目,钢筋用量乘以系数0.97。
(五)弧型钢筋制安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六)现浇构件中采用机械连接部分的钢筋,钢筋用量调整为1.03。
(七)混凝土柱上的钢牛腿制作安装,执行预埋件制作安装定额。
(八)预制板缝内设计要求加筋,执行现浇钢筋相应项目。
(九)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及费用已综合考虑,粗钢筋的冷加工按相应项目计算,项目中未考虑预应力钢筋的人工时效费。
(十)植钢筋、螺杆定额不包括钢筋、螺杆的费用。钢筋按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螺杆材料费用另计。
(十一)现浇构件钢筋含量表。
1.现浇构件钢筋含量表只供编制概预算、标底参考,不作为编制结算的依据,编制结算时,按实调整。
2.构筑物工程参照本含量表计算。若高度≤30m水塔按≤10层框架、框剪结构计算;若高度>30m水塔按>10层框架、框剪结构计算。
现浇构件钢筋含量表
结构类型:砖混 单位:kg
编号 |
项 目 |
单位 |
钢 筋 |
合计 | ||||
低碳冷拔丝 |
Ⅰ级钢(圆钢) |
Ⅱ级钢(螺纹) |
冷轧扭肋钢 筋 | |||||
≤φ5 |
≤φ10 |
>φ10 |
>φ10 | |||||
1 |
基础 |
10m3 |
— |
43 |
365 |
— |
— |
408 |
2 |
挖孔桩芯 |
10m3 |
— |
56 |
— |
230 |
— |
286 |
3 |
桩承台 |
10m3 |
— |
421 |
— |
546 |
— |
967 |
4 |
现场灌注桩 |
10m3 |
— |
30 |
— |
153 |
— |
183 |
5 |
柱 |
10m3 |
— |
407 |
— |
1328 |
— |
1735 |
6 |
构造柱 |
10m3 |
— |
163 |
226 |
1014 |
— |
1403 |
7 |
挖孔桩护壁 |
10m3 |
— |
402 |
— |
— |
— |
402 |
8 |
梁 |
10m3 |
— |
361 |
11 |
1718 |
— |
2090 |
9 |
过梁 |
10m3 |
— |
684 |
204 |
360 |
— |
1248 |
10 |
圈梁 |
10m3 |
— |
236 |
130 |
846 |
— |
1212 |
11 |
板 |
10m3 |
— |
609 |
104 |
— |
— |
713 |
12 |
楼梯 |
10m3 |
— |
111 |
44 |
24 |
— |
179 |
13 |
雨篷 |
10m3 |
— |
118 |
278 |
280 |
— |
676 |
14 |
压顶、扶手 |
10m3 |
100 |
735 |
— |
— |
— |
835 |
15 |
小型构件 |
10m3 |
— |
723 |
181 |
— |
— |
904 |
结构类型:框架或框剪结构 单位:kg
编号 |
层数 |
项 目 |
单位 |
钢 筋 |
合计 | ||||
低碳冷拔丝 |
Ⅰ级钢(圆钢) |
Ⅱ级钢(螺纹) |
冷轧扭带肋钢 筋 |
| |||||
≤φ5 |
≤φ10 |
>φ10 |
>φ10 | ||||||
16 |
小 于 或 等 于 10层 |
带形基础 |
10m3 |
— |
84 |
756 |
— |
— |
840 |
17 |
独立基础 |
10m3 |
— |
11 |
564 |
104 |
— |
679 | |
18 |
满堂基础 |
10m3 |
— |
145 |
9 |
858 |
(800) |
1012 | |
19 |
矩形柱 |
10m3 |
— |
593 |
— |
1115 |
— |
1708 | |
20 |
异形柱 |
10m3 |
— |
600 |
240 |
960 |
— |
1800 | |
21 |
梁 |
10m3 |
— |
432 |
120 |
1708 |
— |
2260 | |
22 |
异形梁 |
10m3 |
— |
440 |
110 |
1735 |
— |
2285 | |
23 |
板 |
10m3 |
— |
729 |
58 |
42 |
(829) |
829 | |
24 |
直形墙 |
10m3 |
— |
275 |
352 |
272 |
— |
899 | |
25 |
弧形墙 |
10m3 |
— |
280 |
360 |
272 |
— |
912 | |
26 |
楼梯 |
10m3 |
— |
98 |
40 |
38 |
— |
176 | |
27 |
雨篷 |
10m3 |
— |
118 |
278 |
280 |
— |
676 | |
28 |
栏板 |
10m3 |
— |
520 |
330 |
— |
— |
850 | |
29 |
压顶、扶手 |
10m3 |
100 |
810 |
— |
— |
— |
910 | |
30 |
小型构件 |
10m3 |
— |
723 |
181 |
— |
— |
904 |
结构类型:框架或框剪结构 单位:kg
编号 |
层数 |
项 目 |
单位 |
钢 筋 |
合计 | ||||
低碳冷拔丝 |
Ⅰ级钢(圆钢) |
Ⅱ级钢(螺纹) |
冷轧扭带肋钢 筋 | ||||||
≤φ5 |
≤φ10 |
>φ10 |
>φ10 | ||||||
31 |
大 于 10 层 |
满堂基础 |
10m3 |
— |
93 |
478 |
802 |
(850) |
1373 |
32 |
矩形柱 |
10m3 |
— |
743 |
— |
1400 |
— |
2143 | |
33 |
异形柱 |
10m3 |
— |
810 |
290 |
1160 |
— |
2260 | |
34 |
梁 |
10m3 |
— |
280 |
97 |
1650 |
— |
2027 | |
35 |
异形梁 |
10m3 |
— |
385 |
93 |
1550 |
— |
2028 | |
36 |
板 |
10m3 |
— |
764 |
130 |
106 |
(820) |
1000 | |
37 |
直形墙 |
10m3 |
— |
504 |
103 |
473 |
— |
1080 | |
38 |
弧形墙 |
10m3 |
— |
554 |
110 |
500 |
— |
1164 | |
39 |
楼梯 |
10m3 |
— |
119 |
30 |
45 |
— |
194 | |
40 |
雨篷 |
10m3 |
— |
118 |
278 |
280 |
— |
676 | |
41 |
栏板 |
10m3 |
— |
520 |
330 |
— |
— |
850 | |
42 |
压顶、扶手 |
10m3 |
100 |
810 |
— |
— |
— |
910 | |
43 |
小型构件 |
10m3 |
— |
723 |
181 |
— |
— |
904 |
结构类型:现浇排架的单层厂房 单位:kg
编号 |
项 目 |
单位 |
钢 筋 |
合计 | ||||
低碳冷拔丝 |
Ⅰ级钢(圆钢) |
Ⅱ级钢(螺纹) |
冷轧扭带肋 钢 筋 | |||||
≤φ5 |
≤φ10 |
>φ10 |
>φ10 |
|
| |||
44 |
独立基础 |
10m3 |
— |
11 |
565 |
205 |
— |
781 |
45 |
杯形基础 |
10m3 |
— |
— |
148 |
170 |
— |
318 |
46 |
设备基础 |
10m3 |
— |
234 |
— |
151 |
— |
385 |
47 |
矩形柱 |
10m3 |
— |
543 |
— |
840 |
— |
1383 |
48 |
异形柱 |
10m3 |
— |
550 |
— |
900 |
— |
1450 |
49 |
基础梁 |
10m3 |
— |
316 |
— |
300 |
— |
616 |
50 |
梁 |
10m3 |
— |
223 |
— |
1504 |
— |
1727 |
51 |
异形梁 |
10m3 |
— |
240 |
— |
1650 |
— |
1890 |
52 |
过梁 |
10m3 |
— |
684 |
— |
360 |
— |
1248 |
53 |
圈梁 |
10m3 |
— |
236 |
130 |
846 |
— |
1212 |
54 |
檩 |
10m3 |
— |
244 |
88 |
876 |
— |
1208 |
55 |
板 |
10m3 |
— |
454 |
200 |
90 |
— |
744 |
56 |
屋面板 |
10m3 |
286 |
126 |
— |
455 |
— |
867 |
57 |
挑檐、天沟 |
10m3 |
165 |
391 |
— |
540 |
— |
1096 |
58 |
雨篷 |
10m3 |
— |
118 |
278 |
280 |
— |
676 |
59 |
零星构件 |
10m3 |
— |
723 |
181 |
— |
— |
904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一般规则
(一) 混凝土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面积≦0.05㎡的螺栓盒等所占的体积。
(二) 现浇墙、板均不扣除孔洞面积≦0.3㎡所占的混凝土体积(板不扣除柱面积≦0.3㎡所占的体积),留孔所需工料、项目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二、 现浇混凝土构件计算规则
(一) 现浇混凝土基础。
1、 无梁式满堂基础,其倒转的柱头(帽)应列入基础计算;有梁式(肋形)满堂基础的梁、板合并计算。
2、 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楼层上的块体设备基础按有梁板计算。箱式基础分别按底板、墙、顶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3、 混凝土高杯柱基(长劲柱基)高杯(长劲)部分的高度小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劲)按柱基计算;高杯(长劲)高度大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劲)按柱计算。
4、 混凝土墙基的颈部高度小于该部分厚度的5倍时,则颈部按基础计算;颈部高度大于改部分厚度5倍时,则颈部按墙计算。
5、 计算承台工程量时,不扣除浇入承台的柱头体积。
(二) 现浇混凝土柱。
1.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 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 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 构造柱(抗震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5. 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三) 现浇混凝土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1. 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到柱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内的长度内。
2. 与主梁连接的次梁,长度算到主梁的侧面;现浇梁头处有现浇垫块者,垫块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3. 梁高:梁底至顶面的距离。
4. 圈梁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圈梁带挑梁时,以墙的结构外皮为分界线,伸出墙外部分按梁计算;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圈梁与构造柱(柱)连接时,算至柱侧面。
5. 梁、圈梁带宽度≦300mm线脚者按梁计算;梁、圈梁带>300mm线脚或带遮阳板者,按有梁板计算。
(四) 现浇混凝土墙
1. 墙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0.3㎡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三角八字、附墙柱(框架柱除外)并入墙体积内计算,执行墙项目;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2. 墙与现浇板连接时其高度算到板顶面。
3. 挡护墙厚度≦300mm按墙计算。
(五) 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的孔洞所占体积。
1. 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各类板 墙内的板头并入有梁板体积内计算。
2. 无梁板系指不带梁(圈梁除外)直接用柱支撑的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 挑檐、天沟(檐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
(六) 现浇混凝土楼梯。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分层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项目已包括不另计算。整体楼梯与现浇楼层板无楼梯梁连接时,以楼层的{zh1}一个踏步外边缘加300mm为界。
(七) 檀枋
1. 各形檀子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m3”计算;葫芦檀的双檀体积合并计算;圆檀带挂枋的檀和枋体积合并计算。
2. 各种枋(照面、立人、穿枋等)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八) 其他。
1. 龙背(老角梁)、大刀木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2. 各类撑弓按实体积以“m3”计算,吊瓜以其较大截面面积乘以高度以“m3”计算。
3. 混凝土散水、坡道、台阶、地沟、后浇带等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九) 水塔。
1. 水塔基础。基础与塔身的分界线,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或顶梁为界。与基础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 水塔塔身。
(1) 塔身与水箱底的分界线,以水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口为界。圈梁底以上为箱底,圈梁底一下为塔身。
(2) 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应扣除门窗洞口体积、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工程梁,并入筒壁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柱(直柱和斜柱)、梁合并计算。
3. 塔顶及水箱底。
(1) 钢筋混凝土水箱顶、水箱底及挑出的斜壁工程量合并计算。
(2) 塔顶上如铺填保温材料,应另列项目计算。
4. 水箱壁:依附于水箱壁的柱、梁等均并入水箱壁体积计算。
(十) 贮水(油)池。
1. 池底。
(1) 平底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部的八字靴脚;池底如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项目计算。
(2) 锥形底的池底体积,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坡底的上口。
2. 池壁。池壁应分别不同厚度(上薄下厚的池壁按平均厚度)计算,其高度从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
3. 池盖。
(1) 无梁盖是指不带梁,直接用柱支撑的盖,其体积的计算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三角形八字)的体积。
(2) 柱高应从池底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柱帽、柱座应并入柱的体积内。
(3) 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的体积。
(4) 球形盖从池壁顶面开始计算。带边侧梁的球形盖,边侧梁应并入球形盖体积计算。
(十一)贮仓。
1. 矩形仓。矩形仓分立壁和漏斗,分别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立壁和漏斗的分界线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漏斗工程量内。基础和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计算工程量,按本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2. 圆形仓。
(1) 圆形仓工程量按基础板、仓底板和仓壁等分别计算。
(2) 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上的上下柱头(帽),分别计算在相应工程量内。
(3) 顶板梁与顶板合并计算,按顶板项目计算。
三、预制、预应力构件制作、安装
1.预制柱、梁、屋架、檩、枋、椽、沟盖板、井盖板、井圈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预制平板、槽形板、网架板、折线板、带肋板、大型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但应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
4.其他预制构件、水磨石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
5.花格、花窗均按外围尺寸以“m2”计算。
四、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工程量按图算量计算。
2.每10m2花格按0.5m3混凝土计算运输工程量。
五、钢筋工程
1.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项目中已综合考虑钢筋、铁件的制作损耗及钢筋的施工搭接用量。
2.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在后张法预应力钢筋中
(1)低碳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碳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碳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碳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碳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时,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4. 植钢筋、螺杆按钢筋、螺杆直径按设计施工图要求的锚固长度以“m”计算。
A.E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分部木材的分类:
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二)本分部中墩心木、吊瓜的垂头、撑弓、挡尖(悬鱼)、荷叶墩、雀替、麻叶云拱、三幅云拱、花牙子、搁几花板、贴鬼脸、匾额、匾托的用工或雕刻用工均按三、四类木材考虑,其余用工按一、二类木材编制,若采用三、四类木材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三)本分部是按手工和机械操作、场内制作和场外集中加工综合编制的。
(四)本分部消耗材积已考虑了配断和操作损耗,需干燥木材和刨光的构件,项目材积内已考虑干燥木材和刨光损耗。改锯、开料损耗及出材率在材料价格内计算。
(五)本分部中所注明的直径、截面、长度或厚度均以设计尺寸为准。
(六)本分部的圆柱、童瓜柱、圆檩、墩心木、吊瓜、撑弓等圆形截面构件是直接采用原木加工考虑的,其余构件是按板枋材加工考虑的。
(七)本分部凡未注明制作和安装的项目,均包括制作和安装的工料。
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的五金按实计算。
(二)全钢板大门和围墙铁丝门项目定额内已包括刷一遍红丹酚醛防锈漆的工料。
(三)全钢板大门和围墙铁丝门的五金(包括折页、门轴、门闩、插销等)均以考虑。全钢板大门和围墙铁丝门的地(滑)轮、滑轨、阻扁轮或轴承等零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四)项目内所列的垫铁(或铁件),是为施工中调整偏差和标高使用的。
(五)射线防护门的铅板是按5mm计算,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六)门窗扇包镀锌铁皮,以双面为准,如设计规定为单面包铁皮时,其工料乘系数0.67。
三、木屋架
(一)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
(二)屋架需刨光者,人工乘以系数1.15,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8。
四、柱、梁、枋
(一)各种柱、梁、枋项目综合考虑了其不同位置,采用卯榫连结。若使用箍头榫时,另行计算用工。
(二)梁、枋做桃尖梁头、麻叶头、三岔头箍头榫、霸王拳箍头榫、箍头榫、三弯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单位:个
(三)芝麻杆柱按梅花柱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10。
(四)墩心木及吊瓜项目内已包括企口起线用工,若设计规定垂头雕刻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墩心木、吊瓜垂头雕刻用技工 单位:个
(五)扒梁、角梁、斜梁一律按照“龙背”项目计算。
五、龙背、大刀木、虾须木、撑弓
(一)龙背项目以不做龙头为准,若设计规定龙背雕刻龙头时,按下表规定计算用工。
(二)撑弓制作安装项目内不包括雕刻用工,若设计规定雕刻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三角板形、长板形撑弓透雕用技工 单位:㎡
工 日 名 称 |
板 厚(mm) |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100 |
≤110 |
≤120 |
≤130 | |
透雕云龙 |
41.00 |
46.00 |
51.00 |
56.00 |
61.00 |
66.00 |
71.00 |
76.00 |
81.00 |
86.00 |
透雕花卉 |
27.30 |
30.70 |
34.00 |
37.30 |
40.70 |
44.00 |
47.30 |
50.70 |
54.00 |
57.30 |
透雕人物、动物 |
46.00 |
51.00 |
56.00 |
61.00 |
66.00 |
71.00 |
76.00 |
81.00 |
86.00 |
91.00 |
方、圆(截面)撑弓透雕用技工 单位:m
工 日 名 称 |
尺 寸(mm) | |||
≤150×150或 φ150 |
≤200×200或 φ200 |
≤250×250或 φ250 |
>250×250或 φ250 | |
透雕云龙 |
20.70 |
33.50 |
49.20 |
67.90 |
透雕花卉 |
13.80 |
22.30 |
32.80 |
45.20 |
透雕人物、动物 |
22.40 |
35.80 |
52.10 |
71.40 |
撑弓浮雕用技工
六、屋面木基层
(一)屋面板厚度是按毛料计算的,如厚度不同时,一等薄板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二)水平支撑、剪刀撑按方檩木项目计算。
七、穿逗排架
穿逗排架项目适用于穿逗排架的柱(包括挂筒)、穿和挑。
八、檩条、桷子
(一)圆木檩条项目内已包括刨光工料,如设计规定檩条需滚圆取直时,其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5,人工乘以系数1.22。
(二)桷子项目是按未刨光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为刨光时,其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40,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爪角部分的桷子采用摔网形式者,摔网部分的桷子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0。
九、连檐、勒檐条、走水条
爪角部分的连檐、勒檐条,按连檐、勒檐条项目乘以系数1.30。若屋面同一坡面的正屋面面积小于爪角部分的面积,则正屋面与爪角部分的连檐、勒檐条合并计算,并且乘以系数1.20。
十、吊檐板、滚檐板、博风板、山花板、博头板、挡尖(悬鱼)
(一)吊檐板不分内吊檐和外吊檐,均使用同一项目。
(二)吊檐板和博风板项目已包括起边和端头锼花边工料。若吊檐板、博风板底边锼花边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
(三)爪角部分的滚檐板按滚檐板项目乘以系数1.30。若屋面同一坡面的正屋面面积小于爪角部分的面积,则正屋面与爪角部分的滚檐板合并计算,并且乘以系数1.20。
(四)山花板以素面为准,若设计规定需做雕刻者,按18工日/m2(技工)计算。
十一、斗拱
(一)牌楼斗拱以50mm斗口为准,其他斗拱以80mm斗口为准,斗口尺寸变动时按下表调整工料:
单位:攒
牌楼斗拱尺寸及斗口按下表调整工料:
单位:攒
(二)斗拱制作安装项目已包括拱眼和销的工料,不另计算。
(三)斗拱安装项目仅包括斗拱本身各部件,不包括其他附件。
(四)昂翘斗拱适用于靴脚昂嘴,若设计规定为如意云、风头、象鼻头嘴时,按下表增加费用:
单位:个
(五)蜂窝百斗拱项目是按锯材编制的,若使用胶合板做拱时,按项目括号内胶合板数量,其消耗锯材乘以系数0.30,其余不变。
(六)斗拱单件制作用工,适用于木斗拱件与钢筋混凝土或砖斗拱件混合组成一攒斗拱时使用。预埋在钢筋混凝土或砖斗拱件内的铁件或木砖不包括在斗拱单件制作安装用工内,应另行计算其工料。
(七)斗拱单件制作用工中昂以靴脚昂嘴为准,若为云头、凤头或象鼻昂嘴时,按上述第四条计算费用。昂以后带翘为准,蚂蚱头以后带六分头为准,若昂后带菊花头、雀替头、蚂蚱头,撑头木后带麻叶头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八)蚂蚱头、撑头木(斗拱构件)后带枋时,以正心分位为界,分别按蚂蚱头、撑头木单件制作安装和枋的制作安装项目计算。
(九)隔架斗拱荷叶墩、雀替制作安装用工内未包括雕刻用工,若需雕刻时,体积≤0.02m?,每块雕刻用工按技工1.90工日计算;体积≤0.02m?,每块雕刻用工按技工3个工日计算。
(十)麻叶云拱、三幅云拱单件制作安装用工内已包括雕刻用工,不另计算。
(十一)斗拱项目内已包括试组装用工,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板大门、钢木大门制安项目中标明有框的按洞口面积计算工程量,无框的扇按外围面积计算工程量;特种门制安项目中除保温隔音门按门洞口面积计算工程量外,其余特种门制安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工程量;全钢板大门、围墙铁丝门制安按设计门扇外围面积计算工程量。
二、木屋架、钢木屋架制安项目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m3”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风撑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均按竣工木材计算后并入相应的屋架内。与圆木屋架相连的挑檐木、风撑等如为方木时,应乘以系数1.563折合圆木,并入圆木屋架竣工木材材积内。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的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的正屋架竣工材积内。
三、柱、梁、枋、檩等以“m3”计算,凡按“m3”计算工程量者,以其长度乘以截面面积计算,长度和截面计算按下列规则:
1.圆柱形构件以其{zd0}截面,矩形构件按矩形截面,多角形构件按多角型截面计算。
2.柱长按图示尺寸,有柱顶面(磉磴或连磉、软磉)由其上皮算至梁、枋或檩的下皮,套顶榫按实长计入体积内,瓜柱、灯心木、吊瓜(包括垂头长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梁、枋端头为半榫或银锭榫的,其长度算至柱中,透榫或箍头榫算至榫头外端。
四、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五、龙背、大刀木均以其几何体竣工材积的体积计算。
六、大刀木以截面{zd0}面积乘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七、虾须按曲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八、屋面木基层工程量按斜面积以“m?”计算。不扣除附墙烟囱、通风孔、通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的面积。天窗挑檐与屋面重叠部分另行计算,并入屋面木基层工程量内。
九、木盖板、木搁板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
十、三角板形撑弓以外露三角形面积计算(与柱、梁联接的榫头已综合在项目内);长板形、圆、方柱形撑弓以其中线与柱、梁的外皮交点直线长度计算。
十一、穿逗排架按排架的柱、挂筒、穿枋的竣工体积以“m?” 计算。
十二、檩条长度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搭接长度和搭角出头部分应计算在内。悬山出挑、歇山收山者,山面算至博风外皮,硬山算至排山梁架外皮,硬山搁檩者,算至山墙中心线。
十三、仿古木桷子按檩中至檩中斜长计算,桷子出挑算至端头外皮,摔网桷子按龙背(大刀木)中心线算至桷子端头外皮,送水桷子按实长计算。
十四、走水条、勒檐条按实长计算。
十五、连檐长度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十六、滚檐板、博头板按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十七、吊檐、博风板以中心线“延长米”计算,带大刀头的博风板,按每个大刀头增加500mm计算。
十八、蜂窝百斗拱以外接截头锥体体积计算,应扣除嵌入斗拱的墙、柱所占体积。
十九、斗拱单件按设计外接矩形体积计算,套用相应体积的定额。单件消耗锯材体积按斗拱单件设计尺寸的外接矩形体积乘以下列系数计算:斗(升)、拱(翘)、蚂蚱头、撑头木、荷叶墩、雀替、麻叶云拱、三幅云拱乘以系数1.35;昂乘以系数1.15。
二十、吊篮以水平投影面积的{zd0}直径计算。
二十一、贴鬼脸以其外皮的面积计算。
二十二、搁几花板以外接梯形面积计算。
二十三、弧形匾额以其外皮弧线长度乘以匾额高度以“m?”计算。
A.F 金属结构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金属结构工程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常用金属结构制作、拼装、安装、运输项目。
(二)金属结构工程制作、拼装、安装、运输机械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结合四川省现有的施工机械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
(三)构件安装中未含吊装机械费。
(四)轻型钢屋架按质量划分,即≤1t套用钢屋架项目,>1t套用钢梁项目。
二、制作、拼装、安装说明
(一)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拼装、安装中包括单件拼装的工料及机械台班和安装时所需的连接螺栓。
金属结构构件制作施工图中未注明的节点板、加强箍、内衬管和接头主材用量(钢板、型钢、圆钢)按实际用量计算,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二)金属结构构件系按铆焊综合考虑。本定额均按二级焊缝考虑。
(三)金属结构构件制作不包括除锈及刷防锈底漆的工料。
(四)钢筋混凝土柱间及钢筋混凝土屋架的钢支撑按本分部钢支撑项目计算。
(五)钢筋混凝土拱、拱形屋面、楼面等需设置钢拉杆时按钢拉杆项目计算。已包括钢拉杆的项目(如组合屋架、三绞拱屋架、钢木组合屋架等)不另计钢拉杆。
(六)钢墙架项目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和连接杆件。
(七)烟囱紧固圈、垃圾道及垃圾门、垃圾箱、晒衣架、加工铁件等小型构件,按零星钢结构项目计算。
(八)弧型钢构件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
(九)弧型钢架桥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3。
(十)钢架桥适用于人行天桥、路桥、城市立交桥。
(十一)简易钢梁适用于热轧型钢制作的梁。
(十二)钢管柱定额中钢板是按<20mm厚编制的。
三、运输说明
(一)构件运输中已考虑一般运输支架的摊销费,不另计算。
(二)构件运输按下列分类表计算:
金属构件运输分类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屋架、钢网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柱、钢梁、钢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重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单位理论重量计算。
二、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三、钢吊车梁上的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档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内。
四、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五、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的孔洞所占面积。
六、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的孔洞所占面积。
七、金属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砖砌体钢丝网加固按实际加固钢丝网面积计算。
九、雨篷按接触边以“延长米”计算。
A.G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 明
一、瓦、型材屋面
(一)“瓦屋面”项目适用于小青瓦、平瓦、筒瓦、石棉水泥瓦、彩色沥青瓦、镀锌铁皮屋面等。
(二)屋面砂浆找平层、保温层等项目,应按“B.A 楼地面工程”及“A.H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铺瓦及檐头附件,包括分中、号垄、排钉(或砌抹)瓦口、铺瓦、安瓦滴、安钉帽、窝角沟、安天沟附件、打点等全部操作过程。
(四)筑脊包括安脊桩、内衬和各种脊件。
(五)屋面单坡面积≤5m2者按亭屋面项目计算;单坡面积>5m2者按屋面项目计算。
(六)屋面天沟、窝角沟有檐头附件者,按檐头附件项目计算。
(七)本分部小青瓦屋面的盖瓦和底瓦以及素筒瓦屋面的底瓦均按一搭三编制;琉璃瓦屋面的底瓦按压六露四编制。若设计与本分部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八)本分部按采用不同楞距和不同脊高使用不同规格瓦件(见附表1)编制。若设计规定与本分部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瓦件损耗5%、脊损耗为4%)。
(九)锤灰泥塑中的“贴塑”即达到石作的浅浮雕效果;“立塑”即达到石作的高浮雕效果。
(十)滴水、瓦当勾头制作项目内已包括瓦当和滴水的粘结工料,不另计算。
(十一)预制混凝土瓦、脊、吻(兽)的运输按“A.D 混凝土工程”Ⅲ类构件运输项目执行。
(十二)垂脊、角(岔)脊按脊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十三)抱筒脊按砖胎灰塑脊项目计算,其工料乘以系数1.2。
(十四)琉璃瓦过垄脊无论在混凝土板上铺还是在桷子上铺均执行本定额。
(十五)墙帽做脊按屋脊相应项目计算。云墙瓦顶按围墙瓦顶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1。
(十六)玻璃钢瓦屋面铺在混凝土檩子上,按铺在钢檩上项目计算;阳光板屋面中铝结构、钢檩应按“A.F金属工程”及“B.C 天棚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十七)膜结构(也称索膜结构),是一种以膜布与支撑(柱、网架等)和拉结结构(拉杆、钢丝绳等)组成的屋盖、篷顶结构;常用于候车亭、收费站和地下通道出口等。
(十八)膜结构屋面适用于膜布屋面;膜结构中支撑和拉固膜布的钢柱、拉杆、金属网架、钢丝绳、锚固的锚头等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得另算;支撑柱的钢筋混凝土柱基、锚固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以及地脚螺栓等应按“A.D 混凝土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屋面、墙、地面防水
(一)适用于屋面、楼地面、墙基、墙身、地下室、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平、立面防水。
(二)隔热镇水粉厚度为8mm,实际施工厚度不同时,镇水粉用量允许换算,其余不变。
(三)屋面防水刚性层项目内已包括刷素水泥浆用量。
(四)防水层、防潮层项目内包括搭接用量,未含附加层用量,发生时,按实计算。
(五)防水层、屋面刚性层的找平及嵌缝未包括在项目内,应另行计算。
(六)涂膜防水中的“二布三涂”或“一布二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一层“涂层”刷二遍至数遍不等,每一层不论刷几遍,项目不作调整。
(七)铁皮排水项目。
1.铁皮材料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其他材料和用工均不作调整。
2.铁皮咬口、卷边、搭接的工料,均已包括在项目内。
(八)采用白铁皮弯头时,按铁皮水落管项目执行。
(九)塑料水落管项目,应按“C.H安装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十) 安装塑料水斗、山墙出水口、吐水管等按个数套相应项目。
三、防潮层及变形缝
(一)防潮层说明同前防水层说明。
(二)变形缝适用于基础、墙面等部位,变形缝包括温度缝、沉降缝、抗震缝。
(三)建筑油膏、丙烯酸酯、非焦油聚氨酯变形缝断面按30mm×25mm计算,灌沥青、石油沥青玛王帝 脂变形缝断面按30mm×30mm计算,其余变形缝定额项目以断面30mm×150mm计算;如设计变形缝断面或油膏断面与项目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不变。
(四)止水带接头以环氧树脂为准,如采用其他材料粘接时,粘接剂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五)止水带项目内已包括连接件、固定件,不得另行计算。
附表1 采用瓦件规格
瓦件名称 |
瓦 楞 距(mm) | ||
≤250 |
≤230 |
≤200 | |
小青瓦 |
200×210 |
180×190 |
160×170 |
素筒瓦 |
200×130 |
180×110 |
160×94 |
花边瓦 |
200×210 |
180×190 |
160×170 |
滴水瓦 |
200×210 |
180×190 |
160×170 |
勾头瓦 |
200×130 |
180×110 |
160×94 |
琉璃板瓦 |
200×200 |
185×185 |
160×160 |
琉璃筒瓦 |
200×130 |
180×110 |
165×94 |
琉璃滴水 |
165×182 |
165×182 |
130×155 |
琉璃勾头 |
185×130 |
180×110 |
170×95 |
罗锅瓦 |
200×130 |
180×110 |
160×90 |
续罗锅瓦 |
200×130 |
180×110 |
160×90 |
折腰瓦 |
200×210 |
180×190 |
160×170 |
续折腰瓦 |
200×210 |
180×190 |
160×170 |
正当勾 |
240×150 |
224×150 |
192×150 |
预制混凝土板瓦 |
200×210 |
180×190 |
160×170 |
预制混凝土筒瓦 |
200×130 |
180×110 |
160×94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型材屋面
(一)瓦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面积;天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应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
(二)GRC屋面、镀锌铁皮屋面、彩色沥青瓦等屋面,按实铺面积计算。
(三)仿古屋面铺望瓦、铺瓦工程量按屋面图示设计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脊所占面积,过垄脊计算屋面工程量时,应扣除过垄脊所占面积,过垄脊面积以一匹折腰瓦弧长两边各加一匹续折腰瓦长度为过垄脊宽度乘过垄脊长度计算。
(四)屋脊(包括过垄脊)工程量以延长米计算,应扣除吻(兽)、中堆(宝顶)、垂脊头和爪角尖(爪角叶子)的底座所占长度。脊的做法、用料和脊本身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五)钉瓦钉、檐头附件的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硬山、悬山建筑算至博风外皮,爪角部分按外吊檐板外边线长度计算。
(六)披水梢垄按延长米计算,由沟头外皮算至正脊中心线。
(七)博脊长度算至挂尖外皮。
(八)脊、吻(兽)、中堆(宝顶)、垂脊头、爪叶子均按“个”计算。
(九)锤灰泥塑、脊(贴塑)按“m2”计算。
(十)墙帽按墙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
(十一)檐头抹扇形瓦头、火连圈的工程量,以“延长米”计算。
(十二)玻璃钢瓦屋面、金属压型钢板屋面、彩色涂层钢板屋面、阳光板屋面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三)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面积计算。
二、屋面、地面防水
(一)屋面卷材、涂膜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屋面女儿墙、山墙、天窗、变形缝、天沟等处的弯起部分应按图示尺寸(如图纸无规定时,女儿墙和缝弯起高度可按300mm、天窗可按500mm)计算,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二)地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
(三)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面积。
(四)屋面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铁皮和卷材天沟按展开面积计算。
(五)石棉水泥水斗、塑料吐水管、铝板穿墙出水口、钢筋混凝土排水槽按“个”计算。
(六)保温屋面镀锌铁皮排气管、镀锌铁皮通风帽按个计算。
三、墙面防水、防潮
(一)墙面防水、防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墙基防水,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计算。
(三)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四)变形缝如内外双面填缝者,工程量按双面计算。
A.H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 明
一、防腐工程
(一)各种胶泥砂浆配合比、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各种整体面层厚度和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如设计规定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和隔离层的防腐工程项目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蚀面层,包括沟、池、槽。
(三)除水玻璃耐酸胶泥、砂浆、混凝土的粉料是按石英粉∶铸石粉=1∶0.9外,其他耐酸胶泥、砂浆、混凝土的粉料均按石英粉计算;实际采用填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水玻璃类面层及块料的水玻璃类结合层项目中均包括涂稀胶泥工料。树脂类、沥青类面层及块料树脂类、沥青类结合层项目中,均未包括树脂打底及刷冷底子油工料;发生时,按本分部“打底”及“A.G 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五)浇灌硫黄混凝土需支模时,按每“m2”接触面积增加二等锯材0.01m3。
(六)耐酸防腐是按自然法养护考虑的。
(七)各种面层除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线;整体面层踢脚线,按整体面层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6;块料面层踢脚线,按块料面层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56。
(八)隔离层刷冷底子油是按二遍考虑的。
(九)块料面层以平面砌块料面层为准,立面砌块料面层,执行平面砌块料面层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38。
(十)池、沟、槽块料面层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防腐涂料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工程的混凝土及抹灰面表面的刷涂。
二、保温、隔热工程
(一)保温层的保温材料配合比、标号如设计规定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干铺珍珠岩保温层适用于墙及天棚内填充保温。
(三)本保温隔热工程项目只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四)本隔热层铺贴,除稻壳、玻璃棉及矿棉为散装外,其他保温板材均以石油沥青30#作为胶结材料,根据低温特性要求,一律不得采用砂浆玛王帝 脂作为保温材料的胶结料。
(五)稻壳隔热项目已包括稻壳装填前的筛选、除尘工料。
(六)玻璃棉、矿渣棉在装填前,需用聚氯乙烯塑料薄膜袋包装,包装材料及人工均已包括在项目内。
(七)附墙铺贴板材,基层上涂刷沥青的工料均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八)“沥青玻璃棉”、“沥青矿渣棉”、“松散稻壳”、“沥青稻壳板”适用于墙面、天棚的隔热工程。“沥青稻壳板”还适用于柱子隔热,沥青稻壳板的重量比为1∶0.4(稻壳∶沥青),板的容重为300kg/m3;项目中已包括制作沥青稻壳板的工料。
(九)保温隔热墙的装饰面层,应按B.2中相应项目计算。
(十)柱帽保温隔热应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工程量。
(十一)池槽保温隔热,池壁应并入墙面保温隔热工程量内,池底应并入地面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腐工程
(一)防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或“m3”计算。耐酸防腐地坪和墙面不扣除≤0.3 m2孔洞、柱、垛所占面积。砖垛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二)踢脚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的长度,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的面积。
(三)砌双层耐酸块料面层应按相应定额项目加倍计算。
(四)砌筑沥青浸渍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保温、隔热工程
(一)保温、隔热体的厚度,按保温隔热材料净厚(不包括打底及胶结材料的厚度)计算。
(二)屋面、天棚保温、隔热楼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0.3 m2孔洞、柱、垛所占面积。
(三)保温隔热墙工程量计算规则:外墙外保温(板材),外墙内、外保温(浆料)项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外围面积计算。其余项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及突出墙面的砖垛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计算带木框或龙骨的保温隔热墙工程量,不扣除木框和龙骨所占面积。
(四)柱子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