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经销商的基本条件
1.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切证照,手续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具备创业的勇气和信心,较强的市场运作能力。愿意和“辉丰”一起成长和发展。
3. 能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能接受公司的油品知识、市场营销的培训和管理。
4. 有一定规模的营业场所和销售通路。
5. 拥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和商业信誉。
二、 经营要求:
1. 要在规定的区域内经营。
2. 必须本着“恪守诚信、追求{zy1}、务实创新”的经营理念,促进辉丰油品的销售。
3. 要充分保证客户的供货量。
4. 统一规范市场运作行为。
三、 公司对区域经销商应尽的义务和支持
1.公司应全面、系统地作好“辉丰”品牌全国市场的策划、宣传、推广、服务等工作,
以提升“辉丰”品牌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在客户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2.为保证“辉丰”品牌以统一的形象面对客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经销商油品
资料、公司海报和易拉宝。
3. 公司提供品种齐全、质量过硬、价格合理的油品,使辉丰系列油品更专业化、形象化。
4.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派市场人员走访区域经销商,协助、指导经销商开拓当地市场。
5. 根据区域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公司制定销售奖励政策,实施优惠奖励措施。
6. 通过辉丰网站以最快捷、最方便的方式为区域经销商提供业务操作平台。
7. 提供充足货源,保质保量,及时迅速地发货。
四、 区域经销商签约的前提准备
1.调查当地市场,及时反馈当地市场信息。
2. 互相考察对方资信情况。
3. 多方沟通,达成初步意向,确认签订合同的时间。
附:一、已经合作的经销商分布情况:
江苏省(丹阳 、常州)、陕西省(西安)、浙江省(慈溪、宁波、义乌)、北京市
二、洽谈中的经销商分布情况:
江苏省(无锡、昆山、镇江)、山东省(青岛、淄博、威海)、安徽省(合肥)
浙江省(台州、杭州)、陕西省(宝鸡)、广东省(东莞、深圳)、宁夏回族自治区
三、当经销商的销售量达到公司要求后可以转升为区域代理商,享受代理商的优惠政策。
一个区域只设立一位代理商,下设多位经销商,经销商只能从代理商处提货。暂无代
理商的区域由公司直接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