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洛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IT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 甲方办公电脑内部网络的维护 1.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计算机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维护费用为:¥ 元(RMB)/月,合同期 12 个月。 2. 甲方单位共计有计算机 台交由乙方维护,其中 台台式机, 台笔记本。 3. 每月甲方需付给乙方服务费:¥ 元(RMB),大写:(人民币) 元整, 4. 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每台¥ 元(RMB)/月 5. 该款项自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每月 1日前一次性付清本结算月费用给乙方,乙方收款后即为甲方提供收款收据。 二、上门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描述 1. 电脑各类故障检修: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软件设置、操作系统安装等; 2. 各类外设维护:打印机、扫描仪; 3. 系统软件安装:WIN2000\XP; 4. 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Office、ACDSEE、金山词霸等; 5. 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CPU、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更换的硬件须另外收取硬件成本费用); 6. 电脑升级:及时为甲方提供{zj0}的升级方案。 7. 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各类显卡、声卡、网卡等; 8. 查杀电脑病毒: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 9. 数据备份:同机备份、异地备份、光盘备份; 10.网络设备的调试、维护(布线、设备费用需收取成本费用); 三、硬件维护的范围:电脑各类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 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2. 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乙方不再另外收到服务费,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 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由乙方代购的情况下)仍在厂家保修期及保修范围内,乙方免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电脑部件的保修证明,乙方不保证成功及所需时间。厂家在城区内不加收服务费,在城区外需加收相应服务费。 4. 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保修期及保修范围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如果修理时间超过5天,乙方可以视情况提供替用配件(显示器除外)给甲方免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但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修理或不是由乙方代修理的情况,不在此列。 5. 所有品牌电脑(如联想、七喜、方正等)及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乙方只提供软件及检测(不开机箱)服务,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只能由相应的代理商维修。 四、软件维护:电脑各类系统软件、工具应用软件安装维护 1.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 2. 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 3. 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 4. 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