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冉科技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认证咨询服务的科技公司,主要从事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 ISO27000 ISO22000 ISO13485 TS16949 HSE等国军标体系认证咨询。中国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国外的产品认证CEUL特种设备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QS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省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xx申报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管理等咨询。
碳酸饮料(汽水)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碳酸饮料(汽水)产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碳酸饮料(汽水)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
碳酸饮料(汽水)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相关标准:
GB/T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15266-2000《运动饮料》;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碳酸饮料(汽水)食品生产许可证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所用二氧化碳应为食品级并符合其产品标准规定;所用的消毒剂应是食品级,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规定,有监管部门的批准文号;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有证企业的合格产品。
碳酸饮料(汽水)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他要求: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第三批) 》( 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规定,在2002年底前淘汰每分钟生产能力小于100瓶的碳酸饮料生产线。
碳酸饮料(汽水)食品生产许可证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若企业同时生产碳酸饮料和充气运动饮料,则每类产品应抽查一个品种。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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