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6 20:09:34 阅读1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炉窑砌筑工程分册说明
一、C.D《炉窑砌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耐火与隔热耐火砌体工程(其中蒸汽锅炉只限于蒸发量每小时小于或等于75t的中、小型蒸汽锅炉工程),不定形耐火材料内衬工程和炉内金具件制作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1-2004;
3.《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92;
4.《通用耐火制品形状尺寸》GB2992-82;
5.《耐火制品的分型和定义》GB10324-88;
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7.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工业企业的粉尘{zg}允许浓度》与《常见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程度》等有关法规条例;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88年;
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三、本定额中主材含量系按现行国家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设计容重计算,如与实际产品容重不符时,允许按实际容重进行调整。
四、本定额中的炭块、石墨块、大型组合砖的定额消耗量是按成品条件考虑的。如果用毛坯自行加工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以炉底标高为炉内垂直运输基准面。
六、本定额的工程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包括的工业炉砌筑工程的工序有:砌筑地点的清扫、放线、做标记、立线杆、材料运输(包括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或渗合料中的困料)、演砖、砌筑(或大块砌体安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自检、清废外运等,如果是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还包括喷涂、浇注、捣打、养护、涂抹、贴挂、紧固与支模脱模等工序。
七、其他说明:
1.本定额对常用的专业炉项目,系按综合扩大简明适用的原则进行编制的,即不分部位、造型、结构、砌体类别,以主要工序带次要工序,通过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加权平均测算取定的。本定额中专业炉项目已包括了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与吹风清扫等工序,而列入一般(通用)工业炉的项目,仍保持解体结构内容,在使用中不得混淆。
2.磨、切砖机所需碳化硅砂轮、碳化硅砂轮片和金刚石砂轮片的消耗量,已计入定额材料栏中。
3.已明确规定的砌体类别按规定执行,未规定砌体类别的适用于各类砌体。
4.本规定的火泥牌号和品种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允许进行换算,但消耗量和损耗率均不调整。
5.C.D.1~C.D.5不包括各专业炉窑中的烟道砌体、不定形耐火材料与辅助工程,发生时可分别执行本定额C.D.6~C.D.8相应项目。
6.本定额项目外的专业炉种,原则上可执行C.D.6~C.D.8的解体项目,如有缺项可参照本定额中相应项目进行换算。但不得执行C.D.1~C.D.5的综合扩大项目。
7.发生炉壳“酸洗打砂”与“金属探伤”项目可分别执行C.N《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和C.E《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中有关项目。
8.炉体外烟道(按烟囱沉降缝分界)砌筑,其工程量小于或等于15 m3者,执行A.《建筑工程》相应项目。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用,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分别按下表计取:
注:表中工程量系指单座炉窑或系统工程中单个炉窑。
2.高炉系统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大型吊盘,不作脚手架搭拆包干系数的计算范围,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3.专业炉工程不计取超高费,因已在项目含量中综合考虑。一般(通用)工业炉窑和钢结构烟囱内衬喷涂工程,施工高度超过标高大于40m的工程,超高部分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4.焦炉钢结构施工大棚搭拆按摊销比例的方法计算,其计算折旧规定如下:
(1)钢架支柱、横梁按五次计算;
(2)钢屋架、轨道按四次计算;
(3)支撑、拉杆按三次计算;
(4)檩条、梯子、电力设备按二次计算;
(5)屋面瓦、围护墙瓦、照明设备按一次计算;
注:如采用镀锌瓦铁皮应考虑回收率25%;
(6)仓储费按2.5年计算。其中使用期1年、闲置期1.5年;
(7)维护保养费按闲置1.5年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综合以上各条,焦炉烘炉工作大棚使用期间应计取费用=工作棚摊销费+仓储费+保养费。
5.焦炉烘炉、热态工程按系数包干的方法计算,计取办法如下:
(1)凡炭化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700mm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计价材料费+未计价材料费”的8.64%计取;
(2)凡炭化室高度大于2700mm、小于或等于4300mm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接焦炉本体砌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计价材料费+未计价材料费”的6.48%计取;
(3)凡炭化室高度为大于4300mm的焦炉,其烘炉、热态工程费用,按焦炉本体砌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计价材料费+未计价材料费”的4.32%计取;
(4)纳入焦炉烘炉、热态工程包干系数内的项目明细如下:
①炭化室高度在小于或等于2700mm的焦炉包括:小烘炉砌红砖,小烘炉铺石英砂,小烘炉、封墙、火床砌粘土质耐火砖,铁板风挡,抵抗墙正后面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孔安塞子砖,重砌小炉头,烘炉烟囱,保护板灌浆,小炉头灌浆,炉顶灌浆,磨板砖缝灌浆,炉顶表面精整,蓄热室封墙刷浆,炭化室封墙、废气瓣与小烟道刷涂料,弯管连接处、上升管管座、桥管管口、保护板底石棉绳密封,炉体正面胀缝石棉绳密封,抵抗墙正面胀缝石棉绳密封,炭化室封墙边、蓄热室封墙边石棉绳密封,保护
板与炉肩、保护板与炉门框、装煤口、上升管口临时勾缝、密封,保护板防水层,拉条沟浇注料,炉顶吹风清扫,小烘炉、火床拆除,废物外运;
②炭化室高度小于或等于4300mm的焦炉包括:烘炉火床铺石英砂,烘炉火床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小灶砌红砖、粘土质耐火砖,烘炉烟囱砌红砖,炭化室封墙砌粘土质耐火砖,装煤孔盖周围泥浆密封,烘炉小灶档风板,保护板防水层,炉端墙正面砌粘土质耐火砖,小炉头砌红砖、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孔堵塞子砖,炉顶拉条沟砌盖砖,炉顶表面红砖重砌,炉顶、小炉头、保护板灌浆,炉项、小炉头、保护板灌浆,炉顶拉条沟吹风清扫,炉体正面二次勾缝,炭化室底磨板灌浆,端墙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并抹灰,斜道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炉顶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保护板上部接头与底部石棉严密,小烟道承插口处石棉严密并抹灰,废气瓣与烟道弯客连接处石棉绳严密并抹灰,上升管底座石棉绳严密并抹灰,桥管与水风阀连接处严密并抹灰,蓄热室隔热罩安装后石棉绳密封,保护板与炉肩、保护板与炉门框间勾缝,炉顶横拉条沟填隔热浇注料,炉顶纵拉条沟砂浆找平,蓄热室、炭化室封墙刷浆,拆除烘炉、火床、水灶及烟囱,拆除炭化室封墙、临时小炉头防水层,废物外运。
③炭化室高度在大于4300mm、小于或等于6000mm的焦炉包括:烘炉火床铺石英砂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小灶及烟囱砌筑,装煤孔盖周围灰浆密封,保护板做防水层,炉端墙正面砌粘土质耐火砖,蓄热室封墙砌粘土质耐火砖,小炉头砌粘土质耐火砖,炉门、烘炉孔堵塞子砖,炉顶表面缸砖重砌,炉顶拉条沟砌盖砖,炉顶灌浆,小炉头灌浆,保护板灌浆,砖煤气道灌浆,炭化室磨板灌浆,炉顶拉条沟、保护板灌浆孔、砖煤气部位吹风清扫二次勾缝,端墙正面胀缝石棉严密后抹灰,斜道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炉顶正面胀缝石棉绳密封,保护板接头处、底部、小烟道与衬管与衬管,衬管与废气瓣,废气瓣与烟道弯连接处石棉绳密封后抹灰,上升管底座石棉绳密封后抹灰,桥管与水封阀连接处密封,蓄热室隔热罩安装后石棉绳密封,测温、测压孔四周石棉绳严密后抹灰,炉肩与保护板、保护板与炉门框间勾抹严密,炉底下喷管四周色抹灰,横拉条沟填隔热浇注料,纵拉条沟填耐火浇注料,拆除烘炉火床、小灶及烟囱,拆除临时小炉头及防水层。
除此之外,在以上三个不同系列的焦炉烘炉热态工程中,还应包括热态作业的特殊劳保消耗。
烘炉热态工程项划分比例见下表: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包干系数 单位:%
九、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
1.按本规则计算的工程量,系指构成工程实体的数量(包括按规定的免扣部分)。施工过程中的损耗已在定额中考虑,在计算工程量时不得增加。
2.炉窑砌筑工程量的计算,应按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修改后的设计文件)上标明的尺寸计算,未标明尺寸部位可按比例尺测算。
3.凡由异、特型耐火砖(或制品)拼砌而成的孔洞,或异、特型耐火砖本身所带的孔洞均应扣除其体积。
4.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下列情况构成的体积:
(1)小于25mm的膨胀缝所占的体积;
(2)断面积小于0.02 m2的孔洞;
(3)断面积小于0.06 m2长度(或深度)不超过1m的孔洞;
(4)炉门喇叭口的斜坡;
(5)墙根交叉处的小斜坡。
C.D.1 冶金炉窑(编码:030401)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专业炉窑之一的冶金炉窑。
二、本章中的项目,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造型结构,配用砖型,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等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章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作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中和),砌筑(或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等,执行中不得调整。
四、工程内容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1.焦炉(包括蓄热室分格焦炉):
(1)焦炉项目中已综合包括了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镶铁件等次要工序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2)大中型焦炉炉体施工垂直运输,本定额按桥式吊考虑;如实际施工采用卷扬机或其他方式运输时,一律不得调整;
(3)焦炉施工大棚的搭拆,烘炉与热态等三项工程,另有统一的计算办法及包干系数,发生时可参照执行。详见本定额分册说明。
2.熄焦罐:
(1)熄焦罐项目中已综合包括了熄焦罐罐体,除尘器,管道与余热锅炉等系列工程;
(2)熄焦罐锥形炉顶,如设计采用标准型耐火砖或隔热砖作内衬时,所发生的改型加工费用,可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3.高炉:
(1)高炉项目包括炉本体,热风炉,热风管,上升管,下降管,除尘器与铁渣沟等系列工程;
(2)本定额已考虑高炉,热风炉某些部位使用大型组合砖的因素,但未包括组合砖因采用毛坯由母砖通过金刚石磨砖机加工组装成子砖的消耗,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3)高炉系统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大型吊盘费用计算规定见本定额分册说明;
(4)管式热风炉、热风炉烟道执行本定额C.D.6的相应项目。
4.鱼雷形混铁车:本定额中已考虑了鱼雷型混铁车的特异造型所造成的砖加工因素(包括机械和手工),执行中不得调整。
5.炼钢转炉:如设计采用有效使用期的大型白云石砌块作内衬时,其发生的密闭式金属集装箱开封人工,材料,机械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6.电炉:已考虑电极孔砖加工因素与耐火砖改型的损耗。
7.步进式加热炉:
(1)步进式加热炉附属金属烟囱耐火喷涂工程,执行本定额C.D.7的相应项目;
(2)步进式加热炉梁柱耐火浇注料不包括异型钢模,应按图示尺寸另行计算,根据烘炉座数考虑摊销比例;
(3)本定额已包括步进式加热炉烘炉前的可塑料表面修整、自然干燥与养护,但特殊养护工作未包括,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8.环形加热炉:
(1)本章也适用于环形退火炉;
(2)本章不包括金具件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C.D.8的相应项目。
9.均热炉:
(1)均热炉烟道工程按本定额C.D.6的相应项目执行;
(2)均热炉换热室炭化硅管砖接头加工,项目内已作考虑。
10.罩式热处理炉:贴挂耐火纤维毡板项目和采用不粘贴工艺施工的高温(隔热)板(毡)项目,执行C.D.8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焦炉、均热炉所有孔洞不论大小,所占体积需扣除。
三、当设计要求红砖、硅藻土隔热砖、漂珠砖需改型加工时,仍按改型后的的实体计算。
四、凡设计要求采用母砖加工成子砖组装成结合砖的高炉与热风炉各部位,其工程量按加工后的实体积计算。
五、混铁车的受铁口、出铁口所占体积计量时应予扣除,罐底突出斜坡按平均值计算。
六、电炉熔池反拱底垫层工程量按平均厚度计算。
七、采用加工砖形成的看火孔、窥视孔计算时可不扣除。
八、采用砖加工或浇注料为金属拉固件或锚固件所预留的沟缝或胀缝可不扣除。
九、高炉内吊盘工程量,按炉内{zd0}直径处计算。
C.D.2 有色金属炉窑
(编码:030402)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专业炉窑之一的有色金属炉窑。
二,本章中的项目,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造型结构,配用砖型,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等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章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作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中和),砌筑(或
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等,执行中不得调整。
四,工程内容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1.铝电解槽:
(1)适用于各种结构形式,规格的铝电解槽;
(2)浇注磷生铁的工程内容包括材料运输,下钢棒,作型,预热炭块,修炉,熔铁,浇注,清理炭块组和测量比电阻等;
(3)捣打底糊缝的工程内容,包括材料运输,下钢棒,预热炭块,工具加热,底糊的破碎,加热和捣打,清理炭块组,测量比电阻等;
(4)砌筑侧部炭块包括炭块加工,铣平,砌筑,固定,腻缝,调制石膏浆,灌石膏和清理炭块表面等;
(5)阳极注型包括阳极糊的破碎,加热,运输,注型,插阳极棒,找正,焊钢筋,腻缝等;
(6)铝壳制作安装包括下料,切割,焊接,冲眼,安装;
(7)阴,阳极棒系按成品规格考虑的;
(8)未包括捣打糊底前的槽体加热与角部炭块改型加工,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补充。
2.镁电解槽:未包括石墨阳极板制作,隔热砖砌筑夹具费,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3.闪速炉:
(1)已包括反拱底耐火砌体分层烘干费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烘干措施不得另行计算;
(2)闪速炉铬镁质砌体表面防水漆已纳入项目内不得另计。
4.鼓风炉:未包括施工中配合炉顶盖吊装机械,发生时另行计算。
5.锌精馏炉:包括范围xx于锌精馏炉炉体及塔盘。其他附属设施熔化炉,纯锌槽,冷凝器,金属风体流槽,加液控制器等耐火衬里工程,分别执行C.D.6与C.D.7的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铝电解槽炭块组制作,应按浇注磷生铁或捣打底糊的净重计算(不包括炭块和钢棒质量)。
三、铝电解槽阴极炭块安装,按成品炭块(主铣燕尾槽)的净重计算。
四、铝电解槽捣打底糊,包括垫缝及槽延板以及侧部炭块之间缝内的用量。
五、铝电解槽侧部炭块和角部炭块如采用毛坯加工,计算中只计加工后成品部分质量。
六、铝电解槽阳极注型计算,包括阳极糊的注型和腻缝。
C.D.3 化工炉窑(编码:030403)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专业炉窑之一的化工炉窑。
二,本章中的项目,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造型结构,配用砖型,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等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章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作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中和),砌筑(或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等,执行中不得调整。
四,工程内容及有关问题说明:
1.只编裂解炉(方形或圆形)、一段转化炉,二段转化炉与气化炉等四个炉种,其他加氢炉,焚烧炉,电石炉等,均执行C.D.6的相应项目,蒸汽过热炉执行裂解炉相应项目。已考虑采用各种材质隔热耐火砖作工作面的因素。
2.金具制作、安装执行C.D.8的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拉钩砖砖槽内,无论是否放置金具,在计算时均不扣除。
三、内衬采用耐火纤维毡(板)层铺式结构时,其边缘搭接缝按设计要求计算。
四、氧化铝空心球结构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后再按容重折算工程量。
五、挂砖拉钩等金具,所需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挂砖拉钩垫铁,斜顶或斜墙部位每砖槽按2块计算,直墙部位每砖槽按1块计算,垫铁的单重依据设计施工图示计算。
C.D.4 建材工业炉窑(编码:030404)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专业炉窑之一的建材工业炉窑。
二,本章中的项目,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造型结构,配用砖型,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等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章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作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中和),砌筑(或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等,执行中不得调整。
四,工程内容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1)玻璃熔窑项目适用于浮法、平板玻璃熔窑与所有玻璃制品的熔窑;
(2)玻璃熔窑窑体大拱拱胎木板与木方定额消耗量为一次摊销量;
(3)未考虑玻璃熔窑中高强度大型耐火制品或组合砖的预组装和大型金刚石磨,刨机械加工,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4)回转窑适用于建材,有色,冶金与化工各个专业生产不同产品的回转窑;
(5)已考虑回转窑窑体砌筑所应用的金属撑砖器摊销因素,不论采取任何措施或砌砖方法均不得另计;
(6)窑体直径小于1.5m的回转窑,执行C.D.6的中管道内衬项目;
(7)隧道窑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窑车砌筑工程因素。
C.D.5 其他专业炉窑(编码:030405)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除C.D.1~C.D.4以外的其他专业炉窑。
二、本章中的项目,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造型结构,配用砖型,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等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章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作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中和),砌筑(或
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
尘等,执行中不得调整。
四、工程内容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1.连续式直立炉(俗称城市煤气炉):
(1)按焦化煤气炉结构编制,一般煤气发生炉工程应执行C.D.6的相应项目;
(2)本炉种施工中不需搭设施工工作棚,烘炉中炭化室刷浆与精整工程项目中已考虑,不得执行“焦炉三项工程”计算办法与包干系数。
2.蒸汽锅炉:
(1)包括蒸发量小于或等于75t/h各种重型炉墙结构,轻型炉墙结构执行C.D.7的相应项目。地下作业应执行C.C《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蒸汽锅炉水冷壁和顶棚炉墙如贴挂高温(隔热)板(毡)或采用不粘贴工艺施工高温(隔热)板(毡),可执行C.D.8的相应项目;
(3)蒸汽锅炉保温,刷油,防腐蚀工程可执行C.N《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4)未考虑蒸汽锅炉的烘炉及投产前的维护工作,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方案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连续式直立炉炉体所有孔洞不论大小所占体积在计算时都必须扣除。
C.D.6 一般工业炉窑(编码:030406)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C.D.1~C.D.5专业炉窑中未列的一般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砌筑,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等。
二,本章砌筑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砌筑的准备,立线杆,放线,材料运输,泥浆搅拌,砌筑,吊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自检等主要工程内容;不包括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等次要工序的工程内容,发生时可执行本章相应项目,执行时,工程量按国家标准《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G50211-2004)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计算工程量。
三,平面砌体,弧面砌体内的弧形,圆形拱砌体,执行烧嘴项目。
四,小于或等于15 m3炉窑是按砖种,不分部位及砌体类别综合编制的,适用于工程量小于或等于15 m3的炉窑;但炉外烟道,其工程量在小于或等于15m3者,应执行A.《建筑工程》相应项目。
五,预砌筑定额是按干砌编制的,如要求湿砌时,每立方米砌体增加耐火泥180kg,水0.08 m3;如用卤水时,加56kg卤水块。预砌筑场地需铺砖,抹灰,找平时,按砌红砖底和抹灰项目执行。
六、凡施工中对合门砖、错缝砖、槎子砖、拱顶锁砖等进行的磨、切砖均属临时砖加工,不得执行本章集中砖加工项目。
七、执行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等项目时,有关规定如下:
1.选砖:凡属要求达到特类、Ⅰ类和Ⅱ类砌体的项目全部选砖、Ⅲ类以下砌体,除施工验收规范上有特殊要求并注明者外(如焦炉),一律不选砖。
2.机械磨砖:
特类砌体:允许{bfb}全部六面磨砖
Ⅰ类砌体:允许不超过砌筑用量的25%六面磨砖;
Ⅱ类砌体:允许不超过砌筑用量的15%四面磨砖。
注:磨砖面积折算面积为两大面占50%、两小面占30%、两小头占20%。
3.机械切砖:
计算机械切砖必须具备以下两条:
(1)设计上有要求;
(2)设计配砖与砌体造型有矛盾。
集中机械切砖的总比例、应控制不超过总砌体用量的10%。
4.预砌筑:
(1)球形顶:除有设计注明者外,一般按总量的25%计算;
注:本条亦适用于反拱底结构。
(2)弧形顶:除有设计注明者外,一般按工作面砖层预砌筑四环;
注:本条亦适用于吊挂炉顶。
(3)烧嘴砖:全部预砌筑、手工研磨,一般不考虑机械磨切;
(4)圆弧形孔洞(包括人孔、原料进口、成品出口、检修孔、废料出口等)工作面砖按总量的50%预砌筑;
(5)格子砖:除设计注明者外,一般考虑预砌筑二层,如格孔变化可以叠增,仍允许按二层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如遇数量不大(小于或等于15 m3)、造型特别复杂,而体积计算过于繁琐的砖型或部位,也可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单重折算成体积。根据耐火制品的净用量所占体积,换算成砌体工程量公式如下:
V=(W×S/R)/P
式中: V 工程消耗量(m3);
W 耐火砖单量;
S 复杂部位设计需用耐火砖块数;
P 每立方米砌体净用量中耐火砖所占体积;
R 定额消耗量取定容重。
三、管道衬砖(包括烟道)遇有岔口时,其砌体工程量除按图形计算外,还可根据岔口造形,按下表增加工程量。
每一个管道岔口增加工程量表 单位:m3/个
注: 1.如烟道岔口增加工程消耗量为管道相应项目的1/2;
2.异径管道可按大直径计算。
变径管规格示意图:
图中: D 变径管大口直径;
d 变径管小口直径;
δ 衬砖厚度;
L 变径管长度。
C.D.7 不定形耐火材料(编码:030407)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捣打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喷涂料工程。不适用于工厂预制或{yj}性生产车间生产的耐火(隔热)浇注料预制块。
二,本章的工程内容包括:施工部位的清扫与准备,施工测量放线;现场水平运距小于或等于200m,不定形耐火材料的搅拌与输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浇注料的浇注与振动,可塑料和捣打料的捣固,可塑料表面修整,喷涂料的喷涂;自然干燥与养护;工作地点的清扫与清废。
三,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捣打料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已按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在项目含量内。
四,耐火可塑料捣打项目的材料消耗量中未考虑因设计压缩比要求而增加的材料消耗量,发生时可按实调整。本章耐火可塑料捣打项目已包括可塑料表面修整工作。
五,本章未考虑炉壳除锈,不定形耐火材料中埋设钢筋,锚固件和铺设铁丝网的工料消耗,发生时执行C.D.8相应项目。
六,不包括用蒸汽,煤气,红外线等烘烤养护要求,发生时可按实计算。
七,执行本章中密闭式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1.必须是不准许开割进料孔的炉壳;
2.炉壳的内径小于或等于2500mm;
3.全炉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量小于或等于30 m3。
八,喷涂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窑,金属烟囱的耐火,隔热,耐磨衬里的机械喷涂工程。项目内包括了回弹在内的各种材料损耗。施工中如设计壁厚,材质与本定额项目不符时,允许换算。
九,预制块砌筑及安装:
1.预制块砌筑,安装以单块重量50kg为界:小于或等于50kg为砌筑,大于50kg为安装。
2.预制块砌筑执行相应的砌筑项目。
十、本章符号V代表耐火材料体积。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耐火喷涂料喷涂按设计图示喷涂接触面积计算。
二、人工涂抹不定形耐火材料按设计图示涂抹面积计算。
三、其他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炉壳需作除锈处理时,可按接触面积计算。
五、耐火可塑料按实体积计算工程量,不得因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六、耐火浇注料中如设计要求埋设钢筋或铺挂钢丝时,其搭接长度或面积可一并计入工程量。
七、耐火捣打料工程量按实体积计量、不分部位、不分结构、不分造型,按热打和冷打划分项目,不得因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八、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模板(除步进梁用异形钢模板外),已按“m3”摊入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C.D.8 辅助项目(编码:030408)
说明
一,本章工程内容包括:抹灰,涂料,填料,灌浆,铺贴高温(隔热)板(毡),缠石棉绳,高温(隔热)板(毡)敷设(不粘贴),模板,拱胎,材料汽车运输和其他等。
二,工程内容及有关问题说明:
1.贴挂高温(隔热)板(毡)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清理设备表面,刷粘接剂,铺贴高温(隔热)板(毡)。
2.贴挂高温(隔热)板(毡)项目未考虑钩钉的制作、安装;如设计要求,则钩钉的制作、安装执行本章“炉窑金具件”相应项目。
3.高温(隔热)板(毡)敷设(不粘贴)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清理设备表面,钩钉的焊接,敷设高温(隔热)板(毡),局部用镀锌铁丝绑扎固定。
4.高温(隔热)板(毡)敷设(不粘贴)项目的钩钉和自锁压片按设备制造厂供货考虑,未列入计价材料内。如需要制作,则钩钉和自锁压片制作执行本章“炉窑金具件”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涂抹料涂抹及贴挂高温(隔热)板(毡)等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填料充填、灌浆、叠砌耐火纤维模块及高温(隔热)板(毡)敷设(不粘贴)等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缠石棉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炉窑金具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