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捷美丰友化工公司甲醇成品罐区、甲醇中间罐区、液氨罐区钢筋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甲醇成品罐区、甲醇中间罐区、液氨罐区钢筋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成氨及尿素搬迁和技术优化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经投资发【2008】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捷美丰友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甲醇成品罐区、甲醇中间罐区、液氨罐区钢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钢筋采购,钢筋总重约520吨,钢筋规格:HPB235/GB1499.1-2008(圆钢6-12)、HRB335/GB1499.2-2007(螺纹钢12-28)。品牌要求:宝钢、八钢、酒钢、包钢等大型
钢铁制造企业的产品。
2.2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包括钢筋的生产制造或销售(代理)商。
3.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300万以上,且近三年(2007、2008、2009年)有直接向大中型工程供应钢筋的业绩(要求钢筋供应单项合同的金额在250万以上的不少于3个),投标产品应
为上述大型钢铁制造企业的产品。
3.3销售(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制造企业的销售授权书和产品质量保证书。
3.4生产制造企业必须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书。
3.5生产制造企业必须是ISO9001质量认证的合格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6日至2010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和资质要求中注明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7月16号上午8: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牛丽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