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本规范是对《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的深化和补充,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各种类型的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
本规范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伟、蒋齐康、许京生、徐锦祉、张志军、段建国、景晓莉、梁英、付钢业。
本规范于2007 年10 月11 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总则
{dy}条为全面提升中国饭店行业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塑造文明礼貌的职业形象,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以礼仪促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依据《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和《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特制定《中国饭店行业服务礼仪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规范》所指饭店,是指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各种类型的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以下简称“饭店”)。
第三条《规范》所称服务礼仪,是指饭店员工在岗服务全过程中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仪表规范、仪态规范、见面常用礼仪规范、服务用语规范及不同岗位服务礼仪规范等。
第四条《规范》应成为饭店员工自觉实践行业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
{dy}篇
{dy}章
第五条饭店员工应容貌端正,修饰得体,衣着整洁美观。
第六条饭店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口腔卫生。女员工可以适度化妆以符合岗位要求。
第七条饭店员工应保持头发干净,长短适宜,发型符合岗位要求。
第八条饭店员工应保持手部清洁,指甲长短适宜,符合岗位要求。在不违反具体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女员工可以涂无色指甲油。
第九条饭店员工应统一着装。工装干净整洁、外观平整、搭配合理,并符合饭店形象设计要求。
第十条饭店员工应佩戴胸卡。胸卡应标明饭店标志、所在部门、员工姓名等。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员工可将胸卡内容绣在上衣兜口处。鼓励有条件的饭店为具备外语、手语接待技能的员工佩戴特殊胸卡。
第十一条饭店员工佩戴饰品应符合岗位要求。饰品应制作精良,与身份相符。
第十二条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员工应佩戴专用的工作帽、口罩、手套等,不应涂指甲油。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员工和工程部员工应穿无扣服装,不佩戴任何饰物。
第二章
第十三条饭店员工应体态优美,端庄典雅。
第十四条饭店员工站立时,应头正肩平,身体立直,应根据不同站姿调整手位和脚位。
第十五条饭店员工入座应轻稳,上身自然挺直,头正肩平,手位、脚位摆放合理,应合理使用不同坐姿。
第十六条饭店员工下蹲服务时,应并拢双腿,与客人侧身相向,应合理使用不同蹲姿。
第十七条饭店员工应行走平稳,步位准确,步幅适度,步速均匀,步伐从容。
第十八条饭店员工使用xx手势时,应舒展大方,运用自然得体,时机得当,幅度适宜。
第十九条饭店员工应合理使用注视礼和微笑礼。与客人交流时,宜正视对方,目光柔和,表情自然,笑容真挚。
第三章
第二十条饭店员工自我介绍时,应目视对方,手位摆放得体,介绍实事求是。介绍他人时,手势规范,先后有别。
第二十一条饭店员工与客人握手时,应明确伸手的顺序,选择合适的时机,目视对方,亲切友善。把握握手的力度,控制时间的长短,根据不同对象做到先后有别。
第二十二条饭店员工行鞠躬礼时,应面对受礼者,自然微笑,身体前倾到位。行礼时,应准确称谓受礼者,合理使用礼貌用语。
第二十三条饭店员工应在不同场合向客人施行不同的致意礼。行礼时,次序合理,时机得当,自然大方。
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饭店员工应遵守公认的语言规范,应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使用不同的服务语言,服务用语应符合特定的语言环境。
第二十五条饭店员工为客人服务时应使用对方易懂的语言,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称谓恰当,用词准确,语意明确,口齿清楚,语气亲切,语调柔和。
第二十六条鼓励饭店员工掌握和运用外语、手语,为不同需求的群体更好地提供语言服务。
第三篇前厅服务礼仪规范
第七章机场、车站、码头迎送客人服务礼仪规范
第四十一条饭店应制作接机、接站标志牌。标志牌应制作规范,符合饭店的形象设计。接站、送站车辆的规格应符合客人事先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接站人员应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迎候客人,平稳举拿标志牌,抬头挺胸,站姿端正,微笑着目视出站口。
第四十三条见到客人应主动问候,应正确称呼客人的姓名或职务,应得体地进行自我介绍。
第四十四条为客人提拿行李时,应轻拿轻放、保证完好,应尊重客人的意愿提供行李服务。
第四十五条为客人引路时,接送人员应与客人保持适当的距离,应根据客人的性别、职位、路况和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站位和走位。
第四十六条接站、送站车辆应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合理停放,停靠位置应方便客人上下车。
第四十七条接送人员应根据不同车辆选择合理的站位,迎送客人上下车。安排座位应符合座次礼仪并照顾客人的意愿。开关车门动作应轻缓,应适时为客人护顶,且护顶时应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
第四十八条与客人告别时,接送人员应保证客人的行李准确完好,应根据客人的走向随时调整站位,微笑着注视客人,祝客人一路平安。客人走出视线后再转身离开。
第八章行李服务礼仪规范
第四十九条门童应选择合理站位,站立端正,随时迎候客人。
第五十条车辆驶近饭店大门时,门童应主动迎上前去,用规范的手势引导车辆停靠在方便客人上下车和行李运送的地方。下雨时,应带着雨伞迎候在无雨棚区域下车的宾客。为客人打开车门时,应站在车门一侧为客人护顶、撑伞。
第五十一条车辆停稳后,门童应按照座次礼仪拉开车门。如果客人乘坐的是出租车,应等客人付账后再拉开车门,微笑着注视客人,亲切地问候客人。
第五十二条客人上下车时,门童应适时为客人护顶,且护顶时应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
第五十三条装卸行李时,应轻拿轻放,数量准确,摆放有序,并得到客人的确认。应保证随身行李不离开客人的视线范围。
第五十四条xx客人前往接待台进行入住登记时,行李员应用外侧手提拿行李,在客人侧前方行走,时常用规范的手势示意客人前行的方向。
第五十五条客人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时,行李员应站在一米以外,站姿端正,注视客人,随时等候为客人服务。
第五十六条xx客人去客房时,行李员应靠边侧前行,并与客人保持适当的距离。
第五十七条到达客房后,行李员应按照客人的要求摆放行李。行李的正面应朝上,提手应朝外。应让客人确认行李的数量和完好状态。
第五十八条离开客房到门口时,行李员应面对客人退出客房,与客人告别,轻轻关上房门。
第五十九条客人离店需要行李服务时,行李员应准时为客人提拿行李,并将行李整齐摆放在客人指定的地点。
第九章
第六十条接待员、收银员见到客人应主动问候。获知客人姓名后,应用姓氏或尊称称呼客人。
第六十一条接待员介绍饭店产品时应实事求是,用恰当的语言,站在客人的角度,为客人提供参考建议。
第六十二条回答客人询问时,应有问必答,态度和蔼。对不了解的事情,应向客人表示歉意,表现出愿意帮助客人的意愿,并提供后续服务。
第六十三条对住店客人和非住店客人应一视同仁,对客人的光临应致以真诚的谢意,感谢客人提问,欢迎客人再次光临。
第六十四条收费结账时,服务员应耐心细致、准确快捷。用现金结账的,应让客人核实收付金额,保证账目准确。
第六十五条收银员应将账单、xx装入信封,用双手呈递给客人,请客人确认无误。
第六十六条结账完毕,收银员应真诚地向客人表示感谢,欢迎客人再次光临,目送客人离开。
第十章
第六十七条话务员接打电话时,应使用普通话或相应的外语。发音清晰,语调柔和,语速适中,音量适宜,语言简练,表述准确,耐心倾听。
第六十八条电话铃响10 秒内,话务员应及时接听电话,先问候客人并报饭店名称。
第六十九条转接电话时,如果无人接听或电话占线,话务员应及时告知来电者,并主动提供留言服务。
第七十条转接外线电话时,话务员应保护住店客人的私人信息。
第七十一条提供叫醒服务时,话务员应保证在预定的时间准时叫醒客人。叫醒的语言应简练,语音甜美柔和。
第七十二条商务中心提供打印、复印服务时,应将客人的文件码放整齐,注意文件保密,迅速、准确服务。向客人递送文件时,应微笑着注视客人用双手递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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