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警钟长鸣(2007年稿安全教育片)

大庆,这座举世闻名的油化之都,这座极具魅力的百湖之城,孕育出了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公交企业――大庆石油管理局公共汽车公司。

多年来,大庆公交人始终把服务油田生产、服务城市发展、服务城乡繁荣、服务百姓出行,作为企业的责任和使命,传承着“心系百姓、钟情服务”的企业精神。依托政策支持、依托区域发展、依托资源整合,公司车辆已发展到2600多台,营运线路总长1641公里,驾驶员队伍2185人,59条线路构成交通网状结构,日运送乘客42万人次,日营运里程29万公里,每天行驶里程相当于绕地球赤道7圈半。大庆公交,在创建百年油田的征程中,用遍布油城的公交线,为油田的发展勾画出一幅壮美的蓝图。

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交通流的迅猛增长,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复杂,大庆公交也形成了点多、面广、线长、单车作业、人员分散和管理难度较大等特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企业和全社会的xx。近年来,由于一些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事故不断在我们身边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日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影响企业形象、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社会问题。一幕幕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只有遵章守法,平安才会伴您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会与您无缘。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珍爱生命!(推出字幕:珍爱生命 警钟长鸣)

(动画演示:一农民横穿公路,一中巴客车迎面而来,伴着惨叫,砰的一声,农民倒在了血泊中,一片黑屏后推出冲击字幕:一、公交车撞行人事故),这是发生在2005年1月12日17时50分的一幕惨剧,当时公司三车队驾驶员杨ⅹⅹ驾驶黑E28467牡丹中客车,经西干线由北向南执行312路营运任务。当车行驶至西干线12公里加300米处时,与突然横穿公路的农民朱ⅹⅹ(男,42岁)相撞,朱ⅹⅹ头部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杨ⅹⅹ驾驶车辆没有避让行人,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黑色部分上字幕)。这是一起典型的公交车撞行人事故,很多类似的事故发生在不同的驾驶员身上,为什么我们不能从中汲取教训,不再发生呢?

盘点过去发生的事故,公交车撞人屡见不鲜,而且公交车撞人后果大都很严重,很多都是造成亡人的较大以上事故。2004年12月30日7时20分,公司通勤车队驾驶员李ⅹⅹ驾驶牡丹大客车执行采油三厂专线任务,从采油三厂二矿院内由西向北左转弯,经西一路0公里+300米处,与由西向东横过公路的采油三厂二矿地质队职工彭ⅹⅹ(女 30岁)相撞,彭ⅹⅹ当场死亡。这起事故的原因是驾驶员在车辆行驶转弯过程中没有做到认真瞭望,转弯时视线被遮挡,判断失误所致。这起事故告诉我们,在不能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同样是专线车撞人事故,2006年12月15日,公司八车队外聘驾驶员苍ⅹⅹ驾驶黄海大客车执行采油一厂一矿专线任务。8时30分,苍ⅹⅹ执行完营运任务驾车返回单位。当车由南向北行至一矿门前左转弯时,因瞭望不够,车左前角将一厂一矿108队下班职工赵ⅹⅹ(女,47岁)撞倒,头部受伤。后送龙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起事故惊人相似,两个女人,两条生命。一个事业刚刚起步,前途充满希望;一个人到中年,背负着更多责任。她们就这样无奈地离开了离不开她们的亲人。不论她们应负什么样的责任,但作为一名驾驶员,我们是否更该警省一下我们自己,我们的职业意味着什么,我们能否承担起承载生命的重托,我们的职业道德够格吗,我们的职业素质行不行。请不要麻痹大意!请不要冒险行车!请注意安全避让!请一定加强瞭望!(冲击字幕一个一个的频闪打出)

所有这些事故无不让我们触目惊心。一些人只有当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时,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痛楚中才幡然省悟,才真正意识到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才真正体会到平安行车的重要,才更加理解生命的可贵,可这一切都已经悔之晚矣!滚滚的车轮是无情的,这无情的车轮不知捻碎了多少人的梦想,又让多少个幸福的家庭由此而支离破碎,2004年以来公交车撞人造成的死亡事故4起(冲击字幕),占死亡事故总数的30.8%(冲击字幕),特别是专线车撞人造成的死亡事故3起(冲击字幕)。每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都承载着一段悲惨的教训,每一个滴血的事故背后都暴露出一定的安全问题,按照事故致因理论,95%以上的交通事故是驾驶员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强行超车、疏忽大意、判断失误、措施不当、不按规定让行等(每一个原因采取旋转飞出模式)

动画演示:一骑自行车人过马路,中巴客车高速行驶,膨的一声撞倒骑车人,同时推出字幕:二、公交车与非机动车碰撞事故旁白开始:2007年8月9日9时,对于公司十二车队外聘驾驶员王ⅹⅹ来说是一段永远难忘的黑色记忆。这天王ⅹⅹ驾驶黑E26441牡丹牌中巴车,执行357路营运任务,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经七街与纬八路路口,遇同方向骑车人原ⅹⅹ(女 57岁)骑自行车躲水坑突然左转,进入机动车道。驾驶员未能及时躲避,牡丹牌中巴车右前部与自行车尾部接触,致使骑车人原ⅹⅹ倒地头部受伤,送油田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分析这起事故原因:主要是驾驶员对事故的预见性不强,对可能的突发险情预见不足,没有做好路面情况的有效判断。

在人车湍急的市区我们要注意行车安全、加强预见,防止事故发生,但在偏远路段和城乡道路上行驶我们一样不能麻痹大意,要减速慢行(闪动),因为在这样的路段里,骑车人的不规范行为比市内还要多,而且在偏远路段驾驶员往往更容易忽视车速问题,往往有些事故的发生就在这样的路面上。2005年2月5日8时40分,公司九车队外聘机动车驾驶员金ⅹⅹ驾驶牡丹中客车执行15路营运任务。当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至北二路采油三厂作业大队电泵队门前路段时,遇刘ⅹⅹ(男,61岁)骑自行车由西向东又左转弯由南向北横过公路。金ⅹⅹ驾驶的牡丹中客将其撞倒,刘ⅹⅹ头部及胸部受伤,送油田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超速行驶据清华大学汽车碰撞试验室网络调查显示,一般情况下汽车若以6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自发现危险到踩住刹车距离为26米左右。当车速是原来的两倍时,制动距离是原来的4倍。当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时常措手不及,造成交通事故。有专家统计,车速60公里/小时,事故死亡率{bfb};车速50公里/小时,事故死亡率80%;车速40公里/小时,事故死亡率50%;车速30公里/小时,事故死亡率30%。(以柱状图形式显示)。“十次事故九次快”,这是用无数次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真理。让我们在血与泪的叹息中记住这样的教训吧。

在我们面前发生的公交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事故中,还有一类事故一旦发生,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当惨重的,这就是公交车与人力车相撞事故。2004年9月6日16时50分,公司十三车队驾驶员董ⅹⅹ,驾驶牡丹中巴车执行356路营运任务,车辆由西向东行驶至世纪大道新潮装饰城路口处时,遇由北向南横过公路的李ⅹⅹ骑三轮车(男,33岁),当时驾驶员董ⅹⅹ以为能从行人、人力车中间通过,于是驾驶车辆冒险操作,这时惨剧发生了,李ⅹⅹ的三轮车已经冲到了公交车的面前,踩刹车、打转向、鸣喇叭――,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砰”的一声,公交车一下子就撞到了三轮车上,骑三轮车人李ⅹⅹ倒在了血泊中,后经龙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长已矣,生者空悲切!是谁剥夺了李ⅹⅹ年仅33岁的生命?又是谁让董ⅹⅹ有这样大的胆子敢在行人中间穿过?回答是肯定的。是董ⅹⅹ的侥幸心里在作怪,是董ⅹⅹ自我感觉良好的“高超技艺”在作怪,当然,这个高超技艺是要加引号的。这起事故带给我们的反思是深刻的,纵然我们有丰富的驾驶经验,纵然我们有高超的驾驶技术,请不要忘记时刻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要把“安全”二字常记心中,且莫让侥幸毁了你我的一生。

2004年以来,公交车与非机动车碰撞死亡事故5起(冲击字幕),占死亡事故总数的38.5%(冲击字幕),其中仅撞自行车的死亡事故就占4起(冲击字幕)。一切幸福和承诺都会在灾难爆发的瞬间戛然而止,一切悔过也都已无济于事,而有些人却依然一次次地被“我水平高,经验足”、“少喝点没啥”、“油门一踩我怕谁”的麻痹错误思想遮住了本该觉悟的灵魂。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违章操作、把《道路交通安全法》视为虚设、把警示的标语视为无用的招牌。司机朋友们,在我们每天出车前、行车中及收车后,是否该扪心自问:安全,现在我重视了吗??

(动画演示:一辆客车行驶在公路上,一辆农用运输车转弯时与客车相撞,推出冲击字幕:三、公交车与其它机动车碰撞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定义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在发生过的机动车碰撞事故中,比较典型的是公交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公交车与微型车碰撞事故、公交车与农用车碰撞事故及公交车与其它机动车碰撞事故,而较大以上事故常见于与摩托车碰撞和与微型车碰撞发生的事故(爆炸式频闪)。

(公交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上字幕):2007年5月4日6时30分,或着初春的清新,青年人都为这一特殊的日子而欢庆着,但对于公司十九车队外雇驾驶员张ⅹⅹ来说却是永远的痛。这天早晨,他驾驶着黄海大客车经铁人大道由北向南行驶执行钻井二公司通勤任务,当车行驶至天然气公司生产准备大队,遇巴彦县山后村农民许ⅹⅹ(52岁)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到转弯处时,惨剧发生了,一声剧烈的撞击声,摩托车与大客车左前角撞到了一起,造成许ⅹⅹ当场死亡。事故的原因是张ⅹⅹ驾驶黄海大客车遇许ⅹⅹ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由北向南左转弯时,车速快,判断错误,抱有侥幸心里,没有采取措施避让。

分析一些事故产生的原因,尽管有这原因、那原因,但作为我们驾驶人员,哪起事故能脱离了我们自己的人为原因呢?安全存在于一点一滴中,隐于一时一刻里。安全意识的树立、行动的规范、责任的落实无不是打造安全的法宝。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只有一次,没有丝毫重复的机会,不要因一时疏忽而造成终身遗憾。

(公交车与微型车碰撞事故)(上字幕):2007年8月6日12:30分,公司十车队驾驶员石ⅹⅹ驾驶牡丹中巴车执行38路营运任务,当车由西向南行驶至康平街500米弯路时,与白ⅹⅹ(男 22岁)驾驶由南向北行驶的松花江微型货车迎面相撞。白ⅹⅹ双腿粉碎性骨折,胸腔内出血,送龙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微型车乘车人徐ⅹⅹ(男 23岁)左臂骨折。这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是驾驶员发车晚点,赶时间,超速行驶,弯路超车驶入对向车道,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这起事故告诉我们,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请时刻牢记遵章行车(黑体上冲击字幕),这不仅是您应有的职业道德,更关乎到你我他的生命。

如果说摩托车、微型车等车辆安全系数相对较低的话,那与其它类型机动车辆碰撞造成亡人就多见于故意或严重违章。2004年10月22日18时10分,公司二车队机动驾驶员王ⅹⅹ驾驶福莱西宝大客车,执行225路营运任务后,经世纪大道东风路由东向西行驶左转弯进入场区时,遇邢ⅹⅹ(男,47岁)驾驶捷达出租车经世纪大道东风路由西向东行驶,两车相撞,捷达车驾驶员邢ⅹⅹ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的原因就是车速过快,转弯不让直行。其实,我们的公路不属于那一个人或那一辆车,不管是哪个驾驶员,谁也没有理由和权利无视他人、他车的存在,这谁都懂,但就是因为存有侥幸心理或一时呈英雄,你开“霸王车”不让我,我偏要开“英雄车”超过你,{zh1}酿成了不该发生的惨剧。礼让三先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但更应该成为我们每位驾驶员朋友的座右铭,这不仅体现了我们的职业素质,更是我们的道德准则。

下面发生的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与农用车碰撞事故。2007年8月8日17时10分,公司七车队驾驶员张ⅹⅹ驾驶牡丹牌中客车,经萨大路由北向南行驶执行102路营运任务,行至萨大路46公里+700米处路段,遇李ⅹⅹ(男 32岁)驾驶的北京牌农用运输车由南向北行驶,农用车前部与102路公交车左前角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客车驾驶员张ⅹⅹ受轻伤,乘客王ⅹⅹ(女 56岁)轻伤。农用车驾驶员李ⅹⅹ右腿骨折,农用车乘员付ⅹⅹ轻伤。这起事故原因是李ⅹⅹ驾驶的北京牌农用运输车雨天超速行驶,突然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入对向行车道所至。这起事故告诉我们,驾驶员在路面行驶时,一定要保持精力集中,对突发情况作出有效反映,特别是遇到雨、雪、雾等路面条件较差或视线不好的天气,更要高度警惕。

统计2004年以来的亡人事故:从经营性质看,线路大客事故1起,占事故起数的7.7%;线路中巴事故8起,占事故起数的61.5%;专线通勤事故4起,占事故起数的30.8%。中巴、专线仍然是我们要重点xx的群体。从时间阶段看,7:30时之前3起,占事故起数的23.1%;7:30时至11:00时3起,占事故起数的23.1%;11:00时至13:30时2起,占事故起数的15.4%;13:30时至17:00时2起,占事故起数的15.4%;17:00时之后3起,占事故起数的23.1%。7:30时之前、17:00时之后,即上班之前、下班之后,仍然是我们要重点xx的时间段。(以柱状图形式显示)。

路面的风险瞬息万变,发生的事故多种多样,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我们遇到的多是公交车与行人、与自行车、与其它机动车碰撞事故。其实,还有很多事故没有对方,xx是我们自身的责任,或者由于自身责任间接给别人造成了损失或者伤害,比如翻车事故、冲击道路设施事故、滑下路基事故、场内事故、机械事故等等(注:提到的每一个黑体事故都用一张图片展示一下或通过平面动画进行展示)。

翻车事故:(直接上字幕,旁白开始)2007年2月4日15时50分,公司一车队驾驶员杨ⅹⅹ驾驶牡丹中客车经萨大路由南向北行驶执行301路营运任务时,当车行驶至萨大路8公里加500米处超越同方向车辆时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车辆90度侧翻,造成车辆受损车内乘客轻伤2人。这起事故的主要教训就是车速较快,急踩刹车,急打方向,措施不当所至。请冷静驾驶,不要违章超车,别让您的一时之快换来您的一生之痛。(动画:由交警推出黑体字的警告牌,不口播)

冲击道路设施事故:(直接上字幕,旁白开始)2007年7月9日18时55分,公司七车队驾驶员邹ⅹⅹ驾驶牡丹牌中客车,执行25路营运任务,车辆由西向东行驶至经三街与纬二路路口时,遇王ⅹⅹ驾驶捷达轿车由南向北行驶,中客车左前角与捷达轿车的左后角相刮,由于牡丹中客车车速过快,驶上东南方向人行道,在刮倒两根电话线杆后,撞在广播电视大学围墙上,牡丹牌中客车上乘客6人轻伤。分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驾车路口车速较快,判断错误,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的。请通过路口做到减速避让,认真瞭望。(动画:由交警推出黑体字的警告牌 不口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xx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xx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同时,《黑龙江省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路口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键入式进入黑体字)

滑下路基事故:(直接上字幕,旁白开始)2007年4月24日17时02分,公司十六车队驾驶员杨ⅹⅹ驾驶牡丹中客车执行16路营运任务,当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岔路口时,遇到由西向东行驶的解放卡车,两车相刮。将我方车辆带入沟内,车辆前部受损,车上乘客经四医院和龙南医院检查,轻伤四人。分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路口处行车速度过快,争道抢行造成。“宁停三分,勿抢一秒”,请不要争道抢行。(动画:由交警推出黑体字的警告牌,不口播)

场内事故:(直接上字幕,旁白开始)2007年7月13日晚17时10分许,公司通勤一队外聘驾驶员李ⅹⅹ驾驶黄海客车,执行完专线任务返回车场停车时, 因瞭望不够,倒车时将车辆后电线杆撞倒。这是一起典型的场内车辆肇事,造成停电数小时,油井停产,经济损失无法估量。请进出车场注意行车安全(动画:由交警推出黑体字的警告牌,不口播)。

机械事故:(直接上字幕,动画演示兼旁白开始)公路上一辆牡丹中巴车高速行驶着,随着轮胎“膨”的一声刺耳的爆裂,一幕惨剧发生了。――2006年5月28日17时50分,公司十六车队驾驶员冯ⅹⅹ驾驶牡丹中巴车经让林路由南向北行驶执行16路运行任务,行至让林路8公里+100米处,左前轮胎突然爆裂,驶入对向车道,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捷达车相撞,造成捷达车驾驶员赵ⅹⅹ(男 37岁)和乘车人武ⅹⅹ伤,赵ⅹⅹ抢救无效死亡。中巴车内3人轻伤。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在车辆承包即将到期情况下,驾驶员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购买有损伤轮胎更换到前轮使用,造成行驶中爆胎酿成事故。预防措施:加强车辆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检查,安全重点部位要确保完好。车辆“三检制”,您准备好了吗?(动画:由交警推出黑体字的警告牌,不口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黑体上字幕)

我们无法忘却,这一幕幕车祸带给我们的苦难和伤痛。“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这是在一幕幕血的教训面前总结出来的不诤的事实。回顾昨天是为了正视现实,我们不能再重复昨天那不堪回首的故事,我们要用意识、觉悟警省自己,换取我们及他人一生的平安。驾驶员朋友们,当你踏上出行的道路时,你手中小小的方向盘就已经承载起生命的重托,当你用真诚为乘客服务时,你的身后有亲人平安的期待和祝福,只要你心中时刻装着安全,承载起一份对父母妻儿还有他人的一份责任,用行动践行承诺,靠技能提升素质,用道德加固灵魂,那么,每天的朝阳是属于你的!美丽的晚霞是属于你的!健康快乐是属于你的!安全也一定是属于你的!

驾驶员朋友们,我们都来自社会的不同层面,都抱着一个美好的愿望走上了公交驾驶的岗位,并为之奋斗着、努力着,在汗水和付出中体味着收获的喜悦,无论驾驶的是目标经营车辆或是非目标经营车辆,你或多或少都在算帐,而安全这笔帐你算了吗,事故将让我们把一切都化为泡影,我们是否该更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职业。

驾驶员朋友们,多一份自律,您就多了一份安全的筹码;多一份警醒,您就拥有了一张通往安全的绿卡。为了您的安全,请将心里的安全警钟时常的敲响吧!

警钟长鸣,愿平安永远和你相伴!(结尾字幕)

总 监 制:姜海峰

监    制:王 

策    划:涂江波  刘 

文本统筹:刘  峰  李昌义

案例分析:涂江波  刘 

制    作:丑人影视公司

中石油标识下面放:大庆石油管理局公共汽车公司

 

在血淋淋的事故背后,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留下的负担是沉重的。较大事故损失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拿专线车来说,一台空调黄海车,一个台班750元,一年251个台班,去掉税费、保险、油材料、管理费等,一年利润也就一万元左右。十几台甚至几十台车辆一年的奔波,十几人甚至几十人一年的辛苦,算下来也只能补偿一起事故的损失。驾驶员朋友,你的是否清楚地计算过,一起事故的损失要多少同事为你偿还?而你个人的损失,政治上的、精神上的、身体上的、经济上的,又由谁来为你偿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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