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又吞人,市长狠话变耳边风?

沙井又吞人,市长狠话变耳边风?

2010-06-23 08:49:45 阅读10 评论0 字号:

沙井又吞人,市长狠话变耳边风?
新快报   日期:[2010-06-23]  版次:[A02]   版名:[别评]   

■柳絮
  就在广州市水务局局长张虎表态将对全市所有沙井盖实行编号仅仅半个月之后,海珠区革新路新民大街街头又上演了一场沙井吞人的险情。所幸,这一次,掉入4米深沙井的13岁少年阿朗有惊无险,只是两只手臂擦伤流血。
  报道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据阿朗的父亲说,阿朗之所以在井下那么害怕,是因为不久前他的一个同学在马路上被泥头车撞死,“阿朗已知道了死亡是什么”。
  原来不经意间,泥头车、沙井盖所酿成的种种惨剧,竟已成了广州孩子成长过程中挥之不去的梦魇!嚣张的泥头车是会经常撞死人的,无盖的沙井也是会吃人的——这就是广州少年成长中被烙下的死亡记忆。不知广州这座城市的主政者们,看到这则新闻时作何感想?
  万庆良市长对泥头车整治和沙井盖管理撂下的狠话言犹在耳,在这里不妨重温一下——或许频发的泥头车撞死人、沙井吃人的事故已经触动不了某些官员麻木的心灵,惟盼新市长的指示能够触动他们采取行动快一些、再快一些。
  我甚至希望广州市城管委和市水务局能将万庆良市长的狠话做成牌匾、当作语录高悬在办公场所门口,每日背诵几遍:“我不相信,连个泥头车都管不住。如果管不住,还要广州市政府的牌子挂在这里干什么?还要各区人民政府的牌子干什么?!”“我在这里宣布,今后谁弄的沙井盖,谁没有管好,造成人员死亡的,就要追究这个单位领导的责任!我讲得很清楚了,人命关天的事,绝不会客气!”
  那我想知道,海珠区的这单未造成人员死亡的沙井盖事故,会不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追究,有何具体规章可循?若不追究,又有何借口可逃避?让人担忧的是,报道中提到,发生事故的路面正在施工,几个沙井没有上盖,只是用废弃的铁栅栏丢在上面。由此推断,追究出事沙井的井盖归属,恐怕将会成为耗时颇久的拉锯战,且未必能追踪出其确切的归属。
  这就不得不让人发问:水务局长表态拟对全市所有沙井盖实行编号已经半个月了,在这过去的半个月,水务局有没有立即行动起来?虽然城市管理很难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在人命关天的事情上怠慢不得的心情让我们不能不催促有关部门行动快一些。至少,水务局可以先从市民举报的无盖沙井开始编号,分清轻重缓急,优先排除一些可能的隐患,以{zd0}程度地减少沙井吞人事故的发生。
  也许有人会说,解决问题、完善体制远比追究个别官员的责任更重要,媒体和民众应该关心怎样完善沙井盖的管理,而非一出问题就想着处理官员,这话固然有其道理,可是,当沙井吞人的事故一再发生,当整治行动迟迟不见效果,如果不动一些官员的乌纱帽,问题能得到真正的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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