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报道,大陆同意对台湾降税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即台湾早收清单,包括农产品18项、石化产品88项、机械产品107项、纺织产品136项、 运输工具50项、其它产品140项,合计539项,预定分2年3期降为零关税,其中立即降税项目达108项。
台湾对大陆降税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包括石化产品42项、机械产品69项、纺织产品22项、运输工具17项、其他产品117项,共267项。
(ECFA)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草案概要全文如下:
一、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提列范围
目前两岸税则系依据世界关务组织 (WorldCustoms Organization,简称 WCO) 制订之国际商品统一分类制度 (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and Coding System,简称 HS)2007年版制订,ECFA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则系依据各自海关进口税则提列。在中国大陆方面,2009年HS 8位码总项数7868项,其中工业产品6685项;台湾方面,2009年HS 8位码总项数8730项,其中工业产品7145项。
二、ECFA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概述
(一)项数及规模
1.ECFA
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之项数及规模,系依
2.依据中国大陆2009年海关进口税则及贸易资料,中国大陆同意对台湾降税之早期收获产品清单计539项,以2009年中国大陆自台湾进口金 额计算,计138.4亿美元,占中国大陆自台湾进口金额16.1%。
3.依据台湾2009年海关进口税则,台湾同意对中国大陆降税之早期收获产品清单计267项,以2009年台湾自中国大陆进口金额计算,计 28.6亿美元,占台湾自中国大陆进口金额10.5%。
4.两岸早期收获产品清单之项数及贸易规模比例,分别约为1:2及1:5。 w
(二)中国大陆同意对台湾降税之早期收获产品清单
l.农产品(18项)
包括其它活鱼、其它生鲜鱼、其它冷藏冷冻鱼、生鲜甲鱼蛋、鲜兰花、金针菇、香蕉、柳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及茶叶等。
2.石化产品(88项)
(1)基本原料:航空煤油、润滑油、丙烯、异丙醇、二甲苯、氯乙烯、临苯二甲酸二辛酯等;
(2)特用化学品:界面活性剂、碳黑、树脂、胶及黏合 剂等;
(3)塑料原料:聚丙烯 (PP)、苯乙烯聚合物 (PS)、丙烯酸共聚物、聚四亚甲基醚二醇、聚碳酸酯、聚亚氨酯、其它烯烃之聚合物等;
(4)塑料制品:塑料片、板、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氯乙烯聚合物板、人造革等。
3.机械产品(107项)
(1)工具机:切削金属的数控卧式车床、切削金属的其他数控车床、切削金属的数控钻床、数控平面磨床、研磨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床、插床、拉
床、锯床或切断机、龙门刨床、锻造或冲压机床及锻锤、
(2)产业机械:纸处理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造纸机、橡塑料加工机、过滤机、热处理机械及升降机等;
(3)其它机械:泵类、流体传动机械、滚压机等;
(4)机械零组件:阀、机械刀具、机械零组件、压缩机及风扇及轴承等。
4.纺织产品(136项)
(1)纺织中上游:棉纱、棉布、棉与化纤混纺布、与棉混纺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布、合成纤维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合成纤维棉 纱、再生纤维棉纱、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棉、合成纤维棉梭织布、再生纤维棉梭织布及化纤填充物等。
(2)纺织下游:特殊纺织品、针织物、钮扣、擦拭布、其它织物及不织布等。
(3)纺织制品:袋包箱、衬衫及套头衫、泳衣、袜、内衣及毛巾等;
(4)鞋类:鞋面、橡胶或塑料制的外底及鞋跟、鞋靴零件等。
5.运输工具(50项)
(1)汽车:汽车零组件;
(2)自行车:自行车整车及零组件。
6.其它产品(140项)
(1)钢铁:热轧卷材、非合金钢冷轧卷材、钢丝、不锈
(2)水泥:水泥熟料及白水泥等;
(3)染颜料:酸性、直接、活性染料及制品、钛白粉等;
(4)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用具等;
(5)医疗器材:人造关节、健身及康复器械等;
(6)仪器:量测仪器等;
(7)模具:金属拉拔模、金属模、注模或压模等;
(8)金属制品:铝及铝制品;铜及铜箔制品等;
(9)玻璃:LCD玻璃;
(10)橡胶:汽车、自行车及机车轮胎;
(11)漆及油墨:油漆、清漆、其它印刷油墨等;
(12)电子:照相机、投影仪等用物镜、其它照相机及其他光学仪器用组件、麦克风及其座架、音频扩大器、其它电视录像模块及零件、视频摄像机、 数位相机零件; 放电灯管、其它电子管、稀土永磁体、其他金属永磁体等;
(13)电机:变压器零件、电源零件、静止式变流器及电感器零件、锂离子电池、熔断器、可编过程控制器、通用信号发生器、同轴电导体、玩具电动 机、微电机、玩具用电动机微电机零件、铜制绕组电线、无接头电导体等;
(14)小家电:气扇、贮备式热水器,真空吸尘器、食品研磨机、电熨斗、电饭锅、烤箱等;
(15)手工具: 钳子、扳手、锤子、螺丝刀等。(三)台湾同意对中国大陆降税之早期收获产品清单
1.石化产品(42项)
(1)基本原料:油品包括杂酚油、燃料油、石油焦; 石化原料包括蚁酸 (甲酸)、醋酸 (乙酸)、醋酸乙酯等;
(2)特用化学品:胶及黏合剂、碳黑、界面活性剂、树脂等;
(3)塑料原料包括其它烯烃之聚合物 (PP)、丙烯酸聚合物、聚碳酸树脂等。
2.机械产品(69项)
(1)其它机械:液压缸、气压缸、泵、喷水蒸汽机或喷砂机、流体传动、办公室机器等;
(2)机械零组件:机械刀具、压缩机及风扇、机械零组件、阀、轴承、密合垫或类似接合垫等;
(3)产业机械:热处理机械、过滤器; 纸处理机械、其他印刷机纺织机械、橡/塑料加工机等。
3.纺织产品(22项)
(1)纺织中上游:棉纱、棉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等;
(2)纺织下游:不织布、针织物、尼龙、PU合成皮其它织物等。
4.运输工具(17项)
(1)其它车辆:婴儿车及其零件;
(2)自行车:自行车及其零组件。
5.其它产品(117项)
(1)化学品:无机化学品、有机化学品、沐浴乳等芳香剂、杂项化学品包括活性碳、松香及树脂酸、其它触媒及化学制品等;
(2)染颜料:酸性染料、其它合成有机颜料等;
(3)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设备、其它球、一般体能设备、体操或竞技比赛用物品及设备等;
(4)仪器:仪器或器具之零件;
(5)模具:挤压模、冷压及冲压金属片机器冲头及模、金属用射出模或压缩、其它橡胶或塑料用模;
(6)金属制品:精炼铜管、铝板及其它铅片、扁条及箔;
(7)橡胶:小客车、大客车、脚踏车轮胎等;
(8)玻璃:其它铅水晶玻璃器、道路标志、信号用玻璃等;
(9)游乐设备:其它游乐场回转台、秋千台、射击场及其它游乐场之娱乐设备;
(10)电子:永磁体、电视摄影机、灯泡及电子管、物镜、电视或电影摄影机或放映机用附加镜头、光学元件、吊灯及电照明配件等;
(11)电机:防爆型马达、其它电动机、其它交换式电源供应器、二氧化锰干电池、蓄电池、熔丝装置等。
(12)杂项制品:眼镜、手表、保温瓶及其它真空保温器皿、扫帚或刷、拉炼之零件、牙刷、原子笔、铅笔及蜡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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