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审核实施的基本内容
以召开首次会议为审核实施开端。根据标准、文件、检查表和计划安排,审核员进入现场检查、核实,开始审核的主要活动 --现场审核。在现场审核中,审核员运用各种审核策略和技巧,把收集到的客观证据适时记入"审核笔记"或"现场审核记录表",通过对客观证据、审核发现的整理分析和判断,并经受审核方确认后开具不合格项报告,{zh1}以末次会议结束现场审核。
10.2 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是实施审核的开端,是审核组全体成员与受审核方领导及有关人员共同参加的会议。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向受审核方介绍具体内容及方法,并协调、澄清有关问题。到会人员要有签到记录。
10.2.1 首次会议的作用
a)传达并落实审核计划;
b)简要介绍审核采用的方法和程序;
c)建立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正式联系;
d)提出并落实审核有关要求;
e)澄清并协调有关审核问题。
10.2.2 首次会议的要求
a)建立审核活动的风格;
b)准时、简短、明了,会议以不超过半小时为宜;
c)获得受审核方的理解并得到支持;
d)由审核组长主持会议
10.2.3首次会议的内容
a)会议开始。参加会议人员签到,审核组长宣布会议开始;
b)人员介绍。审核组长介绍审核组成员及分工,受审核部门介绍将要参加陪同工作的人员。受审核部门重要人物未到场时,应询问原因;
c)申明审核目的和范围。明确审核目的、审核准则和审核将涉及的部门、班组或岗位;
d)传达审核计划。审核计划应征得受审核部门的{zh1}确认,一般情况下,审核计划不宜作大的调整;
e)强调审核的原则。强调公正客观立场,说明审核是一个抽样过程,有一定局限性,但审核将尽可能取其有代表性的样本,使得审核结论公正;说明相互配合是审核顺利进行和获得公正结论的重要条件,提出不合格项报告的形式等;
f)阐明澄清有关问题。对有疑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交流双方关心的具体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出席人员等;
g)落实后勤安排。必要时,应对办公、交通、就餐作出安排;
h)会议结束。以审核组长的致谢词结束会议。
10.2.4 首次会议的注意事项
a)首次会议应准时开始、准时结束,通常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
b)会议应始终围绕主题,简明扼要;
c)规模较小、时间较短或常规性内审,可不开首次会议,有关问题可以通知审核形式替代,即使召开首次会议,上述内容及环节可视具体情况增删;
d)首次会议应致力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审核"风格"和"氛围";
e)与会人员签到,审核组长发现受审核部门重要人物未到场时应询问原因;
f)审核目的、范围和计划一般不在首次会议上作更改,较小的计划变更是允许的;
g)陪同人员的作用
--为审核组提供支持;
--可代表受审核方见证审核活动;
--其他职责。如确保在现场审核员知道有关安全和保安方面的要求核员应注意确保陪同不施加过分的影响或进行干预。
h)强调在审核所安排日程(时间)段中,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应在场。
10.3 现场审核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审核阶段。现场审核应按计划安排进行,具体;的审核内容应按准备好的检查表进行。
现场审核是使用抽样检查的方法寻找客观证据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审核员的个人素质和审核策略、技巧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一个称职的审核员会在轻松自如并使受审核方口服心服的情况下,完成审核任务。
现场审核在整个审核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审核工作的大部分时间是花在现场审核上的,{zh1}的审核结论都是依据现场审核的结果作出的,因此对现场审核的控制以及现场审核中的一些审核策略、技巧的应用就成为实现审核一次成功的关键。
10.3.1 现场审核的原则
现场审核时审核员应坚持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审核的成功。
a)坚持以"客观证据"为依据的原则
这是最为基本、主要的原则。没有客观证据而获取的任何信息都不能作为不合格项判断的依据;客观证据不足或未经验证也不能作为判断不合格项的证据;客观证据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且可陈述、可验证,不应含有任何个人的猜想、推理的成分;客观证据必须是有效的,如所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应经过法定批准或签字,应是实际使用、执行的结果,应反映当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真实状态和结果。
b)坚持标准与实际核对的原则
审核不能脱离审核准则。因为审核是一个抽样过程,并限制在某段时间、某个范围内进行,所以更需要紧扣审核主题,严格对照标准,确定审核项目、要点和抽样方案,寻找客观证据。审核员应在审核准则与审核证据比较核对后才能得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凡标准与实际未核对过的项目,都不能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所谓的实际,应包括有没有、做没做、做得怎样依次递进的三个方面。
c)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
审核判断时应坚决排除其他干扰因素,包括来自受审核方的、审核员感情上的等等影响判断独立、公正的因素,自始至终维护、保持审核判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能因情面或畏惧而私自消化不合格项。
d)坚持"三要三不要"原则
即:要讲客观证据,不要凭感情、凭感觉、凭印象用事;要追溯到实际做得怎样,不要停留在文件、嘴巴(回答)上面;要按审核计划如期进行,不要"不查出问题非好汉"。当按抽样方案审核后无不合格项时,就应采取"无罪推定"的原则,转到下一个审核项目上去。
10.3.2客观证据的收集
审核员应首先把精力放在收集有关客观证据上面。收集客观证据的方式可能有:
a)与受审核方人员的面谈;
b)查阅文件和记录;
c)现场观察和核对(对活动和周围的工作与条件的观察);
d)对实际活动及结果的验证;
e)数据的汇总、分析、图表和业绩指标;
f)来自其他方面的报告,如顾客反馈、外部报告和中间商的评价;
g)相关抽样方案的水平和确保对抽样和测量过程实施质量控制的程序。与职能之间接口有关的信息应注重收集。收集到的客观证据形式有:
○1存在的客观事实;
○2被访问人员关于本职范围内工作的陈述;
○3现有的文件、记录等。
对收集的客观证据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 客观证据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适用的客观证据(即审核证据)越多越好,过多过滥的客观证据反而会湮没真正需要的关键信息;
b)客观证据必须是有效的,如所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应经过法定批准或签字,应是实际使用执行的,应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期间有效的,应是反映当前实际情况的,客观证据应尽量靠近审核日期;
c)应注意核查客观证据之间的相关性及一致性,从两个以上相关的客观证据之间发现问题或线索;
d)应注意核查证据的真实性,受审核方提供的证据有可能夹杂着不真实的信息,因此,要注意核查,如询问有关人员、观察实际结果等;
e)应收集能确定审核目标是否可以达到的客观证据。只有经验证的客观证据才可作为审核证据。
10.3.3现场审核记录
在提问、验证、观察中,审核员应作好记录,记下审核中听到、看到的有用的真实信息,这些记录是审核员提出报告的真凭实据。
10.4 不合格项报告
不合格项报告是对现场审核得到的审核发现进行评审并经受审核方领导确认的对不合格项的陈述,是审核报告的一部分,是审核组提交给委托方或受审核方的正式文件。
10.4.1 不合格项的含义
审核所述的不合格项是指"未满足规定的要求"。这里的规定要求主要有:
a)标准要求(如ISO900l标准要求);
b)文件规定(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和质量计划或技术性文件和管 理性文件);
c)合同规定(与顾客签订的销售合同,与供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
d)社会要求(包括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规章规则以及环境保护、健康安全、能源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等应承担的义务);
e)其他规定,如{zg}管理者的要求,常识性要求(不一定形成文件);
f)顾客投诉。
不合格项的判定以ISO 900l:2000标准明示的要求和顾客的投诉为依据,对隐含要求的不合格项可以观察形式表述或在审核报告中适当描述。
10.4.2 不合格项的类型
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中遇到的不合格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a)文件的不合格项。包括文件与要求不符合、规定没有实施、实施没有效果三种情况;
b)设备的不合格项。生产或测量监控设备不符合保证质量的技术状态的要求;
c)产品的不合格项。产品(包括采购产品半制品、成品等)不符合技术规范或顾客要求或社会要求;
d)人员的不合格项。审核内容涉及的具体岗位人员不符合标准或文件或国际操作应达到的素质和培训要求;
e)其他的不合格项。审核涉及到环境、时间、信息、资源等对资源有影响的因素,尽管文件未规定,但与常识性要求不符合的项目。
这样的分类便于突出重点采取纠正措施。
10.4.3 确定不合格项原则
(1)规定与实际核对的原则
在审核时应坚持实际与规定核对的原则,不合格项必须是在规定范围内经过核对的、建立在客观证据上的审核发现。未经核对的不能判为不合格项;客观证据 不充分的不能判为不合格项;超出规定范围的,不宜提出不合格项。
(2)以客观证据为依据的原则:
凡依据不足的不能判为不合格项。对那些受审核方有意见分歧的不合格项可通过协商或重新审核来决定。
10.4.4 不合格项的分级与评定
内部审核可根据自己需要和标准进行分级。分级的目的在于正确客观地得到审核结论。不同的审核对象会出现不同的分级方法,如产质量保审核是以缺陷的严重性进行分级,分为致命缺陷(A级)、严重缺陷(B级)、一般缺陷(C级)和次要缺陷(D级)。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则以不合格的严重性进行分级,如第三方体系审核时分为严重不合格和一般不合格两种。
通过分级可带来两点好处,一是可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