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材招标采购公告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以下货物及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HBQD-1006CF-014-TP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dy}包:石材第二包:荷兰砖、砼砌块汀步
四、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dy}包:石材
1.供应商须为石材加工单位,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上两年度(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计,下同)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的供货业绩),二项,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还须提供合同原件证明材料。
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供应商总公司的负责人姓名、部门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二包:荷兰砖、砼砌块汀步
1.本次采购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谈判和报价,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供应商上两年度(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计,下同)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单项合同金额10万的供货业绩),二项,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还须提供合同原件证明材料。
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供应商总公司的负责人姓名、部门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在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驻地发售。
六、采购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7月8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政府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
九、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2010年7月5日16:00前按以下方式与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联系。(有关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质疑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号:532903242310806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706室电话:0532-8612117780910318传真:0532-86121177
邮箱:hbqd2006@163.com联系人:李园园、刘泽江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201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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