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前在北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大会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就草案向大会作了说明。
曹康泰表示,随着国际原油管道的陆续建成,管道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方面的作用将日益显着,而我国管道保护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与我国能源大国的地位不相适应。为了进一步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有必要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