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年龄段分为初中项目和高中项目;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药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及学科认定
(一)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等。
3.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等。
4.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5.工程学(EN):指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6.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7.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8.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xx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xx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9.医学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10.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
11.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xx等。
12.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等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二)学科认定
1.涉及制作和设计的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设计和制作,项目应属于工程学;项目虽是设计和制作,但目的是用其收集获得了数据,并进行了分析,则该项目应属于所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学科。
2.涉及动植物生活环境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河流或池塘中的动植物生活环境,则不属动植物学而应属环境科学。
3.涉及动植物化石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史前植物化石,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史前动物化石,应属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地质年代,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的是贝壳化石的化学组成,应属化学。
4.涉及火箭及飞行器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燃料,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使用火箭及飞行器作为气象仪器的运载工具,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是计算火箭及飞行器的轨道,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加速度对小鼠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5.涉及遗传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DNA,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植物杂交遗传,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大肠杆菌的遗传学,应属微生物学。
6.涉及维生素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机体对维生素如何处理,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有关维生素的分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维生素缺乏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7.涉及晶体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组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对称性,应属数学;项目研究的是晶格的结构,应属物理学。
8.涉及语言和听力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阅读障碍,应属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的是助听器,应属工程学;项目研究的是失语症应属医学与健康学;项目研究的是语音,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耳的结构应属动物学。
9.涉及放射能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使用同位素跟踪,可以是生物化学、植物学、医学与健康学以及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对放射能进行测量,可以是地球与空间科学或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放射能监测仪器的设计和制作,应属工程学。
10.涉及空间科学的项目:很多的项目涉及空间科学但并不归属与地球与空间科学。如失重对植物的影响,应属植物学;失重对人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开发一种封闭环境的太空舱系统应属工程学。
11.涉及计算机的项目:如果计算机只作为工具使用,项目应属于其研究的学科领域;如使用计算机计算火箭轨道,应属物理学;计算某一无机化学反应的产热,应属化学;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使用,应属行为与社会科学。
1.中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三年制(或四年制)初中、高中(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对集体项目的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初中或高中)的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dy}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zx1}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7.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选手必须自行或在辅导教师指导下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3.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研究论文,如果需要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即可。
4.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五、申报办法
1.邮寄申报:由省级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两份,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各一份。
2.网上申报:由省级组织机构向申报者提供申报序列号,申报者可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与邮寄的纸质材料内容相同。网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网上申报资料必须控制在系统要求的大小范围内,否则无法上传。
六、评审
1.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与技术水平。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以及课题研究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2.初评:于每年的5-6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阅的基础上,选拔约80%的项目入围参加终评决赛。
3.终评:于每年暑期进行,除审阅材料外,评委要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结合技能测试和素质测评成绩,确定项目所获奖项。
七、参加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素质测评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的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终评展示按13个学科进行布展。
4.参赛学生负责所需参赛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有义务参加大赛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义务为参观公众对本人项目进行讲解。
5.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一块。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均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项目展示必须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禁止整版喷绘或将已经提前做好的直接带进会场展示,对不符合规定的将影响参赛成绩或取消参赛资格。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媒体报道、申请或已获专利、专家评价、以往获奖及其他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能参加终评。
6.终评决赛时,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
八、表彰和奖励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按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研究领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专项奖:由大赛主办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提供一定的奖金、奖品或其它方面的荣誉。设奖单位可提出专项奖评选标准或附加条件,单独评选或委托大赛评委会评选,但不能与全国比赛的评选原则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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