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县假种子离奇判决案十年未果(图)

湖北巴东县假种子离奇判决案十年未果(图)


巴东县法院大门

当地党报报道此案


当地媒体报道此案

假劣种子的包装袋

    湖北巴东县邓玉娇事件发生一年之后,最近,该县法院又曝出了丑闻:一制售假劣种子损害赔偿案件,一审和二审法院的离奇判决,案件竟拖延了十年未被执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极坏,严重的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


                   离奇判决:一审判赔107万,二审判赔22万


    据介绍,1999年恩施州科协系统职工为响应西部大开发的号召,筹资在湖北省巴东县绿葱坡创办科普示范基地,引导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当地派人到武汉市蔬菜种子公司、武汉天鸿种业有限公司、武汉鑫泰来种苗有限公司购买了480斤“双青玉豆王”四季豆种子。由于,种子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致使当地18户农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随后,恩施州种子管理站组织专家进行了鉴定,该种子属于假劣种子。
    2000年,受害方鹤峰县金太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巴东县人民法院起诉制售假劣种子的武汉三家种子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过巴东县法院审理之后,判决主要售假者武汉蔬菜种子公司和天鸿种业公司不承担责任,由承担连带责任的售假者武汉鑫泰来公司赔偿给受害人107万元经济损失。对此,双方均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
    2002年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该案的审判法官直接出面找到了恩施州农业局下属的某二级单位负责人(无任何鉴定资格)出具了一张所谓的“价格鉴定证明”;然后,二审法官依据该“证明”下达了终审民事判决书,将售假者武汉鑫泰来公司的赔偿额由107万元,猛的降到了22万多元。为此,受害人多次向上级法院申诉要求再审此案一直没有结果。


                    案件如皮球踢来踢去,受害人遭受十年煎熬


    无奈之下,受害人向巴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0年底,巴东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带人到武汉市执行。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种子大市场找到了被执行人。执行中,被执行人和执行法官以过期霉变的种子抵偿执行款遭到了受害人的拒绝,这次执行彻底的失败。
    据受害人于先生说,这次执行过程中仅吃喝“招待费”就花费了一万多元,却分文没有执行到位。
    为此,受害人向上级法院反映恩施州中院和巴东县法院少数法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吃拿卡要等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不久,恩施州中级法院执行局领导找到了受害人进行谈话,叫受害人不要再向上级机关举报了,称将认真调查处理此事。但是,至今有关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理。从此,案子被无故拖延未予执行。
    2003年3月,巴东县法院又将案子以“委托执行”名义推托给了蔡甸区法院执行。结果,蔡甸区法院将案件搁置了一年多时间未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受害人向湖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反映情况。为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蔡甸区法院下达了督办函。对此,蔡甸区法院置之不理,又将案子像皮球一样的踢回给了巴东县法院。
    2004年5月,巴东县法院向受害人下达了中止执行裁定书,该案子又被搁置了两年时间未予执行。
    其间,受害人为了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下落,在省城一边打工一边寻找被告人的下落。经过几年的艰苦的搜寻,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及其财产。


                  法院裁定如同儿戏,早令夕改遥遥无期


    由于,多年未予执行,被执行人的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被当地工商部门注销了营业执照,仅保留了一个空壳公司的招牌。因被执行人恶意逃废债务,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此,受害人多次请求法院追加被告公司股东的承担连带责任。
    2006年9月21日,巴东县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四位股东为执行人。
    然而,裁定书下达以后,巴东县法院却迟迟不予执行。为此,受害人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在迫于上级压力之下,恩施州中级法院和巴东县法院执行局又派人到武汉市执行。
    2010年5月19日,受害人于先生接到巴东县法院的通知,千里迢迢赶往武汉市配合恩施州法院和巴东县法院执行人员进行执行。经过了10多天的调查,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然而,在此情况下,恩施州中级法院执行局和巴东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又改变了说法,称不能对被执行人的股东个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当受害人于先生听到这一消息之后,如五雷轰顶。离奇的法院判决书,把受害人忽悠了10年时间,遭受了巨大的损失,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法院执行遥遥无期,判决书如同儿戏。
    十年间,受害人于先生为了诉讼和执行花费了数万元钱,每当想起这些辛酸的往事,于先生禁不住泪流满面,……
   
    针对以上问题,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一些不法商人利用公司法人名义从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的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少数法官在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当事人,拖延案件的执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对此,人民法院应该坚决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分子,相关部门应该追究少数法官的违法违纪责任。
    据了解,近年来,恩施州法院被评为全国和湖北省法院系统执行积案的先进单位。

    然而,令人们质疑是作为全国和湖北省法院系统执行积案的先进单位,法院判决竟然被无故拖延十年时间未予执行,受害人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为何一直没有解决?对于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为何不进行严厉打击?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行为,为何不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判决书如同儿戏,法律尊严何在?其中有何猫腻?
    这一事件结果究竟如何,人们将拭目以待。



郑重声明:资讯 【湖北巴东县假种子离奇判决案十年未果(图)】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