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太太下班开车走到红旗街和长久路交叉路口直行,被从长久路左转弯的小解放把前叶子板和左侧保险杠撞了,太太打电话询问保险公司电话,我问怎的了,她说车刮了一下,我问碰到人没有,她说没有,我让他先报保险,报警,我随后赶到。 我匆匆赶到时,保险公司已经出完现场,确认对方百分百责任,履行了程序,对方没有报保险公司,在与太太商量私了。我看看车子刮碰情况,确认不了车损费用,于是决定还是报警处理,打了报警电话122。xx来了,对方百分百责任,确认车损3000,由对方赔付(修车)。对方保险公司也到了,仔细认真检查双方车辆受损情况,询问我们修车地点,告知4S店。他让我找***,我说已经告知接待员了,马上把车子送过去,明天再研究修车情况。 今早与4S店联系,得知对方保险公司决定给修理叶子板和保险杠,不予更换叶子板。我当时表示反对,接待员让我找对方保险公司沟通,我说马上过去。驾车来到4S店,与接待员商量,先按更换叶子板方案修理,我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我自己出换和修的差价,接待员欣然同意。 回头查看交警的事故处理单,找到对方“当事人”,明确告知,昨天事故发生时,你不是当事司机,当事司机是光膀子的胖小子,你是后出现在现场的,我当时没有指出你,现在保险公司不同意更换叶子板,希望你做通保险公司工作,对方让我自己保险公司协商。我看不给点颜色看看看来是不行了,我放下一句话:你仔细权衡一下,是几百元钱把事情处理好,还是让我指出你做了伪证,当事司机肇事逃逸,你仔细考虑,说完我放了电话。几分钟后,对方经理来电话,同意与保险公司协商,再之后,保险公司来电话,向我要4S店接待员电话。我问什么事,他说同意更换叶子板,我把接待员的电话给了他,再与接待员确认此事,接待员说事情得到解决,周二取车。 这些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安全,昨天看到对方几个愣头小子,撞了车丝毫没有悔意,那种不含糊的劲儿,让我感到很可怕:无知者无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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