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初,总部设在香港,并在中国大陆设有世界通信息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与海南世界通信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两家从事世界通link -world无线流媒体软件项目的子公司。世界通公司的项目是一个以link-world无线流媒体软件为产品先导,建立在终端消费者信息资源数据库基础上的,集通讯、网络、流媒体、商业、服务、金融、教育、宣传、文化、传媒、娱乐、新闻、医疗、制造等于一体的一个跨产品、跨行业、跨地域、跨时空、跨国家的综合数码经济平台,具有xx的知识产权,{dj2}拥有此项技术的所有权。世界通link-world软件是一款手机无线流媒体增值服务软件,它采用自主研发的无线传输软件压缩技术,借助移动通信或互联网网络载体(其中包括3G移动通信网络),为手机终端用户提供免费的文件压缩传输(短信、图片、语音、视频等信息或文件),视频对聊、无线影音娱乐、手机广告播放与收看等增值技术或服务。“世界通”通过大胆创新,一方面引入“代理商协助招商机制(xx市场渠道建设期),另一方面,巧妙利用第三方买单形式,抒写了21世纪营销创新的新篇章,即“看广告赚钱”,让老百姓得利。就是戴兵“点广告赚钱”的巧妙构思在国内某被些掌权人认为不可能运作的梦想,在国外的广告网站已经火爆登场,就象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一样,被外国人用得淋漓致尽!!懂英语的朋友可以翻译一下以下的英文:Thank you for supporting our sponsors! You will receive 200 cents(s), once you have visited this sponsor's site for at least 60seconds
在此要说明的是,公司就其营销模式是否构成传销,专门于2008.1.23在北京海淀区四季青远大路25号永泰福朋喜来登大酒店和2009.1.23在北京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文化大厦,开过两次专家认论会,会上邀请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高院、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商务部法制局、工业信息产业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法制宣传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法制日报等专家进行了论证。法学专家们通过探讨,充分肯定了世界通的营销模式,认论证会的结果是世界通公司的营销模式不构成传销。2008.12.15广西玉林市玉州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2008玉区法行初安第23号)初审判决也认定世界通公司“不具备参加传销行为的特征”,依法撤销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8.9.9作出的玉工商处字(2008)第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世界通公司是否是传销,由此可见一斑。 值得庆幸的是,当镇江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分别到长春、海南、深圳等地查处世界通公司并收缴了公司的电脑等物品时,海南和长春等地政府得知详情后高度重视,立即制止这种不正当行为,并将收缴的电脑等物如数送还世界通公司。为公司恢复正常营运给予大力支持与帮助。这种顾大局、识大体的行为让我们这些代理商感到莫大欣慰。广大代理商真切希望镇江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镇江的警方能象海南、长春等地的领导一样顾大局、识大体,积极努力地去帮助和扶持一个新型企业,使其健康发展。世界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如果有什么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希望各级政府的领导正确引导、扶持、纠正,使其在健康的快速通道上跑得更快,跑得更远。如果能这样,我们广大代理商将会对你们的善举表示由衷的敬意。如果都象镇江警方一样不问清红皂白强行将公司整个系统造成瘫痪,这将是对一个刚兴起的高科技民营企业灭顶之灾。 为此,我们强烈请求人大、各级监管部门、各级媒体监督机构对江苏镇江市公安机关的这种违规、违法行为做出评判,必须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说话!——世界通有何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