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FS油水分离系统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FQX315AR307CPMB06BD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北京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手 机:13261921631 13408901978
电 话:010-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邮 件:84279113@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是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出资营建的商
业性核电站,总投资额约260亿元人民币。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FS油水分离系统设备 设备数量:1套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FS站主要处理SHE(废油和非放射
性水排放系统)收集的所有的被油污染的非放射性含油废水(污水
、消防喷淋水、丽水、清洗水等)、MX厂房事故排油以及其消防水
的含油废水。
(3)交货时间:___2011-6-16_ 交货地点:_福建省福
清市三山镇西南前薛村(福清核电现场)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
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
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发售时间:2010年6月21日~25日,每天9:30-11:00, 14:00-
17: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3)发售地点:北京
3.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0年7月15日10:00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
服务,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
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
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
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
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和工
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投标方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方应根
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
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
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方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
投标方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具有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D投标方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
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银行资信达到
2A或以上。近三年未因经济行为受到起诉。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
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
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
,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G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应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的年销售额不
应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H具有国内大型核电厂(或火电厂)FS油水分离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及
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或用户反馈等)。
(4)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
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5.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
6.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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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肖 娜 张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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