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曹建平发帖称父亲曹云荣在看守所遭凌辱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否认_ ...

大学xx帖称父亲在看守所遭凌辱 县公安局否认 2010年06月20日02:07 华商网-华商报


  曹建平手拿榆林中院刑事裁定书和父亲的申诉材料。三年来,他课余时间全都在为父亲“喊冤” 本报记者 李勇钢摄


曹云荣和他当年“肇事”的农用三轮车 本报记者 李勇钢 摄


  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因为证据不足,一审法院连出三份判决,两被告均不服。

  就在被告人第三次提出上诉后,三年来一直坚持通过网络为父亲“喊冤”的大学生曹建平在网上贴出了一份被称为“看守所酷刑日子”的手稿。手稿中,被告人曹云荣(曹建平之父)称自己在看守所里遭到了“非正常待遇”。其中包括xx用黑布蒙了他的头殴打他,号子里的嫌疑人给他的生殖器上吊着鞋子折磨他……

  神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付广平在6月11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矢口否认了“酷刑日子”中关于xx对曹云荣刑讯逼供的内容。

  前有两被告拒不认罪,后有“看守所酷刑日子”,两者交织,使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肇事案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6月3日下午,三名来自神木县政法系统的男子,通过学校保卫部门找到了大学生曹建平,要求他停止并删除网上关于其父曹云荣在神木县看守所遭到“特殊待遇”的有关文章,并书面向警方道歉。

  25岁的曹建平一口拒绝了对方的要求,他坚持认为自己在网上发帖为父亲喊冤没有错。

  今年4月初,曹建平把父亲曹云荣亲笔写的一份材料传到了网上。材料的主要内容是曹云荣讲述他在神木县看守所遭“非人待遇”的一些细节。

  6月初,有网站以《满纸血泪,陕西神木看守所中的酷刑日子》为题,重点推荐了曹父的这份手写影印件,一时间网上评论如潮。

  这一切纷争,都缘于三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

  村妇暴凤兰“蹊跷”死亡

  2007年9月29日,神木县锦界镇渡口村村民曹某向当地交警大队报案,称其母暴凤兰死在当地麻锦公路边。暴凤兰生前和同村许多人一起,在当地的麻锦路上跟随一施工队铺路干活。暴是众人中年龄偏大的一位农村妇女。

  按照警方在暴死亡后的调查显示,9月28日晚施工队下工后,一共有两辆农用三轮车载着干活的村民返回渡口村。前一辆为村民暴占华驾驶,后一辆为村民曹云荣驾驶。

  当晚6时许,暴占华驾驶着自己的农用三轮车先期回家,当时车上乘坐的有村民高玉琴、杨刚留等数人。

  暴占华的农用车离开后,整个施工现场只剩下曹云荣、暴凤兰和一个叫杨焕祥的村民。

  当晚8时许,在家久久等不到妻子回家的曹存祥打电话给村民高利平,问妻子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家。高打电话问送干活人员的暴占华,后者答复说暴凤兰没有坐他的车。

  曹存祥到曹云荣家询问。曹云荣说暴凤兰应该是坐暴占华的车走的……曹存祥又返回到暴占华家,后者答复说暴凤兰没有坐他的车,应该是坐曹云荣的车回家的。曹存祥为此还和暴占华争吵了几句。

  随后,曹存祥和村民高利平顺着众村民干活回家的路去寻找妻子。在半路上,他们发现了在路边已经死亡的暴凤兰。

  按照曹云荣的说法,当天晚上他就被暴凤兰的家人扭送到了神木县交警大队,{yt}后即被送进了县公安局看守所。

  在被扭送到神木县交警大队前,曹云荣和暴占华还有一次“对质”,主要内容是各自都认为死者是坐对方的车回家。“对质”的结果是曹云荣输了。因为事发当晚坐暴占华三轮车回家的村民有五六位,都证明死者没有坐暴占华的车。而能给曹云荣作证,证明“暴凤兰没有坐曹云荣三轮车”的只有村民杨焕祥。

  几乎在曹云荣被拘捕的同时,杨焕祥也因为“伪证罪”被警方拘捕。

  从案发至今,杨焕祥一直坚持自己的证言——案发当晚,暴凤兰没有和自己同乘曹云荣的车回家。即使在xx告诉杨焕祥说“曹云荣都承认了,你还硬扛什么?”杨焕祥回答:“你们难道让我说假话吗?”

  神木县法院“三审”曹云荣

  2008年3月18日,神木县检察院分别以曹云荣犯交通肇事罪、杨焕祥犯包庇罪向神木县法院对两人提起公诉。

  2008年4月,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一审开庭。

  法庭上,曹云荣坚持事发当晚死者暴凤兰并没有坐他的三轮车回家,其辩护律师也认为曹云荣交通肇事罪证据不足,应当宣告无罪。

  法庭认为,曹云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曾先后连续四次供认他与杨焕祥在开车回家的路上遇到死者暴凤兰……”曹云荣称,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在不得已的“非正常情况下所说”。但法院没有采纳。

  当年7月3日,神木县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曹云荣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杨焕祥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一审法院对曹云荣定罪的理由很简单:“证人证言已证实,在当时天黑下雨的情况下,暴凤兰再无乘坐其他车辆的可能,故根据查明事实和证据,可以认定被告人曹云荣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暴凤兰当晚是坐曹云荣的农用三轮回家,半路被摔下致死。

  一审宣判后,曹云荣和杨焕祥当庭提出上诉,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

  2008年11月13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签发刑事裁定书,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神木县法院重新审理”。一个月后的2008年12月初,神木县人民法院重审曹云荣、杨焕祥,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手捧判决,曹云荣和杨焕祥再次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9年9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第二次签发刑事裁定书,撤销神木县法院的第二次判决,要求神木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三次审理。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理由仍是——“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此期间,杨焕祥和曹云荣分别于当年11月13日和17日被取保候审。

  2009年12月4日,神木县人民法院就曹云荣交通肇事案第三次开庭。一个月后的2010年1月6日,神木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曹云荣、杨焕祥交通肇事罪、包庇罪依旧成立,但“鉴于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而包庇罪的构成情节轻微”,所以改判曹云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改判杨焕祥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大学生网上发帖“救父”

  曹建平现为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大三学生。

  2008年春节,曹建平回家后没有看到父亲,母亲说父亲出去打工了,话音未落却先哭了……

  尽管父亲遭羁押,但曹建平不相信父亲是肇事元凶。在他的印象里,父亲是村里再老实不过的村民之一。如果真的肇事,父亲一定会承认的。母亲还告诉曹建平,她前段时间去看守所见了人,父亲脸上有外伤……

  曹建平又找当晚和父亲一起回家的杨焕祥。杨焕祥此时已经因伪证罪被警方拘捕,但杨家人也坚持认为杨的被拘捕属于冤枉。

  在做了一圈考证后,曹建平认为父亲是被冤枉了。

  2008年春节过后,曹建平在神木县看守所{dy}次见到了父亲曹云荣。

  看守所里,曹建平问父亲:你究竟做了这事没?暴凤兰是不是坐在你的车上掉下去摔死的?真要是那样,咱们得负全部责任,如果隐瞒,我们的良心何在?

  父亲曹建平哭着回答:我真没有做这事,我和杨焕祥在路上见都没见过暴凤兰,也没碰死过暴凤兰,我是冤枉的。我的一只耳朵被打得啥也听不见,号子里的人天天打我,我站也没站处,坐也没坐处。其他情况都不敢说,说了回去他们还要打我……

  从看守所出来后,曹建平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了关于父亲可能被刑讯逼供的反映材料,并和家人一起聘请律师,准备为父亲做无罪辩护。

  但一审判决结果让曹建平很是失望。

  在上访和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无果后,曹建平开始把法院的判决结果“上网”。

  2008年春天,曹建平开始在网上实名发帖,并留下电话号码,希望有关部门能帮他父亲洗冤。

  “酷刑日子”网上引发热议

  在帮父亲喊冤期间,曹建平也经常在想一个问题——暴凤兰到底是怎么死的?当天晚上暴凤兰既没有坐暴占华的车,也没坐父亲曹云荣的车,那么她又是怎么回家的?

  这些疑问都因为暴凤兰的死而成了悬疑。

  在此期间,曹建平一边读书上课,一边在网上广发“喊冤帖”。

  2009年11月,就在榆林市中院要求神木县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三次审理后,曹云荣和杨焕祥被取保候审回家。

  而在此期间,曹建平曾带着材料咨询过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他还曾经把材料当面送给了省委巡视组有关人员……曹建平坚持父亲是被冤枉的,他认为暴凤兰死亡案背后另有凶手。

  2010年3月,曹建平以《感恩十年,做牛做马儿子心甘情愿》为题,把父亲涉嫌交通肇事案件的相关材料发到博客和各大论坛。

  曹云荣取保候审出狱后告诉儿子说,他在看守所里曾被狱医扇耳光,致一只耳朵失聪。更让曹建平悲愤的是,父亲递给他的一份关于在看守所里遭“非人待遇”的文字材料。

  在这份材料里,曹云荣写到在审讯阶段有xx用黑布包了他的头,然后有人打他,让他承认自己就是肇事者。在看守所里,医生打他耳光,其他嫌疑人采用各种手段体罚他,甚至有嫌疑人为了取乐,在他的生殖器上吊了三双鞋子,让他在号子里转圈,“我不愿意转,其他嫌疑人就拉着……用绳子打着让我走,我疼得直号叫,他们就把我嘴巴按住,我就号着、哭着……”

  在看到这份文字后,25岁的曹建平失声大哭——为父亲在看守所里受到的凌辱和非人待遇。

  经过再三考虑,曹建平决定在网上公布父亲的“看守所非人遭遇”。

  据曹建平说,这份后来被他取名为“神木人曹云荣看守所非人遭遇”的文字是父亲2008年底在看守所里写的,原计划是要等合适机会给来看守所检查工作的领导的,但一直没有找到机会。2009年底神木县法院第三次开庭时,父亲也向法官提到自己曾在看守所遭到虐待,但法庭没有深究。

  今年4月初,自称“被逼无奈”的曹建平将父亲这份珍藏了一年多的手稿扫描后发到了互联网上。“神木人曹云荣看守所非人遭遇”上网后,其中的情节让众网友惊呆了:原来看守所里还可以如此折磨嫌疑人?

  6月2日,有网站博客栏目以《满纸血泪,陕西神木看守所中的酷刑日子》为题,将这份曹云荣的手写材料影印件推荐到网站博客首页,一时间网评如潮。

  神木警方否认“刑讯”曹云荣

  “酷刑日子”让神木县公安局一时间面临着巨大压力。

  6月3日,由神木县政法委牵头的专案组赶赴咸阳曹建平就读的学校,和曹建平交涉“酷刑日子”撤帖事宜。结果遭曹建平拒绝。

  6月10日,专案组一行又赶到渡口村找曹云荣,曹承认说所谓的“酷刑日子”就是自己亲笔所写……

  神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付广平在6月11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矢口否认了“酷刑日子”中关于xx对曹云荣刑讯逼供的内容,他认为这些耸人听闻的细节都属于故意捏造,是当事人恶意造谣,目的是为了损害政法机关形象,以求引起轰动效应。

  按照付广平主任的介绍,当年曹云荣交通肇事案办得没有任何问题,曹云荣就是致暴凤兰死亡的元凶。曹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所以和亲戚杨焕祥建立“攻守同盟”,不承认暴凤兰之死和自己有关。

  付广平还解释说,神木县经济特别好,xx的收入也很丰厚,没有xx愿意为了破案而冒着“丢工作”的风险去殴打嫌疑人。所以他认为曹云荣、曹建平父子发在网上的“酷刑日子”属于对公安机关的抹黑和诬告。“在看到帖子后,我们已经向咸阳警方报了案!”付广平说。

  付广平同时也否认曹云荣在看守所里曾经被其他嫌疑人欺侮,理由是神木县看守所“很规范,管理很严格,绝不会发生嫌疑人给曹云荣生殖器上吊鞋子这样的虐待事件”。

  神木县法院副院长王瑞林表示,曹云荣交通肇事案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之所以在一审法院连续三审,主要是因为证据方面不是非常的充足。他说法院审委会为此案多次讨论,最终认为曹云荣“有罪”大于“无罪”,所以也就一直坚持自己的判决。

  就此案的{zx1}进展,王瑞林副院长表示既然曹云荣和杨焕祥已经上诉了,按照相关法律,神木县法院会服从上级法院的下一步判决或裁定。“假如上级法院最终判处曹云荣无罪,那么他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另据王副院长介绍,暴凤兰死亡后不久,负责带领暴干活的施工队向其家属支付了一定数目的经济补偿。

  10日下午,记者在渡口村见到了神情木讷的曹云荣。当听说外面有人来找他了解情况时,曹云荣开始有点无所适从。一个让人难忘的细节是,即使在和记者聊天时,一脸拘谨的他仍站得很端正,且双手中指紧贴裤缝……

  曹妻杨银玉对记者说,曹云荣去年底取保候审出来后右耳彻底没有听觉。到当地医院检查后医生说,由于耳膜受伤时间太久,已经无法确认是什么东西所伤,建议住院xx。但由于家庭经济拮据,他们{zh1}放弃了xx。

  渡口村多位村民向记者证实说,曹云荣自从去年回家后变得有点呆头呆脑的,耳朵也没有以前“灵光”了。对于当年的暴凤兰死亡案,当地村民都感叹“太复杂了,不好说!”

  在渡口村,记者没有见到暴凤兰的家属。据村民们说,在暴凤兰死亡后,暴家人都相继离开村子,外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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