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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人社部明电〔201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集中力量和时间,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大规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各地、各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全方位调研,准确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查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难点,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疏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政策体系,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升就业质量。

    二、调研内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1.各地预计未来三年高校毕业生人数。

    2.去年及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签约率或就业率(分学历层次)、毕业生专业对口水平、就业稳定性。

    3.去年及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分布。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人数、登记失业人数、专业分布、遇到的困难、原因分析)。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人数、专业分布、遇到的困难、原因分析)。

    6.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满意度分析。

    (二)各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

    1.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责任考核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2.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国家及地方专门项目实施情况、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开发情况等);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取消非直辖市城市落户限制政策落实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3)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近三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人数、自主创业人数、小额担保xx发放及贴息情况、创业培训补贴落实情况、毕业生自主创业面临的主要困难等);

    (4)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人数、提供就业指导和岗位信息、组织就业见习人数、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及发放、开展职业培训人数、培训补贴落实情况等);

    (5)对困难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发放情况等)。

    3. 就业专项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使用情况(离校前和离校后)。

    4. 今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宣传和工作进展情况。

    5.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6.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及对策建议。

    (三)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和高等教育改革情况

    1. 促进毕业生就业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就业指导、就业信息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完善等情况。

    2. 就业指导服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4. 开展市场需求预测工作情况。

    5. 推动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情况。

    (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

    1.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开设情况。

    2. 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工作情况。

    3. 组织开展面向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活动情况。

    4. 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和户档托管情况。

    5. 在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以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建议。

    (五)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1. 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2. 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工作步骤

    调研分为地方和高校自行调研与全省统一调研两个阶段。

    (一)各市和高校自行调研。各市和各高校集中在6月18日前开展自行调研,认真分析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市和各高校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

    (二)全省专题调研。时间安排在6月17-22日,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厅领导带队,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同志参与,组成2-3个调研组。各调研组6月24日前提交调研报告。

    与此同时,开展社会机构问卷调查。时间安排在6月17-22日。委托省统计局、部分高校及研究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社会调查就业率统计、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需求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

    四、调研方式

    (一)到高校相对集中的地区调研。选择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遇到的问题和工作难点,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进高校实地调研。选择3-4所不同办学层次、有代表性的高校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听取高校的意见和建议。

    (三)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地实地调研。实地考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实训基地等,了解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和创业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召开座谈会。一是与高校毕业生代表座谈,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就业服务需求、求职中遇到的困难;二是与用人单位代表座谈,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科研单位,了解用人需求、对毕业生能力的评价;三是与就业服务机构代表座谈,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成立由两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抓紧制定本地调研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充实调研内容。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协作的要求,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开展调研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调研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调研活动;负责“三支一扶”项目调研;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问卷调查。负责报送一个市(县、区)和用人单位典型材料(2000字左右)。

    省教育厅牵头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以及涉及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调研,组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调研,负责“农村特岗教师”、 “大学生应征入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项目调研。负责报送一个高校典型材料(2000字左右)。

    (二)积极协助开展调研活动。各地和各高校对省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或专题调研,以及有关社会机构开展问卷调查,要予以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相关调研、调查活动的日程安排,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及时上报调研报告和典型材料。各市调研报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教育局配合,调研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高校自行调研材料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由高校负责报送省教育厅。调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各地和各有关高校可到安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下载附件表格电子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周建 吕泉

联系电话:0551-2654537、2643964 (兼传真)

电子邮件:jyc@ah.hrss.gov.cn

省教育厅联系人:刘跃生 李翔

联系电话:0551-3608896、3608880(传真)

电子邮件: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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