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发电厂化学除盐设备防腐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0-06-17
招标公告
1.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大港发电厂化学除盐设备防腐项目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
对天津大港发电厂化学除盐设备防腐项目,进行混床、离子交换设备等设备防腐,主要是去除原衬胶层,重新进行罐体内部衬胶施工。衬胶面积为630平方米。
工期:施工工期为6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每周按7个工作日连续计算)。
具体技术要求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或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腐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同类型设备衬胶防腐业绩,不低于5台次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订货合同复印件及买方联系人电话及通信地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17 日起至2010年 6月24 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 7 月 7 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2010年 7月 7 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向 东 手 机:13521994340
联系电话(Tel):010-51113981 51113982
传 真(Fax):010-5111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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