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下班的路上,遇见一个吆喝着收买旧家电的中年汉子。
我走在前面,他骑着一个三轮,慢悠悠的骑行在我的身后,不时的吆喝上一两声。
我有些动心了,但仍犹豫。
“旧彩电要么?”
“要!”
“29吋的,TCL牌,能给多少钱?”我问。
这台彩电,还是2000年,家里从农场搬迁到局里的时候,专程去佳木斯找时任五金商店经理的叔伯哥家的嫂子托人情批发购买的,记得当时是足足花了5000大毛的。购买这个牌子,也颇有些思量,它与我当时的情感故事似乎有些关联,当然,这些妻子是不知道的。她只知道这个牌子在当时卖的很火,市场上名气也很大。于是,一切便顺理成章了。
运回家里,摆在客厅角落里专门购置的电视柜上,相比较于近 40平方米的客厅,它依然显得很是羸弱,不那么张扬和大气。我便一再感慨,“尺寸还是太小了,这简直成了客厅里点缀装饰的小物件……”犹如,刚刚下嫁的新娘,一旦被婆家发现已是旧日黄花,其自身的价值便陡然直降而迅速贬值。
买回来不久,我终于“喜新厌旧”,又花了18000多元,用一台当时颇为前卫的“长虹”大背投彩电替代了它。适逢姐姐家要购买电视,便做个顺水人情转送给了姐姐家,成为姐姐家音舞诗画的新宠。
转瞬,十年过去了。前不久,姐家替换旧物,购买了新的彩电,这台超期服役的TCL又被搬回了我的书房。真的是不舍得卖掉,尤其是它那独特的立体声的音响,所有的配音都很甜润,配上清晰的画面便更加美轮美奂了,情人一般。记得,当初也是被一位收购旧物的商贩看中,给150元要买走,遭到了我的断然拒绝。后来,书房里的书籍堆得多了,为了腾出空间,它被小心翼翼的装进纸箱,封存在杂物间从此不见天日。为此,我也惹来了妻子无数次的唠叨,“一件不用的旧物,卖就卖了呗,总像个宝贝一样的留着留着,还能留成文物咋的?”
如今,忽然的也想放弃它了,但总得聊出个价格来吧。我便认真的向小贩询价。
“也就20元吧!”小贩很干脆。
“啥,20元?”我极惊诧,“你可知道,它当时是5000多块买回来的啊!”
“呵呵,说了你可不要不高兴。当时5000多块,现在也就值这些了。”小贩很固执。
我的心里顿时弥漫着一种哀伤。不知是为了当时的选择,还是为了这台电视今日的命运?
小贩看我很是犹豫,很大方的又说,“看你很是不舍得的样子,再给你添20,40元你卖不卖?”同时,边低头整理着三轮车上的绳子,边又嘟哝了一句,“又不是自己老婆,还这样犹犹豫豫的。瞧人家时髦的,三次婚都结了……”
“呵呵,这话有点意思!”我禁不住说。
不知是小贩的哪句话冲击了我的心湖,我有些冲动了,于是,大手一挥,“别罗嗦了,搬走吧!”……
搬走了大大的一个纸箱,杂物间顿时宽松了许多。
可是,我的心也空落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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