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炭地质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宁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煤炭地质博物馆建设项目工程已由石嘴山市发改委以石发改发【2010】1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惠农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项目已具备监理、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约521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五层综合馆及附属设施。综合馆地下一层、地上一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二、三、四层为钢结构。本项目监理分一个标段、施工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Ⅰ标段为土建部分,Ⅱ标段为钢结构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本次施工Ⅰ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本次施工Ⅱ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7日至2010年6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7日15:3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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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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