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大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的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本、技术人才来峡山区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 1、规划在岞山街办境内建设20平方公里的高新项目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项目实行“特事特办”的政策。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投产后5年内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由财政给予等额补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投产后3年内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由财政给予等额补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投产后2年内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由财政给予等额补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投产后1年内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由财政给予等额补助。
???? 1、凡在峡山区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大型现代物流园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开发项目(其中住宅和商铺开发部分除外);五星级以上(含五星级)酒店项目;国内100强、省内20强零售业企业在我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连锁经营项目;开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造价5000元(含配套设施和土地)以上的5A商务写字楼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大型娱乐场所,项目投产运营并经考核认定后,5年内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由财政给予等额补助。
???? 2、凡在峡山区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1亿元以上的大型现代物流园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1亿元以上的旅游开发项目(其中住宅和商铺开发部分除外);四星级酒店项目;国内100强、省内20强零售业企业在我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1亿元以上、营业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连锁经营项目;开发面积3万—5万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造价5000元(含配套设施和土地)以上的5A商务写字楼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2亿元以上的大型娱乐场所,项目投产运营并经考核认定后,3年内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由财政给予等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