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夏煤业金家渠煤矿回风斜井掘砌工程招标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金家渠煤矿回风斜井掘砌工程(招标编号:SHIL10030799)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夏金家渠煤矿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金家渠煤矿回风斜井掘砌,回风斜井设计1983.586m,井筒净宽4m,净高3.4m,S掘=13.63㎡,S净=11.8㎡,上段倾角20°,下段倾角5~19°。其中:明槽
34.049m,采用400mm厚双层钢筋砼支护,素砼铺底300mm;井筒1949.537m,包括暗槽段12m,风化段57.406m,基岩段1880.131m,采用锚网喷、锚索联合支护,喷浆厚度120mm,素
砼铺底200mm。实际工程量以最终的图纸为准。
招标范围:神华宁夏煤业集团金家渠煤矿回风斜井掘砌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1月30日
总工期:489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无死亡事故(提供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D 近三年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原件;
E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注:以上人员必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企
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F 出具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
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
亡事故证明材料、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企业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
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 7 月9日上午8: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牛丽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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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