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上海维联物流有限公司2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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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时间 | 2010-6-18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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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 | 29% |
参考价格 | 565.5417(万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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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物流业 |
注册资本 | 1762.000000 (万元) |
注册时间 | 2008-11-12 |
注册地点 | 外高桥保税区荷丹路240号第二层e221 |
法人代表 | 徐峰 |
股权构成 | |
经营范围 | 保税区仓储(除危险品)、运输、集装箱装拆箱及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出口产品简单加工及提供国际航运船舶的备品、备件及船用物料;国际贸易,区内贸易及代理;区内受让土地使用权地块内的房产经营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人员情况 | 20人 |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
账面总资产 | 645.470000 (万元) |
账面净资产 | 0.130000 (万元) |
评估总资产 | 645.470000 (万元) |
评估总负债 | 5896.200000 (万元) |
评估净资产 | 0.180000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09-06-30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 |
会计事务所 | 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 |
评估师事务所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批准文号 |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 |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 年度审计报告: 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
总负债 | 5811.910000 (万元) |
受让资格与要求 | |
对受让方的要求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保税仓库经营范围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
转让基本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受让本企业后应配合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 2.继续维持原经营方案,按照原章程管理企业。 3.意向受让方应在出具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113万元。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无故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确定为受让方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4)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如转让方自身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按照《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补充说明 | |
重要事项揭示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2、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有□无√)3、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有□无√)4、上海维联物流有限公司由上海叶轮物流有限公司双方国有股东以企业净资产按所占股比分立而来,本次中国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出让上海维联物流有限公司29%股权属于上海叶轮物流有限公司总体整合方案的其中第二步环节。上海叶轮物流有限公司总体整合方案已经国有股东主管集团公司审批通过,有关评估备案程序也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实施完毕。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汽车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
持有股权 | 29% |
项目投资咨询 | |
咨询1 | 廖先生:13910339339 |
咨询2 | 王女士:15210386797 |
149739919 | |
MSN | chan-quan@live.cn |
传真 | (010)66570926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邮政编码 100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