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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时空

我们在《世界通公司涉嫌传销案相关资讯及分析》的工作手记中,运用传销案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个犯罪要件对世界通的经营模式进行剖析的同时,发现此案有许多处可能存在的“硬伤”,若隐若显地威胁着本案的胜算。令人忧虑的是,这些“硬伤”有的不仅出自诸多的负面文章中,有的也出自世界通代理商本身和“挺通”的人士口中,举例如下:

        一、对层层获利的自我印证。

以退休法官署名的《对反通人的一些问题反驳》说“哪有什么复试(式)计酬?少数高级代理商享受着几个层级的补贴,那也是要为所辖范围的代理商提供服务、帮助、指导的,这也是一种劳动,有劳动就应当有报酬”。咱自已都承认“高级代理商享受着几个层级的补贴”,为何又说不是复式计酬?这与传销犯罪特征之一—“向下线层层取利”有何区别?我们虽然极力强调这是“劳动报酬”,但这一现象与传销犯罪的客观要件是相通的。

    答:一、世界通代理商资格的取得(前提条件必须是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自然人不能成为世界通的代理商):

  1、零售商是5张软件,全价4995元,享受94496元。

  2、三级代理商是30张软件,全价为29970元,享受823976元;

  3、取得二级代理商资格一次购货量是200张软件,全价应为199800元,享受7139860元。

这种按一次进货量给予不同折扣销货方式市场上多不胜举。

那么低级别代理商如何晋升为高级别代理商:

  1、假如你是零售商,招聘了2个代理商,总卡量达60张就晋级为三级代理商。

  2、你是三级代理商,三个市场培养出3个三级代理商,总卡量达500张就晋级为二级代理商。

  3、你是二级代理商,三个市场培养3个二级代理商,总卡量达2000张晋级为一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享受6折进货。

  4、你是一级代理商,三个市场培养3个一级代理商,且总卡量达到1.5万张,晋级为县级代理商。县级代理商享受5.4折进货。

  5、你是县级代理商,五个市场培养2个县级代理商,3个一级代理商,且总卡量达到5万张,晋级为市级代理商。市级代理商享受4.8折进货。

世界通的各个级别的代理费或者说加盟费、入门费是否合理呢?就看是否有市场的等值或超值回报?拿三级代理商举例,拿出23976元取得代理资格,享受五年的广告回馈162000{按一年360天,每天90元计}和销售差价{每张全价是999元,三级代理商享受八折进货,每张挣199.8}。很显然这xx是超值的呀,代理费根本不是“高额”的,反而是很合算的。如果麦当劳收你10万元加盟费,你干不干?肯定干。从成本经济学来说成本投出少,收益率当然高了。

二、奖励报酬是否合理双赢。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利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奖励制度设计上{dy}个业务员的奖励提成的比例是最少的,越往上奖励比例越高。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先加入者永远{lx1}于后来者。即具有“不可超越性”。按照市场规律,{dy}个{{zd2}层}的业务员拿的比例应该是{zg}的。众所周知,现在保险金融业甚至传统行业在销售上很多采用了“奖励机制”,奖励的方式不象以前一样发张奖状、评个先进而已,多以奖金、提成为载体。什么样的奖励制度是合理的?就保险公司而言,一个业务员的提成比例是30%,部门经理的比例是3%。当该部门十个业务员每人完成10万,总营业额是100万时,每个业务员能拿到3万元,而部门经理拿到的是3万,上下级之间双赢,这就是合理的奖励制度。而传销恰恰相反。世界通将来的发展定位是销售手机软件,代理商根据各自的销售业绩提取相应的30%的市场差价,这是合法合理的收入;就现在招商阶段而言,直接协助招商的代理商有8%的招商补助,间接的上级代理商没有提成,合乎市场规律。至于说二级一级有10%--20%的差额利润这xx是传统销售方式再正常不过的合理收入了,这也不是传销中指的“奖励”。咱们喝的每一瓶酒,用的每一盒化妆品,穿的每一款服装……在采取“代理制”条件下,每一次的消费,区县一级的代理商、市级代理商、省级代理商都有不同比例的市场差额利润啊。没有这样的市场回报,有谁缴纳不菲的“加盟费”加盟签约呢?这正是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等价有偿”的原则。

  世界通公司采用的逆向代理招商模式:

  1、传统代理招商模式:全国总代理——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县级代理——批发商——零售商;各级代理按要求定提货量,根据实际销量与级别获得差价利润,返利另计。

比如:在传统行业中,每个代理级别都有差价,也许省级代理是5折提货,市级6折,县级7折,批发商8折,零售商9折,每个级别都有10%的差额利润。这是普遍存在的市场规律。

  2、世界通的创新模式:零售商----三级代理----二级代理----一级代理----县级代理----市级代理----省级代理;各级代理商按要求提货,并根据协助招商的提货总量从低级别代理商逐级提升,并形成差价利润或给予交通、通讯、招待等费用补贴。与传统行业相比,是逆向形成代理商级别。代理商加盟{zgj}别只能是二级代理商,从一级代理商起只能根据以后的销售情况来确定级别,更有利用促进市场的发展,而不是用资金来衡量级别,更看重的是市场的开拓能力。

因此,假如代理商通过协同招商做到了县级代理商,协同招商是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如果此时零售商协同招商或者销售软件,根据世界通的代理商分配奖励制度,零售商是9折提货,三级是8折,二级是7折,一级是6折,县级是5.4折,市级是4.8折,各级别都得到不同的差额利润,跟传统生意是一样的,这能够说是层层取利吗?并且世界通代理商中同级别代理商之间是没有差额奖励的,而传销中不管是什么级别,可以拿到任何级别的奖励。在世界通玉林案件中的一审判决书中也写道:在经商活动中,产品代理商的分级普遍存在并得到认同,在经商活动中形成网络的分级代理商之间的关系不能当然地等同于传销行为中的上下线关系。

世界通营销模式创新在于:逆向分销代理制,只不过是换了一个方向,就被当作了妖魔鬼怪。但什么样的运作模式,只是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正常经营的选择而已,其利润的获得是正当的,是合理的,是有高科技产品支撑的。

  3、为什么要采用“逆向代理招商模式”?

高科技需要什么来实现呢?除了产品具备高科技含量外,还需要有创新的营销模式。因为产品再高科技,销售不出去,无人问津有何用呢?那也会变成“低科技”的。

  A、新生事物的认知与接受过程的需要

任何新生事物,都必然经历从产生到宣传、认知与接受的过程。代理商会从各个方面进行项目的论证与分析,企业合法资质、市场需求与容量、{lx1}地位与市场的开发时机匹配、政治风险与资金风险的评估等,尤其是如此xx的营销模式是“天上掉馅饼”,还是设下的一个陷阱?

消费者是有好奇心,但更多的消费者会“理性消费”,见到一个新产品,而且如此有吸引力的新产品,肯定有一种想尝试、而又心存疑虑的心理反应。

如果认知与接受的过程需要的时间比较长,那么无论是企业的发展,还是产品推广与销售,都将受到严重的挑战。所以必须要有一种既能快速实现销售、抢占市场,同时又能起到积极地宣传推广作用,还能为锁定终端用户打基础的营销模式。

  B、企业长期发展与营销战略规划的需要

从企业的长期发展与营销战略规划方面来看,要从企业运作成本与市场营销费用等很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与分析,以保证企业用最小的成本创造出{zd0}的利润。

传统代理招商模式:从上而下,各级代理或经销商家基本都是利用自己的分销网络进行批发销售,这样的网络渠道有限,而且需要厂方给予强有力的市场支持,从而会大大提高市场营销费用;一旦支持力度不够,各级代理或经销商家会失去动力,因为没有利润,何来积极性呢?此法不可行。

而逆向代理招商模式:{dy}、通过合作商家的口碑相传,不仅可以迅速扩大影响力,利用合作代理商家的有效资源进行市场推广与销售,大大地降低了市场费用与运作成本,让公司可以将更多的资金与力量放在软件开发与功能升级上,保持产品的{lx1}地位与不断创新,体现出高科技企业的“高”与“快”;第二、让代理商、消费者参与企业的经营和财富再分配,是未来企业发展的最终方向;此法可以在渠道建设的同时,迅速地锁定终端用户,为企业的发展打下最坚实的基础。这个理论在比尔盖茨退休时就曾预言过: “未来营销模式——奖励消费者”。

在分销渠道建设方面,未来营销会向消费型模式发展,同时与电子商务结合,这是必然。能让代理或经销商家很好地生活,人才就不易流失,这样修建的管道才是稳固和健康的。就IT行业的特性来看,必须要有数字惊人的日点击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与市场价值,正好可以采用“逆向代理招商”的模式,通过收看广告获得回馈的方式不仅可以迅速地实现点击率的提升,同时保障项目开始代理商家的运作成本,两者的结合,才能实现共赢。并能凭借IT行业容易走出国门、面向世界的特点,为实现“世界通”未来的世界市场埋下伏笔。

  C、终端用户的锁定是最关键的环节

“世界通”项目的长期发展与愿景规划的实现,除了需要保证产品的不断研发与升级、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外,最根本的、最基础的就是要锁定终端用户。

按照传统的代理招商模式,从上而下、一层一层地来进行渠道建设,{zh1}再到终端销售给消费者的话,终端用户锁定的过程太长、速度太慢,公司的资金与管理压力巨大;如果一开始就与移动信息行业的巨头合作,利用其庞大的各地代理服务网点来“借鸡生蛋”倒是可行,但是公司将失去主导地位,而且会冒着受制于人的风险,陷于被动局面。

终端消费者是没有忠诚度的,因为他没有获得最直接的实惠,何况还有众多的选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告行业也必将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你给钱,我才会看你的广告。“没有免费的晚餐”,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与意愿也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所以,逆向代理招商模式的创新,不仅解决了上述的问题外,而且充分地调动了代理商家的积极性,使其主动地开拓市场,利用自己的有效资源实现迅速占领市场,以最快的速度帮助公司搭建起庞大的分销渠道网络。同时借着自己的有效资源还可以同步进行终端用户的销售工作,两条腿一起走路,为吸引广告发布商的积极参与提供前提条件。

  D、吸引广告发布商的积极参与

有了庞大的代理分销网络与终端用户的陆续加入,也就可以大大地吸引广告发布商的积极参与到无线流媒体的广告发布平台上来。但是因为终端用户的锁定是需要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的,那么怎么可以实现“两条腿一起走”呢?

    如果按传统的从上而下的代理招商模式,大量的产品积压在高级别的代理商那儿,怎么能吸引广告发布商的加入呢?

所以,“逆向代理招商”模式是由下而上的,也就是说一次性购买软件是有限量的,而且是比较少的,这样就避免了高级别代理商家“仓库压货”的情况。这也是本着为广告发布商的利益负责的态度,也是为吸引广告发布商能提前参与到无线流媒体广告平台做的工作。

另外,从事物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先促销或免费试用,随着市场的反应与用户量的增多,再开始收取费用,然后提升费用标准,这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以辩证的方法、发展的眼光来对待新生事物,尤其是高科技创新的项目。由此看来世界通的奖励制度xx是合理双赢的。

        二、对终端开发的说法矛盾。

        有的代理商说终端尚未开发,480多万个软件(卡)仍在各级代理商自已手上使用着;而有的代理商却说软件已出售并分别获得了不同的差价收益。有代理商在《关于入门费及拉人头等问题》说“我们的软件卖出后是从xx的{dy}天开始才扣费,使用期五年。如果没有xx使用的话,是可以向终端用户销售的。 真正的受益者是终端用户,代理商卖出一张卡,那么该卡的广告回馈就属于这位使用者了”,“例如:三级代理商购进了30张卡 ,然后又卖出了25张卡,那么这25张卡的广告回馈就不属于该代理商的了,而是这25位终端用户”,“我们代理商的软件是可以向终端用户销售的。公司的计划是在代理商渠道建立完备的时候就进行终端销售”。究竟情况如何?

   

  答:在世界通的代理商中,代理商既是商家又是消费者。要成为世界通的代理商,代理商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首次级别可以有零售商、三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比如成为三级代理商,首次进货是30个软件卡,该代理商可以把这30个软件卡销售给30个终端客户进行xx,这30个客户就是终端用户,可以享受广告的回馈,但必须在软件用户栏填写个人资料,建立终端用户数据库。如果代理商自行xx这30个软件卡,所有的广告回馈就是这位代理商得到,就变成了软件卡的使用者,也就是终端用户,代理商既是商家又是消费者。很多的代理商把软件卡给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使用,但广告回馈还是自己得到。这样公司在建立代理商渠道的同时,也建立了一定的终端用户,达到代理商、终端用户的同时建立,实现双赢的目的。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到2010年,各省、市、县的销售渠道建立后,停止代理商的招商工作,开始大规模的终端用户销售,由各区域代理商向用户进行销售软件卡,建立庞大的终端用户数据库。公司在20094月前已经完成了云南省的普洱、保山市、西双版纳,宁夏的银川市,湖北省的十堰市,广西的玉林市、柳州市、河池市的代理商渠道建设,以上城市停止了二级代理商的招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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