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基因克隆技术暂不得应用于临床

核心提示:卫生部官网3月16日公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类体细胞克隆技术等暂不得应用于临床;而变性手术,人工心脏植入技术等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风险性高的在临床应用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论证及伦理审查。

新京报3月17日报道卫生部官方网站昨天公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异种干细胞xx技术、异种基因xx技术、人类体细胞克隆技术等暂不得应用于临床;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手术等因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在临床应用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伦理审查。

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卫生部负责第三类高风险医疗技术的审定和临床应用管理,并负责制定和调整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卫生部特别要求,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论证和伦理审查。其中,异种干细胞xx技术、异种基因xx技术、人类体细胞克隆技术等暂不得应用于临床。

第三类医疗技术包括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风险性高或安全性、有效性尚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如克隆xx技术、基因xx技术、变性手术、人工心脏植入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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