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近期出台的土地新政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规模的畸形扩张,但是由于在新政出台前几个月各地“xx”频出,不少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已经相当可观。根据5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新闻,2010年上海经营性土地出让金已经超过了650亿,逼近上海去年全年土地收入675亿(据上海财政局2009年土地入账数据),同时首都北京目前的土地出让金也已经逼近了去年全年水准。中国的“土地财政”仍处于一种高亢状态中!
实际上,按照国际上对财政收入的分类,政府取得的财政收入通常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但这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财政收入,也就是“{dy}财政”。而实际上还有个“第二财政”,也就是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而中国大陆是土地国有制,政府往往凭借公权力和专政机关力量强行征地拆迁,低价收购他人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不公平交易牟取暴利,并且在近些年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
而助推“土地财政”的是中国不断高涨的房地市场。大约是从1998年房改开始,商品房的价格是一路看涨,可谓势头不可遏制。大约从2002年开始,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扩建及经营城市理念的推广,我们国家也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土地价格节节攀升。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拆迁更是规模宏大,几千亩面积的乡镇在几个月之内,座座高楼厂房就会拔地而起。这种势头和开发程度,在世界建设史上是不多的。这种势头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即使遭遇2008年的金融危机也只是做了短暂沉寂后又重新亢奋,进入2010年的前几个月,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几个城市,“xx”纪录更是被频频刷新,土地价格和房子价格已经达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百姓和社会不堪重负、怨声载道。不得已,中央政府开始实施土地新政,但新政的效果和持久性仍有待未来的检验。
在西方,也有“土地财政”,但它们的“土地财政”与我国的“土地财政”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的“土地财政”主要是依靠增量土地创造财政收入,也就是说通过卖地的土地出让金来满足财政需求。实际上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也都依靠“土地财政”,但国外主要通过对存量土地征收物业税、房产税等方式创造财政收入,这样既体现了公平性,也保证了政府有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而且,主观上也会促使政府平抑地价,而不像我国千方百计抬高地价。
“土地财政”的弊端多,在利益的驱使下,会严重扭曲政府职能,在相当程度上使一些地方政府变成了“地产商”,导致政府与百姓争利;会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加剧违法占地,滋生腐败,削弱宏观调控的效果,造成社会不稳定隐患;会因房地产泡沫挤压破裂而加剧地方政府以土地抵押融资xx的风险,重创地方经济。
为改变“土地财政”,我们应该加快职能转变,明晰地方政府的定位,加尽快实现政府从房地产市场经营者到监管者的转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变事权无限、财权上收的现实,将现在的“投资性政府”变为“服务性政府”,形成多元化的城市公共投资机制,让地方政府不再是城市投资的主导者,而只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严格政府征用土地的条件,将“公共利益”限制在“公共工程”和“紧急需要”等非常清晰的公共利益范围内,建立土地收益共享机制,即通过立法规定政府将出让土地的收益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用于建设城市廉租房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严格土地执法,加强查处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以解决当前十分突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当前,中国依靠“土地财政”建立的城市经济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会将数十年后的公共财政收入提前收了,一旦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结束,可供开发的土地日益减少,未来的公共财政状况将会面临严峻考验。而过度依靠房地产拉动GDP增长对未来中国经济的增长发展也是不利的,企业家把过多的把资金都投到土地和房产上去了,就没有资金去开发新产品和搞技改,没有实力去占领别人的市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以先进生产力来{lx1}于别人,才能够屹立于世界之巅。我们应该多学学德国人,学他们怎么造机械设备;多学学日本人,看看别人怎么生产电子产品;学学美国人,怎样让科技{lx1}于世界。
中国的领导层要在政策上做出抉择,给市场和民众积极明确的信号:中国不以房地产为主业;中国实行人人有保障的基本住房制度,实行政府主导的房地产市场,集约利用土地,不搞土地财政。中国的政府和企业应该把更多的资金和智慧用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上,用在改善国计民生上,用在新能源开发和环境治理上。中国要变成制造业强国,中国要努力变成全球{zd0}消费市场,这样中国的经济改革才算真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