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资源部门把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加强耕地保护、实现占补平衡、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的重要工作来抓,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从2001年到2009年底,我省经国家和省级批准实施土地整理开发项目50个,总投资3.1亿元,共建设高标准的新农田24.7万亩,新增耕地7.4万亩。项目区生产能力提高10%-20%,年增加粮食8千万斤,新增效益达到8683万元,惠及40多万农民,新增耕地解决了15余万人长远生计。不仅为青海省的粮食安全起到保障作用,而且为保证全省813万亩耕地红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省开展的这项土地开发整理新事业,区别于以往的简单的土地平整或整治,而是通过系统的工程施工,将原来零碎、贫瘠的耕地和荒草地、裸土地、滩涂等改造为成块、连片、能灌、能排、土层深厚和肥力增加的高产稳产良田,显现出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发展意义。
通过农田建设,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小块地变大块田,配套了田间道路,可以xx实现机械化耕作,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旱地变水浇地,旱涝保守,增加了粮食产量和群众收入,良好的农田条件也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种植优质优良作物,发展种植基地奠定了基础。通过改造旧村庄和整治“空心村”,归并农村居民点,改变了村容村貌,节约集约利用了土地;对原来废弃鱼塘和盐碱地进行整治,修建田间道路,配套水利设施,种植农田林网,也美化了环境,改善了生态环境。(作者:康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