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家企业参加6月17日河北省电动自行车“下乡”项目投标盛会,90余家报名,近20家弃权
据了解,此次河北省电动自行车“下乡”项目招标,对投标人要求比较严格,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具有自主注册商标或获得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的{wy}有效授权;在近3年国家和河北省历次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产品和重大违规行为发生;在河北省内网点覆盖能力较强,且所有销售网点必须具备现场垫付补贴的能力。
目前河北省获得注册、具备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20余家,主要分布在邢台、沧州、廊坊等地区。6月17日上午,河北省电动自行车“下乡”项目将正式开标。之后,河北省农民、国有农场、林场职工购买中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通过销售网点代垫直补的方式可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每台{zg}补贴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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