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车位买卖的6大骗局_虞莎_新浪博客

 

 

    您的车位有产权证吗?如果没有,有可能这个车位根本不允许出售。近日,知名人士王海指出,车位(库)是否可销售的惟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已经购买无产权车位(库)的消费者应该赶紧要求退赔。若租赁车位(库)或者购买车位(库)使用权,超过20年的即为欺诈,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骗术1“秘” 敞开式地上车位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王海指出,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如根据《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7条:“凡利用业主共用场地施划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

    给您提示: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骗术2蒙 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库)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给您提示: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骗术3地下车位(库)重复卖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库),可这地下车位(库)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库)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库)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

    给您提示:这类的地下车位(库)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地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骗术4人防工程偷着卖

    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当然不是。有的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给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骗术5改造车位(库)黑着卖

    还有一种非常严重的现象是在规划许可证上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

    给您提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无权擅自处理这些车位(库),它们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骗术6租赁期限超过20年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给您提示: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一招鲜

    无论地上车位(库)还是地下车位(库),是否可销售的惟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根据《北京市关于室内机动车停车位销售、测绘、产权登记的有关通知》,产权证可以单独核发也可以和购买商品房合同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应当规定,开发商在制作销售楼书时,必须说明该楼盘车位的使用性质(如临时或固定,针对住户还是访客),各类性质车位的分别数量,车位分布,销售和出租细则等条款,这样就能充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无需专门对车位买卖和使用做出规定,避免了法律的片面性。

 

  现在很多新住户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要购买车位使用权,就要20年一起卖,这样就得一次性付清高额费用。地下车位更贵,十几万的都有。但是,万一20年间住户因为某种原因搬走,要求退车位能给我们退钱吗?业主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对此,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的卫爱民律师表示,目前车位买卖市场有点混乱,因为我国对车位购买和使用没有相关规定。

 

  车位建设是否合法

 

  卫律师说,根据有关规定,一个楼盘在开发前必须有绿地所占比例等规划,但是却没有车位规划的硬性规定。此外,车位的建设标准(比如分层车位的层间距等)、车位所有权等问题也没有规定。根据规定,只有规划许可的才是合法的,目前一些小区内的车位在规划中并没有,是非法建设的。

 

  车位所有权归谁

 

  据了解,近年来业主与开发商因为车位购买问题引发的矛盾频频发生。由于车位的购买方案大都在入住后才确定,业主没有任何主动权,一切只能听开发商安排。

 

  卫律师提出,地面停车场所有权归业主所有。小区内所有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是全体业主共同购买的,停车场的收益就该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支配到公共利益中。开发商在没有停车场使用权的情况下,无权出售。

 

  如果是地下停车位,考虑到开发商有所投入,车位价格应该是"实际投入价格+合理利润"。开发商不能一口价,否则违反公平协商原则。由于法律对地下车位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出售存在法律障碍,业主购买存在法律风险。

 

  地方性法规亟待出台

 

  针对以上问题,卫律师表示,开发商无权出售地面停车位,而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在法律上又没有确认。业主购买车位后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因此,有关车位购买和使用的相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亟待出台。目前{zh0}的方法是开发商采用合理的价格、以月为单位或半年为单位将车位暂时出租给业主。

已投稿到:
郑重声明:资讯 【揭开车位买卖的6大骗局_虞莎_新浪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