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项目房建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AH0911020004070101-FJ-CG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投资金额:50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项目 已由 国家发改委 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深州至大名(冀豫界)
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85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
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境内,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北起自石黄高速公路榆科枢纽互通(西距深州东互通8Km),向南止于冀豫交界
大名县高庄南。新建段约187.029公里采用新建方案,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米。全线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
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房建工程暂估价设备概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约5000万元,共包括柴油发电机组19台,箱式变电站19台、污水处理设备25台
、高杆灯28套、中杆灯44套、加油设备14套、油罐78个、双向收费亭11个、单向收费亭70个。
2.3计划工期:工期3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7月30日,预计交工日期2010年10月30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房建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及安装。
2.5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七个类别14个标段,标段划分见下表:
类别 标段 项目名称 工程数量
Ⅰ FDJ-1 柴油发电机 枣强、衡水南、南宫、常屯、威县收费站;滏阳养护工区;衡水湖、冀州、威县北、威县南服务区,10台
。
FDJ-2 邱县、沙圪塔、铺上、大名收费站;大名省界站;邱县、漳河、大名服务区,9台。
II BDZ-1 箱式变电站 枣强、衡水南、南宫、常屯、威县收费站;滏阳养护工区;衡水湖、冀州、威县北、威县南服务区,10台
。
BDZ-2 邱县、沙圪塔、铺上、大名收费站;大名省界站;邱县、漳河、大名服务区,9台。
III WSCL-1 污水
处理设备 枣强、衡水南、南宫收费站;滏阳养护工区;衡水湖、冀州服务区停车区,8台。
WSCL-2 常屯、威县、邱县收费站;威县北、威县南、邱县服务区,9台。
WSCL-3 沙圪塔、铺上、大名收费站、大名省界站;漳河、大名服务区,8台。
IV D-1 高杆灯、中杆等 衡水湖、冀州、威县北、威县南服务区及停车区;枣强、衡水南、南宫、常屯、威县收费站。高杆灯16套
,中杆灯20套。
D-2 邱县、漳河、大名服务区停车区;邱县、沙圪塔、铺上、大名收费站、大名省界站。高杆灯12套,中杆灯24套。
Ⅴ JYJ-1 加油设备 衡水湖、冀州、威县北、威县南、邱县、漳河、大名服务区。
Ⅵ YG-1 油罐 衡水湖、冀州服务区停车区,22个。
YG-2 威县北、威县南、邱县服务区停车区,33个。
YG-3 漳河服务区停车区、大名服务区,23个。
Ⅶ SFT-1 收费亭 全线双向收费亭11个,单向收费亭70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见上表,且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参加相同类别的2个标段的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对同一标段投标时,只有一家投标人通过{dy}信封评审。
3.5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针对该项目的{wy}授权且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且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该品牌
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 月 17 日至2010年 6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
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Ⅰ、Ⅱ、Ⅲ、Ⅵ、Ⅶ类标段生产商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如果有)、单位介绍信、经办人
身份证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Ⅰ、Ⅱ、Ⅲ、Ⅵ、Ⅶ类标段代理商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如果有)、单位介绍信、产品代理授权书、经办人
身份证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Ⅳ标段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
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Ⅴ类标段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
盖投标人单位章) 。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且人员(如果有)、业绩不允许重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合同段抽签
招标人定于2010年6月24日9时30 分 举行合同段抽签仪式,请Ⅲ、Ⅵ类标段的投标人和Ⅰ、Ⅱ、Ⅳ、类标段中只对一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派 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人未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会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7 月 12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 孙众
联系方式:13910287314 010-63835786 010-51113193
传 真:010-51113193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