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圆之夜
1
我不喜欢旅行。旅行太多,人会渐渐变得无情。
在旅途中认识了新的朋友,相伴几日,同行一段,情谊的建立,几乎不耗丝毫气力。分别的时候,也会依依不舍,互留联系方式,约定下次一起出游,或者登门造访。可此后真正有往来的,却非常少。所谓的往来,也不过是平日里的几句寒暄,生辰或节日的简单问候。彼时应景而生的情感,也许还盘桓在心里,却怎么也捻不出一个头柄,接着往下续。各有各的世界,微薄的接壤,无法承受此后漫长时间的啃噬。
最终还是断了联系,很久之后想起,道别时的话,犹在耳边,那般信誓旦旦,难道都是假的吗?而我会一直记得无法xx的承诺,它们令我感到羞耻。
后来,每当与那些旅途中的朋友道别,我总是很难过。说的是再见,心里却知道,也许一生都不会再见到这个人了。这样想着,便忍不住再去看他一眼,脑中全是善良的念头,世界是残酷的,人心却仍能清澈见底。
如果总在旅行,不断与人相识又告别,慢慢变成习惯。人生的格局被切割成一个个狭短的回合,来不及期待,也不用对情谊做任何努力,就自然地滑入下一个篇章。这样的人,在我看来是无情的。
当然,总在旅行的人,他们有丰富的见识,平和的心性,通常很迷人。我喜欢与他们交谈,听他们说旅行中的见闻,内心却始终有戒备,不愿意交付太多感情。
如果去旅行,也不应当为此做过多规划,太强的目的性会消减旅行的乐趣。专程去看一处风景,不管多美,还是会失望。真实的事物总有缺憾,怎么也敌不过在头脑中的想象。
也没有在旅行中拍照的习惯。“摄影既是一种确证经历的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否定经历的方式。”苏珊·桑塔格也曾这样说过。拍下的旅行照片,很久之后将会对记忆造成一种限制和干扰。旅行的意义,于我而言,不在于当时看到了什么,经历了什么。而是这些对内心产生的影响——要过很长的时间,才能慢慢显露出来。所以,每次旅行之后,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便是遗忘,越快越好。唯有忘了,才能再现。
有时候是会这样:走在北方浓雾低沉的大街上,抬头看见矗立在立交桥后面、外形有些滑稽的大型建筑,不知怎么忽然想起热带公园里的一棵雨树,想起树下蓬松的落叶上,那只死去的松鼠。用树枝挖了小坑,铺上一层干草,将它埋进去。竟是很怀念,松鼠冰凉的脊背。又有一次,前夜喝了酒,早晨醒来昏昏沉沉,撩开窗帘,白日汹涌,恍惚看见一个被宽檐帽遮住脸的少女,帽子上系着一条刺眼的猩红色丝巾,花枝太满,几乎从丝缎上伸出来。她紧闭双唇,一直在流汗,却不肯摘下帽子——我不记得是从哪里见到她的。常常如此,从不相干的事物中,看到了从前的某次旅行。
那是非常奇妙的,让你忍不住张开怀抱,像是在拥抱一个多年前的情人。你并不想把他占为己有,你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曾经属于你,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记起了他的好,所有的好。那种温暖,让你蜷缩在过去某个时间里,不想出来。
也许是把旅行视作情人的缘故,对它我始终抱有宁缺勿滥的态度。
这些年,许多次出远门,却始终没有给自己买一只好的皮箱,是因为害怕从此喜欢上旅行,喜欢上迁徒。这一喜欢,也许会是一生。
2
么曾有一次旅行,在二○○五年春天,是终生难忘的。我和女伴Y去了泰国的普吉岛、皮皮岛,几乎毫无准备。时值东南亚海啸过去整整三个月。此前有几个夜晚,脑海中都是在满目疮痍的小岛上,人们重建家园的景象,一想到,身体就热了起来。好像有一种召唤,让我必须去那里。
来到那里,岛上到处是崩塌的房屋,破碎的瓦砾,荒闲中的人们继续着悲伤和凭吊,{wy}忙碌着的是海边的轮船,每天都在附近的海域巡回若干次,收敛不断漂浮上来的尸体。那些肿胀的身躯,破破烂烂,像一封封来自彼岸的回执信。观光客早已敬而远之,只有少量到访者,焦急地在海边奔走,打听失踪亲人的下落。那一次我随身带着照相机,并且不能免俗地拍下了眼见的所有。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这里的伤痛不是我的,始终与我无关,也不会因为拍摄下来,就与我产生联系。终归还是有一种猎奇的心理,照片甚或作为炫耀。
可是一切都因为那个夜晚变得不同。坐在网吧写邮件,忽然店主喊道,海啸来了。旋即就跑得不见踪影。我们来到大街上,人很少,只有几个惊慌失措的金发女孩,和我们一样不知该往哪里逃。我们跟上两个皮肤黝黑的少年,他们面色沉着,不懂英语,似乎是当地人,一路来到海边。他们跳上一只简陋木船,发动马达,放掉缰绳。我和Y冲到水里,朝他们呼喊。这时的大海,已经鼎沸,滚滚黑水向岸上涌来。一个浪扑过去,我们已经有半个身子浸在水里。挽在手里的挎包,被水泡着,越来越沉,简直就要提不动了。两个男孩起初并不打算救我们上船,继续向前开了一段,其中一个动了怜悯之心,二人起了争执,船又停下来,远远地向着我们抛下绳索。
我们被拉上船。他们丢过来救生衣,又拿一块结实的厚毡布给我们披上,就这样开始在茫茫大海中前行。抬起头,看到月亮,圆得几近挣裂。三月二十六日,我忽然记起这{yt}的日期。距离东南亚海啸过去整整三个月。月圆之夜,潮汐汹涌。这个被忽略的事实正在悄悄地展示它的魔力。
记起日期的那一刻,我感觉到,潮汐冲破了柔韧的皮肤,闯到身体里面来。海浪翻涌,漫沸,与之相比,外面世界的喧杂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有一种腥咸的味道在扩散。起初以为是打在脸上的海水。可很快便知道,不是。是更迫近和亲切的气息。从青春期以来,就很熟悉。
月经。潮汐。身体的周期和自然界深深印合,一切都是真的。我看到被打开的自己,像稀薄的雾气,悬浮于海面。
在一条颠簸的木船上漂流,生死未卜。月经突然而至。从未这样强烈地感觉到它,甚于初潮时的震慑。我微微起身,把那条金棕色、湿透的裙子拉展开,在身下铺好。没有卫生巾,这个念头一闪而过,现代文明带来的羞耻心。此刻已经消失殆尽。只有一种原始的依恋,对身体。和以往经历的月经周期不同,内心没有任何杂音,也不躁郁。只是坐在那里,静听体内和体外的潮浪交汇。
{dy}次,生出一种写作的责任心。在此之前,是没有的,从未想过用写作去影响或者改变别人。认为责任感之于写作,是虚妄的。可是此刻,我被一种责任感紧紧地抓住。它让你看到,自己与世界之间,有那么醇厚的联系,不可放弃。也无法放弃,没有这样的权利,你不属于自己,而是和月亮、潮汐一样,属于自然界,或是更遥远和不可知的能量。
责任心,是在旷阔的空间里,找到了你自己。必须这样做,做下去,因为别无选择。生活的责任心,写作的责任心,都是如此。
不再害怕,扑过来的海浪有了热度,觉得温暖,和身下的血,来自同一个地方。
在安达曼海上,度过了整个夜晚。天亮之前,海水渐渐平息,也许因为,这是另外一片海洋。我们安全地到达一个小岛。
岸上等着我们的,是一片新天新地。在小岛上,我看到穿裙子的男人从庙堂里缓缓走出来,看到女人们坐在房前的吊床上,叽叽喳喳地说着话。两个男孩用摩托车载着我们,一前一后,在螺旋状的盘山公路上疾驰。四周都是浓密的植物,婉转的鸟鸣在暗处,雾霭从土壤中升起来,有一种蒙昧的香甜。我们很轻易地忘掉了海啸的事。这里太闭塞了,连灾难也无法抵达。
忽然转头发现,身后那辆载着Y的摩托车不见了。我被男孩带到山顶的某处荒弃了的房子里。几根残存的柱梁上,也挂着白色的吊床,地上有碎散的烟头,也许是年轻人聚会的场所。男孩意欲对我不轨,我激烈地反抗。他害怕我大声喊叫,只是一次次靠近,试探我的反应。我愤怒地挣脱他伸过来的手,嘴上还在徒劳地劝教,用他xx听不懂的语言。神明、父母、善良……我几乎动用了所有可以唤醒良知的词语。我甚至捏起了血迹的裙角给他看,希望月经可以激起他的厌恶。可是显然月经在这个部落里,不是禁忌。他对此几乎是漠视的,只是继续着他的进攻。
写这一段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吃力。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描述彼时的心情。恐惧,痛苦,悲伤,愤怒……不是,不是这些。我似乎在思考一个更遥远的问题:如果失身了,那么它意味着什么?我是否要隐瞒这一事实——也包括对Y吗?我甚至想起了美国女xxTori Amos,她曾被一个黑人强奸,这件事成为她音乐道路上的转折,影响了她此后的作品的风格。早先对她那种没有道理的喜欢,也许在今天之后,有了解释。
那段对抗的时间,非常漫长。长到我几乎已经接受了失身这件事。挣扎只是一种本能,如果Y没有及时出现,我也许就要抵御不住了。先前在船上的时候,确切获得的一种生命的责任感,竟那么容易丢弃。我以为自己获得了一种和自然界打通的能量。可它很快就消失了。
不早不晚,男孩载着Y从远处驶来。Y喊着我的名字,跳下摩托车,奔过来抱住我。她抚着我蓬乱的头发,无限怜惜。“我没事。”我对她说,眼圈一下红了。“我也是。”她说。我们相视一笑。两个男孩聚在一起,说了些什么,纠缠我的男孩就从吊床上站起来,走出去很远,独自抽烟。
后来Y说,那个男孩也想对她做什么,但显然是太羞怯了,Y只是狠狠地瞪了一眼,拼命摇头,他便放弃了。Y心里惦记着我,又与他说不清,只好用树枝在沙滩上画,画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看懂了,带着她来找我们。
这时已是天光大亮,所有属于夜晚的邪念渐渐被驱散。但他们似乎心有不甘,只好这样僵持下去。我们掏出湿透的钱包,给他们钱。所有的都拿出来,任他们取。他们商量了一下,载我的那个男孩抽去一张,一千泰铢。他看看我们,又看看那沓尚未被收回的钱,终于又试探着伸出手,多拿了一张,然后示意我们,够了。旋即腼腆地笑了。他其实对于索求,始终是羞涩的。
他们又恢复了和气。我们便问从这里如何去普吉岛。“普吉岛”这个词,是我们语言的{wy}交集,他们听懂了,让我们上摩托车,虽然心有余悸,但这似乎是下山的{wy}办法。我们害怕再分开,坐在摩托车上,一定要牵着手。那其实非常危险,车速如果不一致,就会跌下来,或是连人带车翻进山谷。男孩似乎有意戏弄,他们调整摩托车之间的距离,时而靠近,时而远离,让我们刚刚碰到的手。再一次分开。
整个下山的路途中,我和Y的目光一刻也没有从对方身上移开。我们无视男孩们的存在,大声说话。你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这一句,忘了是她对我说的,还是我对她说的。
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努力忘记这次旅行,也许更重要的是,忘记这句越来越飘渺的话。直到Y已嫁作人妻,我将为伴娘的前夕,才又惶惶然地想起。
两个男孩把我们带到码头。早上有船去往普吉岛,我们买了票。时间还早,四人在船舱里坐了一会儿。他们用手势问我们饿不饿。要不要下船吃点东西。我们本应拒绝,哪也不去是xxx的。可是他们如此热情,我们只好又跟着他们下船,坐上了摩托车。
吃饭的地方就在山脚下,似乎是部落里的食堂。简陋的木屋里,有许多戴方形白帽的男人,缠裹头巾的女人,坐在长条桌旁,他们好奇地看着我们,却始终很安静,没有议论。食物并不丰富,包在竹叶里的碎肉和米饭,几乎是冷的,粘硬的糕饼不知是用什么米做的,颜色黄得吓人。有一台破旧的电视机,播放着早间新闻。马来语,我们听不懂,只是看到一组画面,大海扑向岸边,人们四处奔逃,房屋倒塌。
后来我们知道,前夜海啸没有来。但印尼发生了严重的地震,苏门答腊岛沉没。海啸通过地震来预报,所以当晚谁都以为海啸来了。
吃完饭,他们忽然又提出在四处转转。我们被带到他们住的地方。房屋悬空,用四根结实的木梁支撑,与湿润的土壤隔绝开采。四周都是疯长的植物,水汽从中升起,环托着木屋。在房前的树林里,我又一次看到她们。那些坐在吊床上的女人。距离上一次看到,只隔三两小时,却仿佛是前生的事。
由于生育年龄早,经历相似,母女两代人,看起来倒像姐妹一般亲昵。她们都很美,目光欢喜,嗓音澄亮。那种美是望不到尽头的,没有人会忧愁它的凋敝。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样一些女子,美人有许多,但美丽中总潜藏着不安,焦虑,那些美,很容易就用完了。
在《誓鸟》中,我写到了吊床上的女人,却没有尽兴。未免是太心急,只过了一年,她们的形影还很清晰,没有走远。也许要过很长时间,她们才能走远,并再次走到我的面前。
载我的那个男孩又从木屋里抱出一个婴儿,应当是他的儿子。那个孩子大概刚刚出生不久,没有襁褓和衣服,皱巴巴的褐红色皮肤裸露着,像一块红彤彤的焦炭。他抱着孩子朝我走过来,把他丢给我。然而似乎不是抱一抱这样简单,我想要把他再交还给男孩,男孩却闪身躲开了。对面坐的那些女人,也只是微笑,没有人走过来把他抱走。我只能继续抱着,直到他在我的怀里睡着。
我始终不明白男孩的意图,很久之后和朋友谈起,朋友说,他或许希望你把孩子带走。这种部落里,孩子养得太多,一点也不珍惜,觉得你是有钱的人,所以想把孩子送给你。
即便当时明了,我当然也不会把他带走。只是想起那个曾睡在腿上,坚硬如小石头的婴孩,他的命运竟与我有牵系,不禁感到悲凉。没有勇气设想,倘若彼时把他带走了,之后又会怎么样。
末了,婴孩被我不安宁的内心吵醒,大哭起来。温热的尿液从他的身下流出来,弄湿了我的裙子。我轻拍着他的背,他倔强地翻了一个身。我抱着他站起来,交给对面坐着的一个女人。她有些失望地看着我。孩子从几双手中传递,终于停在一个少女的身上。少女或者是孩子的母亲,十四五岁,解开上衣,露出硕大的乳房。孩子吮着乳头,又睡了过去。
我们起身告辞,又坐上男孩的摩托车。山风吹着湿的裙角,蒸腾的臊气里,是无处不在的人间欢愉。我也许不该否认,那一刻曾经闪过这样的念头。就此在这里生活下去……
我坐在男孩身后,扶着他的腰。与他相识一场,我看到他生活的地方,见过他的妻儿,甚至对他隐秘的欲望略知一二,而他对我的生活一无所知。他经年在海上摆渡,不知见过多少过客——大概很快就会忘记我。我却是不会忘记他的了。
他们送我们上船,船上已经坐满了人,多数是包着头巾的妇女,每个早晨去普吉岛做工。两个男孩在甲板上站着,直到船要开了,才走下去。我们起身,看到他们靠在摩托车上,用力地挥手。我攥着那张写着这个小岛名字的船票,很想在若干年后重访这里。但最珍贵的东西,被放了又放,小心地放好,却仍是在搬家中弄丢了。在地图中寻找,再也没有找到那个岛。找不到是对的,世界上没有多少重访有意义,不过是发一些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的感慨。
两架照相机,浸水之后,都坏了。有一架后来修好,但照片尽失。现在看来,它们也毫无用处,不过是在掠夺别人的故事,和之后我们的经历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有关这次旅行,没留下丝毫凭证,除了记忆。但遗憾的是,由于它太波澜壮阔,我忍不住讲给别人听。一次次复述,把属于我的故事不断向外推,许多次过后,再说起的时候,心中忽然一禀,热情已经用尽,我仿佛是在叙述别人的故事。
拍照、叙述、书写,这些都是对记忆的损害。所以我怀疑,一个写作的人,是没有真正的记忆的。
在多次叙述、书写之后,我已经不确信,吊床上的女人,骑摩托车的少年,炽热的婴孩,他们是否能够再次回到我的记忆里来,那么贴近,让我可以闻到他们的气息,像那个夜晚和次日的清晨一样。
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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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在长大之前,可以找到一个可心的男子,和他一起私奔一场。从知道这个词开始,就觉得它非常美妙。“私”的隐秘,和“奔”的狂野,是这样冲撞地交合。
记不清在多少篇小说中,曾写到过私奔的情景。写过那么多次,写得那么纵情,是因为直至长大,我都未能私奔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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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学,就是我在小说中曾描述过的,那个在哥特式教堂的对面,能够见到敲钟人和修女的学校,出门是成排上了年纪的法桐,隔街就是一座大学的老校园。那是我们的乐园。三层的旧教学楼上长满了爬山虎,深处有神秘的防空洞。傍晚时我们走到学生宿舍尽头的白桦树林,看到大学里的男生和女生,坐在残缺的石头椅子上,面对一条肮脏的小河,拥抱和接吻。苍蝇在他们的身边飞舞,地上有踩扁的啤酒易拉罐,无聊的校内广播电台正在发出大扫除的紧急通知。他们的爱情感动了我,可是我的疑惑是:他们为什么要留在这里。他们为什么不私奔呢?
在每周上交的作文本的{zh1}几页,我开始偷偷地写私奔的故事。就在这座沉闷的校园里,周一升完国旗,英俊的升旗手和美丽的护旗手,白手套都没有来得及脱,背起装满衣服和食物的书包,就上路了。虽然故意写得很凌乱、随性,但潜意识里,是希望那位优雅的语文老师可以看到,并且赏识。可她非常粗心,一直没有发现。
初二念完,我和女伴靓靓坐火车去海边。我们并排躺在旅馆里煞白的床单上,睁着疲倦的眼睛,不肯睡去。这一场远途春游,因为瞒着父母,骗了一点钱,事先做过充分的谋划而变得刺激起来,简直被视作一场伟大的私奔了。我们相约等到高中毕业的时候,要和两个男生再私奔一次,去很远的地方。那时候,我们都不懂得爱情,以为那是一种和自由、流浪、挥霍无度紧密相联的神奇能量。所以必须私奔。私奔是这种能量的爆发形式,{wy}的,必需的。
初三的寒假,我和临班的男生坐在白桦树林,面对结冰的小河亲吻。我希望可以吻得久一点,直至被经过的老师抓住。我们将受到惩罚,被驱逐,{zh1}只有私奔。我向男生说了对私奔的向往,他的眼神里掠过一丝恐惧,很快用一种成人的口吻说:事情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简单,要做很多准备。我想也没想就说:那么就开始准备吧。
这场恋爱,是以准备一场私奔为继续的。我们花了很多时间讨论,去哪里,背包里要装什么,穿什么样的衣服。还设想了路途中会遇到一些什么样的困难。买了地图,指南针,他有一只容积可观的登山包,到时可以派上用场。我们还得意去了一次火车站看列车时刻表。
没有具体的目的地。只是打算去南方。没有确定的出发时间,一拖再拖,直至初中生活结束。我们安静地分开。{zh1}一次见面,私奔的事只字未提。可是不提这件事,两人几乎是没有话题的。面对面枯坐,希望这个下午快点过去。放在书包前层口袋里的指南针,原本是打算还给他的,也没有拿出来。
毕业后不久,我们的校长和副校长就私奔了。校长四十三岁,是非常好胜,专制的男子。副校长,那个已经四十六岁的女人,美丽优雅,但神情恍惚,上课的时候总是不断地扶眼镜。他们双双辞去工作,弃下伴侣和孩子,离开了这座城市。有与他们相熟的人,曾收到过寄自浙江某个小镇的包裹,上好的茶叶和清洁饱满的无花果干,据说是在镇上的中学教书。这是发生在那年夏天里,最振奋人心的事。我许多次回到学校,骑车在门口的巷子里穿行,侧眼看进去,门口放盆栽的地方,已经空阔,校长再也不会昂胸站在门口,过问植物的长势,检查学生是否都穿了校服。学生们也不会再看到那个女人,穿开司米开襟毛衣和印着大花的漂亮裙子,抱着语文课本及教案,从二楼缓缓走下来。但这里到处充斥着他们的气息,抑或是一种因为缺了他们而显露出来的荒凉气息。总之,他们和这里有关,这里是他们一段旅途的起点。我坐在教堂后面的草坪上,看着学校白晃晃的一角,敏锐地捕捉上课和下课的铃声。是这样留恋这座学校。因为我迷上了他们的爱情故事,虽然永远也无法知道更多。
次年春天,曾在学校对面的大学校园里,看到过校长非常宠爱的独生子。他比我们高两个年纪,很英俊。与另外两个男孩打篮球,累了,就靠在一边的围栏上休息。他看起来那么忧郁,非常与众不同。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他也许并不记恨父亲。相反地,他非常喜欢这个私奔的故事。这种强烈的直觉,几乎令我想要走上和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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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抚摸,可以把一个人变得温和体贴。成年后,没有再拿私奔的事来为难恋人。有过几次似是而非的出游,在异地陌生的酒馆或旅店里,在非常安静、适于交谈的夜晚,对面的爱人,眉目越来越温柔。私奔的话题,从很深的地方泛上来,胸腔觉得一阵阵酸痛。我知道,其实说出来也无妨。它不再是一个倡议,不过是年少时天真幼稚的梦想。可我只是不想看到,对方听后,对此抱以轻浅而友善的微笑。与他无关,与所有人都没有关联。这个话题根本不值得展开,它将很快地被掠过。对面的人也许根本不会记得女孩说起过对私奔的迷恋。所以他当然也无从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迷恋。私奔是一种格局很小的爱情。像是把两个人,装进一只透明的密封罐里,外面的风景旖旎变换,里面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两个人从恩爱纠缠,到争抢互搏。直至二人呼吸急促,面目狰狞。爱情的气数,就这样用尽。
所以,私奔是一场脆生生的拗断。生猛惨烈,戛然而止。符合我的审美,却有悖这个世界的规律。世界总是希望慢慢融化,一点点吞噬。后来,我毫不意外地归顺了世界,渐渐习惯了它的腐蚀规律,也开始懂得欣赏自己身上的斑斑锈迹。
只是还有一个情结在,解不开。写小说的时候,一旦经过它,就无法绕开。
十七岁的时候,我写了《霓路》,与少年时那场荒诞不经的爱情,是一种暗合和呼应。我给了男女主人公足够的勇气,让私奔发生,宛如点燃一根火柴,静看它的燃烧,直至熄灭。彼时我就知晓,它的短命,却仿佛视若不见,只想赞美它燃烧时的火焰。
二十岁的时候,我写了《跳舞的人们都已长眠山下》,《吉诺的跳马》,《红鞋》,其中都有更短促和支离破碎的私奔。几乎不成形,就被扼杀了。其时我已经对私奔持非常悲观的态度,却仍旧无法抛弃这个念头。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写了《誓鸟》,此间有更虚弱的私奔,已经是非常星微的火光,却仍是舍不得掐灭,把它捧在手心里,小心地呵护。
但它终究要离去,有{yt},我会为再也写不出有着私奔气息的小说而悲伤。与此同时,我将看到自己的轰然老去。对于私奔的念念不忘。其实是一种对衰老的反抗。它注定失败,却至少可以证明,生命曾经这样旺盛。
4
记得一些电影中私奔的画面。
邦妮和克莱德。一九三零年代的雌雄大盗。跛脚的男人想偷母亲的汽车,女孩非但没有制止,几句交谈之后,便与他一起上路。从此亡命天涯。路途中不停地换车,抢劫银行。在爱情结束之前,掐断生命。阳光下相视一笑,被xx打成色子。
遇见一九六七女神。把头顶染成瓜皮色的日本男子为了心仪的汽车,雪铁龙一九六七女神,千里迢迢来到澳洲。遇到了红发盲女。他们开车上路,寻找汽车真正的主人。澳洲广袤的草原上,艳红的汽车在公路上飞奔。那样大片的美,不能够被人信服。在一家古老的旅馆里,男人教女孩跳舞,女孩的红发让人不安,宛如壁炉里乱窜的火苗。日本男子开车的时候,女孩忽然让男人闭上眼睛,倾听昆虫撞在车子挡风玻璃上发出的死亡的声音。男子不敢。
我心狂野。没有尽头的公路,敞篷汽车。穿蛇皮夹克的男子,深旷的眼神。金发姑娘的网眼袜。光线晦暗的汽车旅馆。白床单及烟头。
失乐园。凛子和久木。饮毒酒而亡的男女。在雪地里抱在一起。二人平静地回顾人生:凛子:七岁时,在莲花池迷路,夕阳西下,我孤单一人;
久木:九岁时,父亲买给我一双棒球手套,我高兴地戴着它睡着了。
凛子:十四岁时,{dy}次穿上丝袜,双脚在低腰皮鞋里滑动。
久木:十七岁时,肯尼迪总统被暗杀,我在电视机旁呆住了。
凛子:二十五岁时,给家人安排结婚,婚礼当日刚好遇上台风。
久木:二十七岁时,女儿出生,工作太忙,连医院也没有去。
凛子:三十八岁的夏天,我遇到你,我们相爱了。
久木:五十岁时,我{dy}次为一个女人着迷。
凛子:三十八岁的冬天,我与你一起。
久木:永远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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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靠那么近,长久地靠那么近,生命粘连,血液交融,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味,腥腻甜美。浓度之重,不似人间。在出游的异乡夜晚,我之所以那样难过,是因为觉得就要闻到那种气味了,只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我沮丧地哭起来。
作者:张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