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武举报黄臻”之朱孔剑再调查_野生记者_新浪博客

    最近,赣榆维权人士刘顺武诽谤案似乎“尘埃落定”。刘顺武也突然又出现在赣榆,继续他的维权事业,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黄臻也并没有受到赣榆县纪委的查处,谁是谁非?官方没有做出定论。前日,赣榆县公安局一位领导辩称:“早晚还要抓刘顺武。”话中底气不足。 

    从黄臻书记在网上勇于回应刘顺武的举报帖子来看,“黄臻是个好干部”!当然,笔者还是比较佩服黄臻书记的勇气,能够勇于在回应他人对其的举报,一一为自己澄清的同时,还在网上“卖瓜”!(老黄卖瓜,自卖自夸)毕竟赣榆县的干xx伍当中,能敢站出来说“自己一点问题没有的”还是极少数的。 

    笔者自刘顺武被赣榆县公安局以诽谤罪进行调查伊始,便开始介入调查此事。经过大量的调查与了解,笔者发现,黄臻书记与网友们撒了个弥天大谎,同样和他一起撒谎的还包括赣榆县纪委和黄臻书记的上级领导。 

    笔者在赣榆县政府网上查询到金山镇《关于三套班子成员分工的决定》,“党委副书记黄臻同志:主抓财税、民政、计划生育、文教卫生、国土、镇村规划建设、机关后勤管理、贸易型企业、景区建设工作。”这至少证实了刘顺武称“黄副书记权力大”一说。 

    刘顺武在举报帖子中称,“2010年春节前,镇金茂路安装了30盏太阳能路灯,路灯用的是原路灯旧杆,每盏耗资6000元,总计18万元。每一盏路灯由如下部件组成:太阳板一块、蓄电池一只、调节器、一只灯头和2只箱子。(因灯线杆是旧的,不在其内。)该镇西张夏村安装同样的太阳能路灯,每盏却才3000多元,约是镇政府购价的1/2,镇政府多花了大约8万元,该8万元是否被黄副书记名正言顺的收入囊中?(该装灯款已由镇医院出资10万元,镇财政出资8万元结账)。黄臻书记回应,“2010年春节镇里考虑到路灯电缆情况损害严重,亮灯率低,考虑到节能环保特和山东临沂市东奇有限公司签订购置30盏太阳能合同,每盏价格5200元,报政府审批实施,包括路灯维护保养,价格由建管所和路灯公司谈,本人没参加,何来8万收入囊中之说,目前已支付10万合同,尚欠5.6万元,西张夏路灯也是在临沂市东奇有限公司购置的路灯,同一个人经手,有疑问可以向该公司联系,西张夏路灯购置时间较晚,同时配置低,亮度弱,亮化时间短,因此价格低于镇路灯(西张夏路灯蓄电池1组,而镇路灯为2组)。”

临沂市东奇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据

 

    笔者一行辗转从临沂市东奇有限公司得到证据。笔者从该公司购买一套20W太阳能路灯具(包括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控制器、光源、控制箱),仅花费2300元。即使金山镇所采购太阳能电池路灯不是刘顺武所举报的6000元每盏,按照黄臻书记说的5200元,其一盏太阳能电池路灯也几乎是笔者买的一盏的两倍。况且,笔者在该公司购买的太阳能电池路灯具的质量是{zh0}的,增加到40W功率(两块太阳能电池板),其成本也仅增加400元左右。黄臻书记称,“金山镇太阳能路灯蓄电池为2组。”经笔者调查发现,金山镇太阳能路灯并非2组蓄电池,实为1组蓄电池,只不过金山镇太阳能路灯杠子上有两个控制箱,一个控制箱内为1组蓄电池,另一个控制箱内为控制器。合理的安装方法是将控制箱埋在地下,又称地埋箱。 

    黄臻书记还称,“价格由建管所和路灯公司谈,本人没参加,”看,黄臻书记把自己推的多干净。对于金山镇来说,安装太阳能路灯是一项多么伟大的民生工程,作为分管镇规划建设的副书记,黄臻怎么能不参加呢? 

    据当地居民反映,金山镇安装的这些太阳能路灯,到了晚上几乎有一半不亮。笔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金山镇如今又在镇区的另一条街道上安装太阳能路灯,其采购价格却为每盏3000元。 

    刘顺武反映,“黄副书记胆子大,中央三令五申他不怕。”,“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建设楼堂馆所、超标办公楼房,但金山镇党委顶风违纪闯红灯,竟以产业聚集区的名义,建镇政府办公大楼,及附属工程,黄臻是否从中提成拿回扣?”黄臻回应,“ 产业公司业务楼是于2009年5月发改委立项批复,因企业需求而建设的业务楼,主要用于园区企业设立办事处,及企业服务机构,同时用于金山镇便民服务窗口,该业务楼土地手续办理完成,并拿到土地证,业务楼全部走正规程序,公开招投标,本人代表党委和镇相关人员负责本工程的实施,关于回扣,本人从未收取。”近日,笔者来到了黄臻书记称之为“产业公司业务楼”的施工现场。该地在金山镇产业集聚区内,位于金山镇派出所与国土所中间地块,占地几十亩,工地已开始施工,正在打桩。现场未看到规划效果图等。

金山镇政府

建设中的金山镇政府办公大楼

    近年来,赣榆县墩尚镇、海头镇、塔山镇、城头镇等都乡镇各自打造豪华办公大楼,金山镇作为赣榆县财政税收大镇,自然不甘落后。金山镇党委书记李站超又贵为赣榆县委常委,仍然在金山镇老政府办公楼内办公,当然会“很没面子”!又值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建设楼堂馆所、超标办公楼房,于是乎,金山镇领导们便巧立名目以产业公司的名义建设办公楼,好在侥幸获得国土部门的审批,这自然离不开分管国土、镇规划建设的黄臻书记的功劳。 

    诸如,刘顺武反映的与黄臻书记相干的苗木回扣、公车私用、签字支出、徐福庙建设回扣等问题,笔者不想多写。 

    所谓的金山绿化只是个形象工程而已,目前多处已经死苗,所谓的绿化工程可以算上是个“豆腐渣”工程。众所周知,所有豆腐渣工程的背后,必然是贪污腐败。 

    公车私用问题,举报人之一刘某(为金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向笔者提供了黄臻公车私用的多个车牌号码,还经常套用一个假牌照(苏A 01032),以便于经常出入县城娱乐场所,半夜才归。刘顺武在举报中提示,“请调取官河、金山等监控即可一目了然。”,当然赣榆县纪委有没有去调查,不得而知。因参与举报,刘某还遭到金山镇领导要求写认错书,被刘某拒绝,刘某称:“我没有错,凭什么要认错?黄臻他自己心知肚明。” 

    举报人之一尹某在金山镇多处承建政府工程,黄臻书记在签字结算工程款中间百般刁难。尹某为了能够拿到工程款,不得不向黄臻书记进贡,尹某多次送给黄臻书记购物卡共计数千元。目前,金山镇政府仍然拖欠尹某工程款数百万元。 

    {zh1},笔者想对黄臻书记说的是,“我不是捕风捉影,更不是胡编乱造。我作为一个还有点基本道德的赣榆人,我有义务澄清事实真相,和举报贪官污吏。” 

    笔者还想对赣榆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公安局的个别领导说,“也许最初刘顺武等举报人缺乏证据,你们便抱有侥幸心里,包庇了被举报人。有些证据,纪委是xx可以查到的,如果所有的详细证据都要举报人来提供,那要纪委何用?人民养你们何用?抓一个刘顺武,会有成千上百个刘顺武站出来,即使把成千上百个刘顺武都抓起来,这也不是治理腐败的根本。还有,请不要把‘反对政府’的大帽子扣在我们头上,我们不反政府,除非政府腐败。”

(文/ 朱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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