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这个法律草案!
吃狗肉是人类的自由!
中国人吃狗肉有几千年的历史,俗话还有“挂羊头卖狗肉”,说明古时候狗肉便宜,羊肉贵!西方人定法律不吃狗肉,是因为西方自古就不吃狗肉。西方人是游牧民族,他们需要狗帮自己来捕猎、放牧和防身。所以西方人觉得狗是自己忠实的朋友,不吃狗肉,可以理解!而狗在中国就是“六畜”之一,肉食是其主要用途。狗的地位也很低,什么狗日的,狗东西,狗杂种,狗屁,狗奴才……一句话,狗在中国不能跟人平起平坐的。中国人立法效仿西方禁食狗猫,是一种纯粹而无脑的模仿,一点点的意义都没有,相反还把已经被什么xxx主义、洋务运动等等改得面目全非的中华文化传统变得更不像传统的中国。
我认为建立这个法律,不仅仅是侵犯了他人的自由,也是无脑的,无意义的,更是不尊重中国的传统文化。
顺便说一下,爱狗不是仁爱,甚至连爱心都算不上,只是一种动物本能而已。大魔头希特勒就是个爱狗人士,他只吃素,因为他不忍心牛羊为他而死。但是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利欲,可以杀死千万同类。西方很多变态xx狂,食人魔,家里也养了狗。
所以我认为,盲目爱狗人士不是出于爱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