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莱网发布,日前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清城分局端掉一家无照经营的服装加工厂,并没收一批。据了解清远市清城区黄金甲制衣厂在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2009年8月26日开始在清远市清城区后岗四队社坦榕树头二楼开设“清远市清城区黄金甲制衣厂”,经营面积489.58平方米,,雇佣工人15名,擅自从事服啊装加工制造的经营活动。于2009年9月7日被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获。由于加工厂没有建立经营记录及帐册,执法人员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所得。经查明黄金甲制衣厂的规模较大,该制衣厂楼下是某食品经营户的仓库;三楼是员工饭堂;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虽然经营时间不长,,但已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该服装加工厂的无照经营行为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dy}款所述的“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当事人存在一定的经济困难,执法人员对该服装加工厂生产用的械已经实施了行政强制扣留措施,以xx了当事人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所以建议没收该加工厂的生产用缝纫机器,不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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