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电解净化烟囱耐火砖招标
所属地区:青海
受委托,就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二期)电解净化烟囱耐火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该项目为年设计产能50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年产能30万吨;一期电解采用SY350
预焙阳极电解槽,年产25万吨,已于2009年投产,二期电解采用SY400预焙阳极电解槽,年产25万吨,建设期为1年,计划于2010年底投产。
1.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二期)电解净化烟囱耐火砖采购
本次招标内容为: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工程建设(二期)电解净化烟囱所需耐火砖2650吨。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xx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50万元及以上。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用户满意度评价的证明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
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材料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质量管理体系及检验报告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及国家相关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1.4.5 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制造能力:
1)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货物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具有同类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验收和培训经历。
2)制造、试验能力
(1)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货物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2)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4.6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向同行业三家及以上提供过类似招标材料的供货业绩及其证明文件。
1.5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 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06月12日
1.8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06月21日 18:00时截止
1.9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06月12日~21日 8:30~11:30,14:30~17:30时
1.10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06月30日9:30截止时间前递交
1.12 招标人将于2010年06月30日北京时间9:30点开标,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开标过程将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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