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9时左右,昌平区南沙河北岸,三工人下污水井疏通管道期间,因沼气中毒被困井底。经过一个半小时救援,三人被救出,其中两人抢救无效身亡。据伤者称,作业时,现场无监护人员,未戴防护设备。进入夏季,关于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的报道屡见报端和各类网站。事故的发生的确应引起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为了杜绝此类事故再发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监局制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去执行,不能嫌麻烦而不佩戴防护用品或进行作业前的检测,不能置作业人员的生命如草芥,不能不注重安全投入,此时进行的安全投入花去的只是小钱,必须认真算好这笔账。
为什么北京市安监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下达以后,仍出现此类事故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没有真正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摆在xx,也就是说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可能会发生的问题估计不足,认识不到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是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大多是个体经营单位,平时对安全投入少,更不用说有检测设备了,根本做不到先检测后作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或者没有落实,安全防护配备不到位或不齐全,应急处置能力弱,加之平时对类似事故演练处置不够; 三是作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淡薄。作业人员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进行作业,没有发生中毒伤亡事故那是偶然,发生中毒伤亡事故那是必然,他们一旦发生中毒事故,不知如何处理,而是着急下井救人,只能使伤亡人数增加; 四是规范宣传还存在死角。主要问题是政府和监管部门着急,而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出现了“政府着急、企业不急”,“政府热、企业冷”这种本末倒置的怪现象。如何解决此类问题,我认为除政府监管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管的力度外,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必须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加大对安全的投入,及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必要的应急处置演练,作业前务必先进行有无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作业中要有人值守和及时了解井下人员情况,定时组织人员轮换作业,不断向进行输送空气,同时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针对不同的有毒有害气体佩戴不同的防护设备,以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安全。 2009年夏季,全国各地也先后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中毒伤亡事件,为此,我写了一篇题为“说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顺口溜,也许对杜绝类似事故再发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建议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负责人能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和了解这方面的常识,减少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中毒事故的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