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再次毁容的卡弗(评论: 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自选集)
2010-06-15 19:01:22   来自: (怵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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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版获得不少好评,至少在豆瓣这儿得分不错,但细看时,高分评论中涉及译文本身的几乎没有,都是在对卡弗本人和原文世界的影响圈圈叉叉。这是典型的烘炒手段,看来豆人们花了不少心思,(此书在封底折页内的注文明确了豆瓣的干系)。可是,既然豆瓣是大学生扎堆的地方,这就让人无法理解了。英文教育在我们的大学不都已经普及了好多年了吗?豆瓣们既然迷信卡弗,原文并不难找,也并不艰深,总比读二手的译文好得多,终究已经不是八十年代卡弗{dy}次进入国人视野的年代了,那时候的年轻人弄一本原装外国小说,比如今得到一款限量版iPhone还要难,翻译和出版都是业内事务。
  现如今翻译xx扩张得厉害,图书出版更是炒家天地,什么人都可以做一把翻译了。但举目四望,虽然产业队伍气势壮观,好翻译并没有增多,如果不是比以往更少的话。
  说到读原著,并不是认为所有翻译作品都无法成为文学精品,翻译是必要的,况且并非每个人都有条件为了一个喜欢的作家去学外语,即使懂得单词的意思,可能也无法领略原文之美(这恰恰是某些译者的问题),那么我们仍然要求助于文学翻译们。翻译本身就是一个毁容-再整容的过程,真正的翻译大家,的确无愧于这种期待的,若要我举出一两个例子来,翻译赫索格等索尔贝娄作品的宋兆霖先生就是一例,老翻译家既善于理解原作的精髓,又能以高超手段驾驭中文表达,让一部《赫索格》成为八十年代的翻译经典;短篇美国小说翻译家中,近年来只赞赏一位台湾女翻译家宋瑛堂先生,她的《近距离》在完成原作的中文转换中独树一帜,独创出一种与原文韵味十分贴合的中文风格,读来令人拍案叫绝。
  不知到底有多少人拿着这本书当做考四六级的单词表来读,但应该说,作为一个标准的卡弗爱好者,这本书的翻译差强人意。豆瓣人有个毛病,每到遇到贬抑自己喜欢的作品,便会遇到“你翻译一个试试”这类与评论无关的噱语。或许我也同样没有翻译卡弗的实力,但我至少能看出问题所在,这也应该容许吧?我手头没有此书,好在试读里(豆瓣的确费心!)能找到几个段落,不妨将其认作正式译文,对照原文阅读,看看这一档翻译问题到底出在何处。
  
  Nobody Said Anything
  
  I could hear them out in the kitchen.
  I couldn't hear what they were saying, but they were arguing. Then it got quiet and she started to cry. I elbowed George. I thought he would wake up and say something to them so they would feel guilty and stop. But George is such an asshole. He started kicking and hollering.
  "Stop gouging me, you bastard," he said. "I'm going to tell!"
  
  
  {dy}段是个孤行,一个重要的结构策略被译者剔除。更重要的是,两个段落的首句是呼应结构:我能听见……,我听不见……,这种对应的句式,在翻译中必须遵守,尽量用同等对应的词汇翻出,以{zd0}保持原文的味道,但此处也被随意处置,甚至连第二个“我”也给省略了。
  
  Then it got quiet and she started to cry是一个明显带有韵律的句子(语素对称性重复).这一句翻译成后,音韵就出现了断裂,“过了一会儿,争吵声没有了,她哭了起来”。应该承认,你永远无法按照原来的句子顺序、音韵以及长度控制译文。但译文应尽量保持原文的完整性,不应随意断句,迫不得已时至少要寻找相似的句式弥补断句的缺憾,保持原文的节奏感。这一个短段落,原来完整的句子被散落的句子所替代。
  
  卡弗是个文体家,同时也是诗人,行文精简、韵律感强烈。短篇小说的开头也往往是作家最为看重的部分,卡弗的小说总是在这里构建整篇小说的调式。短篇小说难写、难翻的地方就在这里,译者应在解构原文的句式后,在新的语境中创造类似的韵律,至少让读者了解原作的用心。
  
  译者以相对刻板的手法翻译所有现在进行时句子为“正在”、在”。美国口语多用分词,而中文口语恰恰很少使用“正在”,往往以过去式代替,“他们在吵架,妈在哭”这种丝毫不像儿童口吻的句子比比皆是。至于holly asshole,bastard 和 dumb chickenshitxx可以坚守原文意思,不是按照大人的说法硬译。bastard是一句常见的骂人话,中文常译作“狗娘养的”,但在这里xx不合适,因为这句较son of a bitch侮辱性较轻,至少从字面来说,兄弟之间怎么也不会如此谩骂吧? 他们的娘就在厨房呢,你怎么能如此翻译?dumb chickenshit,当然,傻鸡屎不好吗?为何一定要狗屎?此孟浪之举实在不讨好,译者更喜欢后者?
  
  
  下面:
  后来,我听见父亲离开家去赶公共汽车,出门时他使劲摔了一下前门。她曾告诉我说他想把这个家给拆了,我不想听这个。
  过了一会儿,她进来叫我们去上学。她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古怪,我也说不清楚。我说我肚子不舒服。已经是十月的{dy}周了,我连一次课还没旷过呢,她能说什么?她看着我,但似乎在想别的什么。乔治醒了,在听。我从他在床上的动作就知道他醒着。他在等着事态的发展,好决定下一步该干什么。
  
  原文:
  Later I heard Dad leave to catch his bus. He slammed the front door. She had told me before he wanted to tear up the family. I didn't want to listen.
  After a while she came to call us for school. Her voice sounded funny--I don't know. I said I felt sick at my stomach. It was the first week in October and I hadn't missed any school yet, so what could she say? She looked at me, but it was like she was thinking of something else. George was awake and listening. I could tell he was awake by the way he moved in the bed. He was waiting to see how it turned out so he could make his move.
  
  这里的“父亲”是误译,不合情境。译者还没忘添上“出门时”这个不存在的语素以打破原来的节律。“她曾”、以及其后的“事态发展”“我从他在床上的动作就知道他醒着”等xx不是原文的口语,也不是儿童口吻。整部小说在这个问题上的缺失尤为明显。事实上,译者并没有进入原文的语境进行翻译,在维护作者的权益上更是随意,如果你无法坚定不移地维护作家的特殊表达方式,你一开始就失去了这个作家!
  
  这几句应该译成:
  
  然后我听见爸动身去赶公车。他狠摔了一下前门。她跟我说过她想把这个家撕烂算了。我根本不想听。
  
  过了一会儿她进来叫我们上学。她的声音有点滑稽——我说不准。我说我肚子不舒服。那是十月的{dy}周,我一次课也没旷过,她还能说什么?她看着我,但好像在想什么别的事情。乔治醒了,也在听。我看他在床上动就知道他醒了。他在等着看结果然后决定他该怎么办。
  
    
  对比暂时到此,兴致也止于此。
  
  人文版译文显示了一个行文生硬、缺乏节奏的卡弗,一个人物语言缺乏色彩和定位错乱的卡弗,译文还显示了一种矛盾的特征:在格式上,松散随意,但在翻译择字上又束手束脚,死板生硬,毫无创建,对人物的语言xx丧失把握。在后面的段落还看到“xx” (weeds)、“手淫”(beat off)这样在两种语境中无法对应的词句,说明译者操控中文的局限。总体上看,一个xx的翻译程序可以达到的水平,译者已经达到,问题是,是否应该接受这样的卡弗?据说译者参阅了大量原文评论和背景资料,但翻译工作的目光需要放在翻译接受者的语境上,否则,你的成品就跟眼下这个文本一样,难以超出一本家电使用说明书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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