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你我他 一个高速公路交警的忠告(2)_简简单单_新浪博客

  一位高速交警的救命忠告!常跑高速的一定要看看!

七、超车时多用闪灯提醒
  高速公路速度快,噪音大,你的车喇叭前车根本听不到,超车时还是多切换远近闪灯提醒一下对方更有用;而且,当你发现行车道内有两辆以上大货车前后距离比较近时,超车时你就要提防后面的大车突然变道超车,那时如果你正好跑到他旁边,那可就真要听天由命了,相信我,那些变道超车的大货车在变道前能有一半在观后镜里看一眼的就算阿弥陀佛了,更何况你是小车,不容易被发现且车速更快。而且,晚上超车时,不要一直用远光灯,在你距离被超车辆尾部贰、叁佰米时{zh0}切成近光灯,这样前车才能更好的判断你与他的距离从而不会误判,要知道,在路上让其他车辆更清楚地看到你,与你是否能清楚看到对方是同等的重要。说到这里,想起在市里经常有晚上不开车灯或者打着远光会车的摩托和机动车,他们自认为自己能看清路面和其他车,而别人是否能看清他们呢?那都是一些自私而且毫不体谅别人的人,我一直很鄙视这些人。


 八、非紧急情况不要占用紧急停车道
   紧急停车道,顾名思义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车道。我们出现场发生堵路时最头疼的就是小车占用紧急停车道,造成我们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因为小车占道,我的{zg}纪录是提着勘查箱步行七公里出现场,当时的心里真是既生气又无奈:你也不想想,既然已经堵路,在交警没有到达现场前,你能插上翅膀飞过去吗?七、八十吨连车带货翻在路面,没有吊车、施救车现场路面能通行吗?你堵的虽是交警,其实堵的也是你自己!这都不算是重要问题,最重要的是这些人没有意识到前面的情况也许很危急,有些人可能正在流血、正在被困,在救援车辆没有到达现场前你却把别人的求生希望给堵的死死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使救护、救援车辆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使救援车辆只能冒危险逆行或从中央护栏调头,徒增风险!可能因为你占用紧急停车道而间接造成他人死亡!根据我国的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非紧急情况下占用紧急停车道的行为处罚金200元,并处扣六分!如果前面出事故被困的是你的亲人,你会占用紧急停车道吗

记住:紧急停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

 

  九、保护现场?保证安全!
    我们大队管辖的高速路段约170公里,从前事故一直是一个点三班倒,后来随着人员的增加及为了快速出警(有时早到现场十分钟可能就能救回一条人命)我们分成了两个事故出警点各辖一段,可就是这样,在自己的辖区转一圈也要两、三个小时。有时经常接到这样的事故报警:双方发生了简单的刮擦或追尾,事实无争议、无人员伤亡、财损不大、车辆能够移动,可无论我们怎么在电话里劝,双方当事人就是不肯将车移到路边!一定要我们到现场“照相”后才肯动车!七八十公里呀!最快也要四十分钟一个小时!有时为了百十块钱的损失,两个车横在路面阻塞通行致使堵路达十余公里!碰到这样的司机,我捶他的心都有!你为了自己的些微利益,不听交警的劝告一意孤行,如果你的车辆滞留路面引发二次事故怎么办?如果你的车辆滞留路面,致使后面堵路造成事故怎么办?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再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一定会大于你的小事故,到时,后面的事故当事人如果起诉你,虽然你可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你百分百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高速公路发生财产损失轻微的事故,如果无人员伤亡、双方对成因无异议,且车辆具备移动能力,一定要将车辆移动致紧急停车道内停放,现在的人们几乎都有拍照功能的手机,可以在动车前用自己的手机将原始现场拍两张照片,当然,{zh0}能在电话里和当班民警沟通,放心,碰到这样的“移动现场”,高速事故交警一定不会难为你的!
  
     十、发生事故后

  当然,前面说的只是简单的小财损事故。如果你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大的财产损失事故甚至伤亡事故,你是一定不能动现场的(抢救伤员除外),这时就牵扯到两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了:设置警告标志和电话报警。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无法移动的,一定要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外设置警告标志,且人员要转移到公路护栏外。记住:一定是一百五十米外,如果因为你设置的警告标志达不到这个距离,致使发生二次事故,那么我们事故民警是一定会在二次事故中给你划责任的,最起码也是次要甚至同等!可惜的是,凭我在高速公路上这几年的实践,没有一个当事人会“舍得”将警告标志设置到位,真的!没有一个!能在车后五十米以外设置标志的就令我刮目相看了!还记得去年夏天的午夜,我和队上的一个老同志巡逻回单位的途中,在对面半幅的下坡行车道内发现一起刚刚发生的交通事故,两辆大货车的四五个当事人就“若无其事”的或倒或躺在事故现场后方的路面上,唬得我俩赶紧连劝带赶得将人弄出护栏外,前后也就三五分钟,就又有一辆大货车驶过刚才躺人的路面在我眼前三四米的距离撞上了事故现场!当时的腿说不软真的是假的,如果我们不是路上偶遇,而是接到当事人的报警电话才出现场,那么车后的这四五个人会一个不剩!当然,如果你的车辆没有三角警示牌或锥桶,你也可以将色彩鲜艳的旅行包或机油桶甚至路边的树枝等等拿来借用,可是千万不要搬石头哦!那性质就变了!说到报警,经常有当事人发生事故后,{dy}个电话打给老婆孩子,第二个打给朋友,第三个打给保险公司,等到想起报警,距离发生事故已经个把钟头了!如果因为这样发生二次事故,对不起,你一样要承担二次事故的法律责任!发生事故后,设置警告标志、人员转移到路外、及时报警这三样缺一不可,任何一个环节的不规范致使加重事故后果或直接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放心,保险公司的报警时间限定在48小时内,你就是第二天再报也来得及,干嘛一定要在险象环生的现场避重就轻?
    案例 成南高速路上擦挂停车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惨烈追尾3人身亡
   20090419凌晨1点40分左右,成南高速金堂竹篙段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辆小轿车与一辆货车发生擦挂后,与货车一起停在紧急停车道上等待交警处理。轿车停车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司机与4名乘客也滞留在车中。数分钟后,从后面疾驰而来的一辆货车撞上了轿车后部,造成轿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开始只是一起小小的擦挂,却引发了3死2伤的交通事故,交警表示,除了追尾的那辆货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外,之前的擦挂发生时,货车和轿车司机的处置方式不当,也是造成这起车祸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因故障等原因停车时,必须将车辆停靠在紧急停车道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
  在这起车祸中,货车和轿车发生擦挂停车后,并没有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等待交警前来处理的过程中,车上人员曾全部滞留在车中。虽然从停车到车祸发生,还不到短短的10分钟,但这10分钟内的疏忽,就是导致这场悲剧的重要原因。

特别是夜间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更要注意警示标志的设置,人员要撤到右侧隔离带外。”  

    十一、不要在高速公路上丢弃废物、行人不要上高速

  这两条是相辅相成的,怎么,不理解?我们这里每天都有路外的穷苦村民上路捡空的饮料瓶,赶也赶不完,你从这头把他撵下去转个圈他又从那头上路了,这就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我们大队每年都有三五起无名尸案件,说它是无名尸,是因为现场没有肇事车辆,也有的大货车夜间根本就不知道刮擦或撞上了行人,现场只有残缺不全的碾碎的压扁的尸体,有时男女都无法分辨,只能经DNA检验。至于撞伤的、撞残的每年都有几例,究其原因,就是您从车窗外扔出的那一个个饮料瓶,砸坏了来往车辆还是小事,我相信被砸得一定也不会放过你,可是就用那一个个小瓶子去换一个虽不富裕但却鲜活的生命,您于心就忍吗?当您摇下车窗抛弃废物时,您可能就是一个间接的xx凶手!
  过往的乘客朋友,不要再上高速公路上拦车、搭车了!还有那些上路捡空瓶和煤块的人们,当高速机动车撞上人体时,人真的会碎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年冬天夜里一点多,我在路上守在一具无头尸旁,昏暗的车灯中地方上太平间的老王拎着找到的一个女人头走向我的镜头,开始我们还怀疑是谋杀,经县市两级法医及刑警队联合尸检,最终证实该人体是被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于背后,致使颈部撕脱后飞出一百多米远,后来证实那个老太太精神不太好,收费站的监控显示她确是一个人走上的高速,至于她要干什么,谁也不知道。至于路面被多车连续多次碾压的尸体我见得太多了,以致我们常常要用铁锨和麻袋来为他们收尸,你想象不到一具人的尸体散落在10X80M的路面上是一个什么情景,你也感受不到那种新鲜的破xxx体是一种怎样的气味,那是自然界中你永远也闻不到的,我永远也不愿再见!再闻到!

     十二、安全带保安全

    高速上...坐在后座的人一定要系安全带!...这个往往是很容易忽视的问题....亲眼见过一辆SUV在高速翻滚...司机因为系了安全带没事...后座上的两个女孩被甩出...当场死亡!太恐怖了!现在..只要上高速...强令车上所有的人系安全带!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多司乘朋友很不以为然的问题。诚然,在地方上开车尤其是城市道路,我个人观点安全带的作用大部分是应付交警,实际作用并不大。而在高速公路上,系与不系安全带却会在事故后果中产生天壤之别。我出现场的2007年度的事故中,我印象中最少有两起小车单方造成的死亡事故都是没有系安全带引起的,其中一起是辆帕萨特自翻,车上只有司机一人,如果他系上安全带的话,我个人认为最多是轻伤,法医鉴定为颈椎骨折致死,全是翻车时身体不受限制运动造成;第二起也是小车单方,在高速行驶时前轮爆胎造成车辆失控多次撞击道路护栏,共有司乘两人,司机系了安全带毫发无伤,而副驾驶上的乘客因为没系安全带,且在放倒的座位上斜躺着休息,结果在车辆失控打转时被从后风挡玻璃处甩出车外致死。
    案例 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

    自从三点式安全带被普及到车辆中,这一看似简单的安全配置已经拯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但是偏偏有一些人无视安全带的保护作用,竟然在高速公上也“忘记”了系安全带。这起事故发生在06年12月21日,由于驾驶员紧急刹车而副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导致副驾驶员头部撞击前风挡玻璃,抢救后造成终生残疾。


十三、高速路上必须集中精力,不能接打电话,不能想事而思想开小差

  十四、千万不能斗气开车-------大忌!!! 多谦让

    十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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