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八日电(杨晶晶)中国官方十八日称,五月一日起施行的新《旅行社条例》将履行中国的入世承诺,放宽对外资旅行社的限制。
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国家旅游局今天在京对新条例进行详解。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员介绍说,新条例删除了关于外商投资旅行社注册资本{zd}四百万元限额和投资者条件的特殊要求,取消了关于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可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旅行社。
与此同时,外资旅行社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无违法其他规定的,与国内旅行社享受同等待遇,可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为了对旅行社实行动态管理,鼓励企业自律。该官员说,新条例规定旅行社在交纳质量保证金后,连续三年无行政罚款以上处罚的,质量保证金可减少百分之五十。当出现行政处罚后,要求五日内补足。
此外,新条例还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后,可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并降低了入境旅游业务注册资本的{zd}限额。针对零负团费以及合同违约等问题,新条例都做了明确规定。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表示,《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出台。国家旅游局正分别与有关银行、保监会研究制定保证金管理制度规定、旅行社责任险规定,充分保障新条例的实施。
据悉,新条例于今年一月二十一日经国务院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二月二十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五百五十号令,将于五月一日起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