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可能会挨饿---钢筋水泥必定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苍白和死气沉沉。
如果这样城市化,中国人可能会挨饿2010年06月06日 星期日 上午 07:40
郭春孚
北京城市化是全国速度最快、最典型的。成绩大家都看得见,问题有没有人注意?
一,大片肥田被侵占、撂荒。三环以外原来基本上都是农田,老北京人习惯于将二环以外都称为郊区;现在我们将四环以外视为郊区大概是合适的,四环以内被侵占的农田就不说了,可以视为正常占用;但四环以外侵占的农田就不得不说,原来都是肥田沃土,现在有的被开发商买下盖楼,有的被小工厂、小企业占用,多数都是临时建筑,还有很大一部分撂荒,杂草丛生,有一人多高。
这种现象,凡是住在郊区或到郊区办事的人都能看到。这么好的土地都被毁坏,心里真心疼哪!
难道我们就不能将{zh0}的土地留下来,种菜、种小麦、办养殖场吗?今年北京的蔬菜等价格那么高,迟迟降不来,什么原因?无论有多少原因,北京的蔬菜、肉食、鸡蛋、食油、主粮等全靠外地供应是主因。如果北京郊区也能生产一部分蔬菜、肉食、鸡蛋等,xx可以对市场起到调节作用,而且还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即使本地人不愿意干,可以雇用外地进京的农民工干,这样正好发挥他们的长处,还能增加他们的收入。
保留一些城中村(这些村子跟城市一样现代化),有什么不好?难道城市化就非要把农田都毁掉吗?
二,大片林地被毁坏。北京三环以外有好多树林,看上去有几十年了,种这些树不容易,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能长这么高更不容易。树林是城市的氧吧,如果城市都是楼房,这座城市就是一座死城,至少是离死亡的边缘不远了。四环以内仅存的一些小树林常常被砍掉,代之而起的是简易建筑;四环以外砍伐树林的现象更加严重,在树林中建设的临时工厂、企业、饭店等随处可见。难道我们要把这些树林都砍光,最终都建成高楼吗?
想一想当初种树是为了什么?那个时候环境保护的概念还没有现在叫得响,但是人们在认真改善环境和保护环境,现在{yt}讲优化环境、修复环境,将生态文明提升到了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同等重要的高度,而我们却将过去种的树都砍掉了。
要知道,毁林毁掉的不止是一片一片的树,而是我们的绿色环境。
三,许多企业制造污染。建在树林里的企业,每天都在制造着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污染着环境。如果准备将来把树都砍掉盖楼就不说了,如果有{yt}还想重新耕种,可能早已全部失去耕种条件。因为都被那些小工厂、小企业污染了,即使种出蔬菜来,可能也含有害物质。
北京只是全国城市化的一个缩影。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可能是有些官员想消灭近郊的村庄。我要说,这是错误的,甚至是对子孙后代犯罪。如果全国城市化都这样大规模地侵占农田,砍伐树林,破坏环境,那么有{yt}中国人会因为蔬菜、粮食、肉类等短缺,陷入饥饿的境地。这样的城市化有什么意义?高楼再多,不能吃;住在高楼里,呼吸不到新鲜空气,生活再好,又能维持多久的生命?
我们的城市化走入了两个误区:一个是大量侵占和毁坏农田、树林,将肥田沃土变成楼房和柏油路,使土地失去了交换能量的能力,慢慢死去;另一个就是千城一面,失去民族文化特色,也就是失去了胎记,城市成了纯粹钢筋水泥的世界。在中国历史上,用1000年建起的风格各异、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城市,我们用几十年就给毁掉了。这是为什么?
城市化不是毁坏农田和树林,钢筋水泥化不是城市化,更不是现代化。
真的,这样下去中国人肯定会挨饿,土地会报复我们,让我们没有充足的、多样的食物可吃;城市也会报复我们,钢筋水泥必定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苍白和死气沉沉。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保护腐败分子利益,不让人民活、人民也不让你们活!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本不把中央放在眼中,也不买中国{zg}法院的帐!!!
吉林省各级法院枉法裁判,还仗势欺压弱女子---十三亿国民不答应!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亲自批准受理的再审申请为什么半年不开庭???
吉林省各级法院不公枉法裁判、知法犯法!吉林省国资委腐败分子不除,国无宁日。
吉林省省委书记孙政才应该为人民讨要10年血汗钱!!!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亲自批准受理的再审申请为什么半年不开庭???
原吉林省国资委主任王祖继还职工10年血汗钱!!!
吉林省建设集团党委书记杨春明还职工10年血汗钱!!!
吉林省国资委欠钱不还,十三亿国民不答应!!
吉林省国资委欠钱不还,十三亿国民不答应!!
吉林省各级法院枉法裁判,还仗势欺压弱女子---已超过人类的良知底线!!!
吉林省各级法院枉法裁判,还仗势欺压弱女子---已超过人类的良知底线!!!
吉林省国资委欠钱不还,还仗势欺压弱女子---十三亿国民不答应!!想起邓玉娇案。
法院不如妓院!!!吉林省各级法院不公,逼迫人民xx放火........
相信司法,天大的笑话,还不如去相信黑社会,法院不如妓院!!!吉林省各级法院不公,逼迫人民xx放火;吉林省国资委腐败分子不除,国无宁日........。
附件阅读:
1、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歪曲事实、枉法裁判的行为令人气愤。
2、吉林省国资委国企改制和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办案不能丢掉人民的利益!
3、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和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法犯法、有法不依。
4、吉林省国资委国企改制和建筑公司法人杨春明等人失职渎职,他们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5、吉林省国资委相关腐败分子公然拒绝承担法律责任---欠申请人八、九年工资不还。
6、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所谓的裁定书暗藏“玄机”。
7、吉林省国资委不能认为自己有权有势就欺压老百姓,你们这不是给国家制造矛盾吗!
8、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声明---一位中国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的彻底觉醒。
9、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为什么知法犯法拒绝给再审申请人马卉办理立案手续?
10、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马卉迟来的公道,这是全国有良知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