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安家太行山下
1972年7月,志华父亲落实政策后(摘掉“地主分子”帽子,属于人们内部矛盾,实际仍在留尾巴。),
8月21日,经组织政审同意,我们就走进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登记手续,
“十一”期间进行了旅行结婚。到天津后,岳父母把志华的叔婶请来,全家人吃了一次喜面,就是为我们祝福了。(结婚,虽然没有像别人那么风光,但是我觉得这很适合我的心愿。只有丈母娘见面后直埋怨志华:“结婚也不给文义换一件新衣服,让左邻右舍看着多不好。”志华说:“给他买,他说什么也不要嘛。”
这一点不能怪志华,xx是我坚持的缘故,于是志华立即到商店买回一件蓝色华达呢上衣,虽然穿在我身上,总是觉得“军不军
”、“地不地”的……志华母亲埋怨志华的话还很多,不过书中全部删掉。)
安家后,为了使志华有一个全新的概念,我出面与施工单位借了一间尚未竣工的房子,把各自用的生活用品搬到一起,就算是安家的象征了。具体讲就是我把暗室的铺板搬来,她辞掉农户又从单位借来一副床板,两副单人床板对在一起就是我们的“双人床”。随后我再提着一只帆布箱子和一个大提包,把被窝卷搬来。她除了把铺盖搬来,还带来了取暖的炉子,银行做的简易木箱子。为了体现新婚伊始,我们还从北京买了一对棕色木箱子,一个红花脸盆,再让人焊了一个钢筋盆架,墙上我用红纸写了一个大大的双喜字。铺、盖是我当兵在北京买的双人大床单,和线绨被面被子。被里和被套是岳母在津购置,又请来儿女双全的邻居赶做的。就这样成家后我们还不能起火,而是从食堂买回来,不是蹲在床头,就是趴在窗台上凑合着吃。尽管是这么简陋的条件,但是我们感到很满足了,奋斗总算取得共同生活的开始。我们在这里住的时候,后来一个姓郝的木工,看到我们生活这么简陋,就主动提出给我们打了一张吃饭桌子和两个小板凳。反正两个人吃饭,也用不着太大的桌子,不几天就做成了。这个小圆桌,除了木箱之外就是屋内最时髦的摆设了。后来我又加上高脚腿,成了高一点的吃饭桌,一直用到离开“八五”为止。
常言道:男人的力量不在于他能够举起的重量,而在于他能够承担的责任;男人的力量不在于他征服女人的数量,而在于他对一个女人爱的深度;男人的力量不在于他挥拳的力度,而在于他对别人细微的关照。如果说,志华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容易的话,倒不如说是她对我满怀信任的结果。虽然我一无所有地把她娶进家门,然而我并没有自满自足,我要向人家负责,向人家父母负责,一定要给人家带来幸福、带来呵护,凡事不能再受到任何伤害,这就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起码的责任吧!
虽然安家我们借了一间临时住处,不过总不是长久之计,更何况冬季即将来临,四下透风的屋子怎么过得了冬。正在踌躇时,参加会战的六建公司开始撤出现场,六建二工区的一个工会主席知道我还没有具体住处,就对我说:“搬到我们这里来吧,我们已经撤走了一部分职工,空着不少房子,你们搬来吃饭喝水都很方便,伙食也比指挥部办得好。”我说:“这合适吗?”他说:“这有什么不合适,你住的是我们施工单位的房子,谁管得着呀?就是我们撤走,这么大一片房子,也要分配给职工的,还不如先搬进来选个好楼层?”就这样我又提前搬进了正式的住宅楼。
婚后,虽然我们不像《天仙配》中那样:“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那么浪漫无暇。然而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却是事实,我的工资全部交给志华来打理,外面的事情,是吃、是烧、是用,全部由我来承担,生活方面可以说没有让她发过愁、为过难。我们没有任何奢望,只求在“八五”这个小天地里,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工作,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尔后,我们在相爱中获得了生命的延续,增添了两个“花朵”,取名霍剑、霍宏。儿女们的到来,为我们这个温馨的家又增加了勃勃生机。为了使志华不受太多的劳累,孩子们小的时候,我尽量把他们揽在自己怀里,业余时间多带他们去玩耍。年幼的儿女们对我也特别眷恋,就连晚上有事出门也不能让他们听见,一旦听到就会嗷嗷叫个没完。所以我就经常带着他们到剧场,拍片时把他们交给同事来照看。孩子们小的时候对我的感情不比母亲逊色,不过我并没有刻意争夺孩子们的母爱,主要是为志华休息好、工作好,才故意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