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锦化工(集团)“十一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研发设计营销综合办公楼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LHZB2010-072
一. 招标条件
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研发设计营销综合办公楼设计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兵计字[2008]7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无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联系人:夏勇
电话:13261011184
邮箱:dlzbzx@163.com
网址: www.bidding-cn.com
(一)项目概况:
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锦公司)是以化学肥料、石油化工为主业的兵器民品化工企业,2010年1月以乙烯、油化为主体的华锦“十一五”重点工程建成投产,形成了500
万吨炼油、70万吨乙烯、100万吨聚烯烃、160万吨化肥的生产能力,企业的经营规模大幅增长、发展实力显著增强,企业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为了适应企业快速发展对技术和管理的需
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完成打造有核心竞争力兵器石化产业基地任务,华锦公司提出建设公司研发设计综合楼,进一步突出科技xx,完善硬件设施,为研发设计人员施展
才能创造条件,提高研发设计能力;同时,以组建兵器石油化工集团为契机,整合现有管理流程,实施流程再造,强化科学管理,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
(二)招标范围:
1.华锦研发设计营销综合楼总平面规划;
2.单体建筑及室外配套设计设计。
2.1单体建筑(含附属建、构筑物)设计,包括: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电气、通讯、监控、人防、消防、安防等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室外配套设计包括综合管网、大门、门卫、道路、围墙、广场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室外景观设计包括景观、绿化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1其中方案阶段包括设计方案、图纸、电子文件、设计造价估算书及施工图概算等。
3.2施工图概算执行定额见:关于颁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机械台班费用、混凝土砂
浆配合比标准》的通知(辽建发【2007】87号),材料价格执行《辽宁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第2期。
(三)项目建设规模:
拟建设项目为一座主办公楼,二座配楼。
主办公楼地上十层,建筑结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二座配楼包括研发设计大楼、营销大楼,建筑面积各10000平方米,配楼地下为人防设计。抗震要求
:烈度7度。
(四) 设计方案要求
本项目设计要求体现华锦集团发展成就,整体建筑色彩明亮,大气简约,象征集团发展的稳硕脚步,同时整体造型要充满着现代建筑的气息,预示着集团未来更加现代化、高技术的发展方向
(五)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15天;初步设计20天;施工图设计40天。
(六)项目建设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华锦集团1#门西侧,北依老厂办公区。
三.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三)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的一级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具有类似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
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文件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5.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书原件;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原件);
7.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和简历表(加盖公章原件);
8.近三年类似建设工程的设计业绩表(附相应设计合同复印件);
9.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招标人仅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意向人发售招标文件,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予发售。
六.投标保证金,截/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回执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于开标前提交。
截/开标时间: 2010年7月13日上午9:00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3日9:0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评标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本次投标活动结束。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二)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计
取,取费基数为中标标的总额。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夏勇
电话:13261011184
邮箱:dlzbzx@163.com
网址: www.bidding-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