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25-2008 水利水电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非正式版
前 言
为了适应水利水电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需要规范水利水电起重机械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
维修、检验、报废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杭州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建国、黄福钱、薛渊、张煜明、王新民、王书中、朱建均、章好民。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肖克勤。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曹阳。
前 言
为了适应水利水电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需要规范水利水电起重机械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
维修、检验、报废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杭州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建国、黄福钱、薛渊、张煜明、王新民、王书中、朱建均、章好民。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肖克勤。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曹阳。